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在应急处理东莞市道滘镇蔡白村白鹭排渠非法偷排污油事件过程中清理收集到油泥及含油废物,乙方作为一家具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合法企业,甲方同意由乙方处理上述油泥及含油废物,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合同义务
1、甲方应将委托处理的油泥及含油废物连同包装物全部交予乙方处理,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处理或者交由其它第三方处理。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具体的收运时间、地点及收运废物(液)的具体数量和包装方式等。
2、甲方应将待处理的油泥及含油废物集中摆放,并为乙方上门收运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进场道路、作业场地、装车所需的装载机械(叉车等),以便于乙方装运。
3、甲方承诺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油泥及含油废物不出现下列异常情况: 1)油泥及含油废物中存在未列入本合同附件的品种,[特别是含有易爆物质、放射性物质、多氯联苯以及氰化物等剧毒物质的工业废物(液)];
2)两类及以上工业废物(液)人为混合装入同一容器内,或者将危险废物(液)与非危险废物(液)混合装入同一容器;
3) 工业废物(液)中存在未如实告知乙方的危险化学成分。 4)其他违反工业废物(液)运输包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通用技术条件的异常情况。
如甲方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乙方合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具备处理油泥及含油废物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所持有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2、乙方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甲方收取油泥及含油废物。
3、乙方收运车辆以及司机与装卸员工,应当在甲方场所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清理干净,并遵守甲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三、油泥及含油废物的计重
1、在甲方收贮场所附近过磅称重,由乙方支付计重的相关费用; 2、用乙方地磅免费称重。
四、油泥及含油废物种类、数量以及收费凭证及转接责任
1、甲、乙双方交接油泥及含油废物时,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各项内容,该联单作为合同双方核对油泥及含油废物种类、数量以及收费的凭证。
2、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交乙方签收之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
根据附件报价单中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2、结算账户: 1)乙方收款单位名称: 2)乙方收款开户银行名称: 3)乙方收款银行账号:
甲方将合同款项付至上述指定结算账户或使用乙方指定的POS机进行支付后方可确定甲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义务,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不可抗力
在合同存续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之后三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之后,不可抗力方可以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就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深
圳,双方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以及其他方面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2、合同双方中一方无正当理由撤销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合同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甲方所交付的工业废物(液)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4、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合同对方的有关工作人员赠送钱财、物品或输送利益;如有违此条款,守约方可终止合同且违约方须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守约方指正后在10日内仍未予以改正的,除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守约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3、甲乙双方就合同发生纠纷时(包括纠纷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后的各阶段)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和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为 ,联系电话为 。
双方确认: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或一方拒绝接收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的,若是邮寄送达,则以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若是直接送达,则以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双方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6、本合同附件:《废物处理处置报价单》,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仅供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收运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运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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