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各部门直接直接责任人
安全、防火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双方签约如下:
第一责任人责权:
领导指导直接责任人做好日常安全工作,给直接责任人提供所需的安全生产资金和物品。
督促检查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听取直接责任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根据直接责任人的表现,做出奖励或处罚。
承担本人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
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告知直接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责权:
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督促检查各车间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向第一责任人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承担本人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
向第一责任人申请安全资金和安全用品。
向各车间传达安全生产动态。
对第一责任人违章指挥提出修改意见,如第一责任人拒不修改,直接责任人可拒绝执行并越级反映。
本责任签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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