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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2020-09-11 来源:伴沃教育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 起动前准备工作

1.1 必须办理作业票方可作业。 1.2 检查各部件连接处螺栓是否紧固。

2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3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及时规程。

4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5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6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熟记指挥工的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并应与指挥工密切配合

7 必须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时,禁止斜拉斜吊斜度大于10°的重物。 8 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起重机轨道上。 9 检修行车时,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把各遥控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开关,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标志。

10 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11 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12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3 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14 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5 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6 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7 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17.1 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物品时 17.2 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 17.3 载荷在调运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17.4 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17.5 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17.6 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18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其他人闲谈,不准吸烟和吃东西。 19 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20 必须听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21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只听从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得立即停车。

22 由于受环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作业人员意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在操作。

23 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作业人员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24 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夜间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25 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26 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27 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吊件下滑时,要沉着冷静,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选择安全地区,向无人处放下重物。 28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28.1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8.2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28.3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28.4 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28.5 歪拉斜挂不吊

28.6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28.7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28.8 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28.9 埋地物品不吊 28.10 违章指挥不吊

29 吊装工作完成后,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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