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发厅函[2016]9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6.01.26 【实施日期】2016.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发厅函[2016]9号)
北京市、天津市教委,河北省教育厅,部属在京高等学校,部内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稳步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定于2016年1月29日召开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会议,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朱之文出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总体部署精神,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二、参会人员
(一)北京市、天津市教委,河北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各一名相关工作处室负责 1 / 2
人;
(二)在京直属高等学校各一名主要负责同志;
(三)部内财务司、基础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科技司、学生司、督导办、研究生司各一名负责同志,规划司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会议地点: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 (二)会议时间:1月29日14:00-17:00。
(三)请北京市、天津市教委,河北省教育厅,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7家单位交流发言。
请各单位于1月27日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附件: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会议参会回执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月26日
附件
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会议参会回执
参会人员姓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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