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x单位的职工,经批准购买本单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路号第栋单元层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x平方米,房价为x元。现已交房款x元,尚缺x元。
根据《乌鲁木齐市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修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现申请购房贷款x元,期限x年,本人愿以按月等额均还方式按期还本付息。
每月由单位从工资中扣还贷款本息x元,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由我所在单位提供担保,请审查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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