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作为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力军,不仅具有国家未来科学技术人才蓄水池的作用,也在不断地创造着适应社会发展、科技进步需要的新成果、新生产力。随着我国对高等教育投入的进一步加大,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有条件、有机会在大学里从事部分科学研究工作。这些研究工作的开展,不仅为大学生科研综合素质的提高创造了条件,也为我国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增添了新的活力,为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如何将广大学子创造出的最新成果充分地转生产力,如何对这些拥有强大挖掘潜力的科研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摆在我国教育界和法律界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高校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对这些科技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深入分析探讨,力求探索出一些促进和保护并重的方式方法,以加强对大学生科技成果产权的保护,推动科技成果尽快向生产力正常转化。
一、当前我国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作为年轻一代的大学生肩负着创新理论、创新思维、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重任。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统计,我国普通本科院校共有742 所,加上普通高职院校和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以及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有近2300 所院校在从事着高等教育工作。截至2007 年,我国在校大学生人数已经突破1500 万人。也就是说,我国有一千多万大学生可以从事或正在从事着或多或少的科学研究工作。同时,随着对本科教育认识的深化,高校越来越多地下大力气挖掘本科生的科研潜力。许多高校通过低年级引导科研、高年级参与科研的形式提高本科教育水平,从而为提高学校整体的研究规模提供了有效保障。许多大学在有限的办学条件下不惜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大力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学术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对大学生科研能力的提高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大量虽显稚嫩却充满创意的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出来。
无疑,如何科学及时地将这些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是摆在每一所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常常被忽视:对科技成果的保护应该是第一位的。不少高校在不遗余力地推动大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同时,配套保护措施却严重缺失。据统计,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签约转化率不到30%,转化后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只占被转化成果的30%,与发达国家的60%—80%的转化率差距较大。这里反映的主要不是一个转化力度的问题,而是转化模式的问题。目前我国对于大学生科研成果的做法是,先转化
再保护,或者是边转化边保护,即在科研成果产生效益后才去考虑保护,导致科研成果长时间处于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境地。以绝大多数高校组织的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为例,学生科技活动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发挥创造力,展现科研水平的平台,同时它也将学生的科研信息毫无保留的呈献在社会公众面前。在这种无条件的信息发布过程中,有的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就利用其中的一些开发成果,或者进一步开发,或者直接转化为生产力,获取巨大利益,却不对原创者———大学生支付丝毫报酬。
从一些高校开展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规模和水平上看,我国高等学校已经走出了一条有特色、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教育道路。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新闻媒体都把目光投向大学生科技创新方面。但是我们发现,在大学生科技成果展览现场参观的人较多,准备签约引进的很少。很多单位只是来学习借鉴,因为这种信息平台提供的是无偿服务,而且对外完全公开,引进和使用时不必担心会存在侵权问题。这就导致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研究成果在不经意间流向了市场。成果流向市场会自然会带来一定的效益,即使成果水平不足以上升为产品,企事业单位与科研机构只要加以研究改进,同样也可以创造出丰厚的利润价值。只不过,这些利润价值是通过事实上的剽窃、侵权途径获得的。 二、影响大学生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瓶颈要素
资金和时间是制约大学生科技成果产权保护的两个瓶颈要素。从资金角度看,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一定数额的资金,这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大学生来讲,显然是一个障碍。不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不佳,能够读大学已经很不容易,从事科活动又要耗费资金,再投资申请产权保护就更加力不从心。加之部分大学生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对自己辛苦科研创新出来的成果保护不积极,致使对科技成果产权的保护大打折扣。时间对所有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单位与个人都是决定成败的关键要素。谁的技术专利在第一时间得到法律的确认,谁就可以独占性地使用该技术,排斥他人使用,从而获取巨额利润,因此时间要素对于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其他科技成果相比,大学生科技成果保护具有许多特殊之处。例如,在知识产权的申报方面,由于大学生的成果具有区分度不够、直接应用水平不高等特点,带来技术论证周期长、论证复杂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不利于及时地得到知识产权保护。除此之外,绝大多数大学生缺少科技成果产权保护的有关知识,自身的科技成果也往往停留于展示阶段,缺少进一步深入开发应用与加强保护的意识,这就必然丧失掉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时机。科技成果失去了保护,就谈不上顺利实现成果的转化,因为别人可以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管拿来据为己有或任意使用。现实生活中,由于科技成果权利所有人没有及时申请专利或者采取其他保护措施,被别人捷足先登申请了
专利保护,从而致使自己的成果无法顺利实现转化的事情屡有发生。所以,强化专利申请或其他保护措施的时间意识,对于大学生科技成果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不容忽视。
如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知识产权申报的代理机构,为从事科学研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服务,有利于加强对科技成果的及时保护。但是,目前我国大学生通过代理机构申报知识产权存在着许多困难,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如前所述大学生不具备相应的经济条件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外,国家与社会资助大学生进行申报的制度缺位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为了促进与鼓励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专门为大学生的科技成果保护采取特殊的措施,提供专门帮助与服务,例如,由政府出资或者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帮助大学生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申报,帮助他们顺利实现成果的转化等。 三、推进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在社会上存在着违背知识产权保护的做法,不少单位或个人只要觉得有用就对大学生科技成果采取“拿来主义”、无偿占有和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既防止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同时又确保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1. 建立健全保障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机制
以法律为载体,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一整套适合高等教育和大学生创业的资助体系,是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措施。目前,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法律法规,从制度上规范成果转化的途径和原则,为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保驾护航。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从高等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知识产权的归属界定出发,为大学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法律保障。此外,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很多部门的配合,其中教育部、科技部是其中关键的环节和决定力量。在各部委工作中,建立健全各联动机制,形成专项的管理体系是降低成本的关键,同时也是促进大学生科技成果水平提高的基础。
在对制度进行细化和规范的同时,我们还要把资助体系作为重要的辅助力量加以推广。通过专项的科技基金和产权基金,保障知识产权的及时确认,从“钱”的方面提高大学生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申报的效果。当然,有一个好的资金链条贯穿于大学生科技活动的始终,不仅是防备新“拿来主义”的需要,更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各高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需要。
2. 提高大学生风险保护意识,将转化与保护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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