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防疫程序,确保防疫质量,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本户(场)作出以下承诺。
一、按省、市、县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完成国际规定的免疫病种。
二、对本户(场)畜禽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进行并完成免疫,不会延误。
三、因病设防。
四、如不履行上述承诺者,一旦发生疫情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五、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乡兽医站保管,一份由本村防疫员保管。本承诺书有效期为:2013年3月15日——2014年3月15日。
特此
承诺
承诺人:
负责人:
时间: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