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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15 来源:伴沃教育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0—008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 3月 1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 3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杨光因外出学习委托独立董事李国运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大壮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68,585,542.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3,963,910.75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30,504,393.6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42,045,059.69元。

鉴于公司50万吨/年催化热裂解制乙烯及20万吨/年聚乙烯项目正

处于试生产阶段,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期净利润用于该项目支出,因此,公司在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附件一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二○○九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选举王大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简历详见附件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内容详见附件三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二○○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0-007的《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009年年度会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0-010的《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三、五、十一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以下会计政策进行了及时变更:

一、分部信息

公司在2009年1月1日以前,公司及子公司区分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披露分部信息,以业务分部为主要报告形式,以地区分部为次要报告形式。根据财政部于2009年6月1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有关企业改进报告分部信息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区分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作为主要报告形式、次要报告形式披露分部信息,而是改按以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此项变更不影响主要报表项目。

二、 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

根据财政部于2009年6月1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有关成本法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按照此项要求,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内被投资单位未宣告分派股利,因此此项变更未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

影响。

三、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于 2008 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文)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编制2008 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对安全生产费用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核算:提取上述费用时以利润分配形式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同时,按照当期安全生产费的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冲减盈余公积下的专项储备项目并增加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专项储备余额冲减至零为限。根据财政部于 2009 年6 月11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于2009 年度对上述费用改用以下方法进行核算:按照国家的规定提取上述基金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提取的上述基金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并需要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受影响的主要报表项目名称及影响金额如下: 2008年财务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增 1,763,157.48元

少数股东损益调减 400,656.88元

盈余公积调减 607,428.24元 专项储备调增 606,842.52元 未分配利润调增 585.72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2009年度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将全部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予以使用,因此此项变更并未对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附件二:

王大壮:男,1962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工业橡胶制品厂副厂长、厂长,沈阳胶管总厂厂长兼党委书记,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长、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票14,56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附件三: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名单

审计委员会:钟田丽(主任委员)

王大壮、王毅、杨光、李国运 提名委员会:杨光(主任委员)

王大壮、李忠臣、钟田丽、李国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国运(主任委员)

王毅、杨志国、钟田丽、杨光 战略委员会:王大壮(主任委员)

孙泽胜、王毅、李国运、周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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