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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措施通知单

2021-12-15 来源:伴沃教育
纠正措施通知单

签发单位 措施制定单位 西成铁路四川路桥第二项目部 西成铁路四川路桥第二项目部工程处 签收单位 实施单位 三工区 曹家沟特大桥架子队 不符合(不合格)事实: 1.在浇筑14#承台桩基时未采用串筒浇筑,倾落高度超过2m。混凝土分层厚度过大,振捣不充分。 2.20#承台20-1#、20-3#、20-6#承台桩基护壁厚度不够(18cm、20cm、21cm、17cm)。 原因分析: 1、在桩基浇筑施工当中,工人为减少工作量,而未使用串筒浇筑。 2、桩基挖孔尺寸太小,导致孔壁侵占护壁。 纠正措施内容: 1. 在桩基浇筑过程中,从高处直接倾卸时,其自由倾落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米以不发生离析为度 。当倾落高度超过2米时,应通过串筒、溜管或震动溜管等设施下落;倾落高度超过10米时,并应设置减速装置。混凝土分层浇筑,分层厚度控制在30~45cm。振捣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振动器的振动深度一般不超过棒长度2/3~3/4倍,振动时要快插慢拔,不断上下移动振动棒,以便捣实均匀,减少混凝土表面气泡。振动棒插入下层混凝土中5~10cm,移动间距不超过40cm,与侧模保持5~10cm距离,对每一个振动部位,振动到该部位混凝土密实为止,即混凝土不再冒出气泡。 2. 桩径设计为1.25m时,实际施工当中应按1.5m桩径挖孔,预留出护壁施工空间。 制定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纠正措施的可行性评价: 评价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施情况: 执行纠正措施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施效果评审: 纠正措施签发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不符合(不合格)项签发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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