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理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仅供参考
《法律文化》平时作业一
一、问答题
1.法律文化的概念及意义。
答:法律文化是一个宏观的法学新思维,它渗透在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之中。法律文化论体现作为隐性的法律意识形态之中,也体现在作为显性的法律秩序结构之中。法律文化既是历史文化的遗留,也是现实的人类创造。过去人们创造了法律文化,今天人们仍在发展着法律文化。法律文化上一种集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观念与制度在内的宏观整体性文化。
意义:对法律文化概念进行研究,不仅仅是法律文化基本理论的研究需要,而且是所有的法律文化研究所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
2.简述法律文化研究的方向。【答案参考:P33,最后一段第三行开始,每小点的第一句话。】
答:我国法律文化的研究从一开始,便沿着大致五个方向展开:
(1)法学文化基本理论的研究;
(2)法学文化比较研究;
(3)中国传统法学文化史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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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学文化的社会实证研究;
(5)法学文化的部门法研究。
二、论述题
阐述一下美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基本理解。结合我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理解,试阐述中美两国法律文化的不同。
答:
美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基本理解:【参考P45,第三段,第二行开始】
(1)法律文化是一种法律观念形态。的是社会上人们对于法律及法律现象的一系列认识、信仰、看法、态度等等;
(2)法律文化多被用来说明不同社会的法的产生、发展所仰赖的文化传统和文化因素以及由不同法的文化传统而形成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法系;
(3)在不同的法律及法律制度中,凝结着各自所特有的文化因素,这种文化因素对法律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且有巨大的力量和作用。
我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理解:【以下参考P65,第二段第五行】
虽然每位学者关于法律文化概念的理解在内容概括、文字表述、范围界定上都有差异,但大体上我们可以将他们归为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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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是把法律文化看用是法律现象的综合体现和产物,包括内在的和外在、主观和客观、制度和观念等各个方面;、
第二类是把法律文化视为法律现象和主观方面,主要是法律意识形态和观念形态;
第三类是把法律文化看作法律意识中非意识形态的那部分内容,即体现人类智慧、知识、经验等文化结晶。
《法律文化》平时作业(2)
一、判断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法律的文化解释》是由梁治平先生的著作。 ( 对 )
2.梁治平先生认为法律文化是具有对象化的实体内容的,不仅限于研究立场和方法。 ( 错)
3.严景耀先生认为:对于犯罪的理解只能从产生犯罪的文化传统来考虑才能得到解释。( 对)
4.由“习惯调整文化”到“习惯法调整文化”再到“法律调整文化”,是人类法律文化形成过程中的“三步曲”。 ( 对 )
5.法律文化就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 ( 错 )
6.一般认为法律文化有两大结构:法律文化的深层结构和法律文化的表层结构。 (对 )
7.法律文化的深层机构可以有三个层次: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法律思想体系。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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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心理较之法律意识具有较大的易变性。 ( 错 )
9.法律思想在一个社会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具有指导性的地位和作用。 ( 对 )
10.法律意识对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产生、运行等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在法治国的建设中要更注重法律意识的培。 ( 错 )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2分):
1. 法律心理【参考P119,第三段,第三行开始】
答:法律心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识形态的初级阶段。是一个民族千百年来民族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
2.法律文化的表层结构【参考P135,最后一行开始】
答:法律文化的表层结构就是指作为法律文化深层结构的法律意识形态的外在化表现形态。个体讲,就是指与法律意识形态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及法律设施的总和。
3.法律思想体系【参考P130,最后一段,第三行,法律思想体系是·】 ·
答:法律思想体是法律文化深层结构的最高层次。是高水平的法律认识,是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理论化、理性化、体系化了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价值观的总和。
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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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法律文化的基本特征。【参考P158-169,(一)到(七),黑体字标题】
答:(一)法律文化具有物质依附性。
(二)法律文化具有政治功能。
(三)法律文化具有普遍适用性。
(四)法律文化具有实践性、实用性。
(五)法律文化具有历史连续性。
(六)法律文化具有民族性。
(七)法律文化具有互融性。
2.简述法律文化的基本类型。【参考P175-176,一共10点】
答:
(1)地域型法律文化。 (2)国际型法律文化。
(3)宗教型法律文化。 (4)历史序列型法律文化。
(5)法系型法律文化。 (6)法典型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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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化形态型法律文化。 (8)表现及运作方式型法律文化。
(9)生产形态型法律文化。 (10)社会形态型国际型法律文化。
四、论述题(第1题18分,第2题20分):
1.试述法律文化社会化的途径,并结合社会现实谈谈我国法律文化的构建。【结合实际部分,自己写】
答:法律文化的社会化,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来实现。
(1)大众传播。 (2)正规的法律教育。
(3)非正规的法律教育。 (4)高层次的法律理论研究。
(5)法律实践活动中的信息传播和反馈。
2.任意选取两名我国现代学者关于法律文化概念的观点进行评述。【P58-64,6位法学家观点,任意选2点,简要说明。】
答: (1)孙国华:法律文化属于社会精神文明,它反映了法作为特殊的社会调整器的素质已经达到的水平,反映发历史积累起来的有价值的法律思想、经验和有关法的制定、法的适用等法律技术,法的进步内容,有很大的实际应用价值。同时认为,在法律意识中,存在着法律意识形态和法律文化两总价内容。他的观点明显地受到苏联学家阿列克谢耶夫的影响,也同日本 学者北村隆宪 等人的关于“从法的非工具属性”来理解法律文化概念有某种相近之处。把法律文化看作法律意识中非意识形态的那部分内容,即体现人类智慧、知识、经验等文化结晶。因此,他的观点比“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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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观”的范围还要小。
(2)武树臣:首先,法律文化是支配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这个价值基础被社会化的运行状态,本层次信义涉及法律实践活动的精神内核和这个内核“外化”过程或方式二个方面内容;其次,法律文化作为客观存在物,表现为法律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标志着人类实现有得自身生存发展的特殊社会秩序的能力和对社会生活进行有目的的设计、控制、引导的水平,可划分为法律思想、法律规范、法律设施和法律艺术(技术)四个方面。第三,法律文化用为一种主观的观念形态,是与宏观、综合、系统的研究方法紧密联系的。他把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总体精神称之为“法统”,把法律实践活动的宏观样式称之为“法体”,用“法统”和“法体”统揽了法律文化的主要内容及其研究视野。
《法律文化》平时作业(3)
一、判断题
1.文化从广义上来说,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对 )
2.法律文化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现象,而法律现象主要表现为法律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组织机构及其派生物。( 对 )
3.文化就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或社会的观念形态。毛泽东同志就持这样的观点。( 对)
4.中义文化观认为,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的总和。( 对 )
5.狭义文化观认为,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的总和。( 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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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文化作为一个新的概念和问题进行研究,最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 错 )
7.孙国华教授在1985年为中央电大撰写的《法学基础理论》一教材中,设“法律文化”专节论述了法律文化问题,这开创了我国法律文化研究之先河。( 对 )
8.在我国,孙国华教授在1985年为中央电大编著的《法学基础理论》一书,首次对“法律文化”问题进行了阐述。( 对 )
9.美国学者的“法律文化”概念深受“政治文化”概念影响。( 对 )
10.在美国法学界,弗里德曼在1969年在《法律与社会发展》杂志上发表了《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的文章,首次提出了“法律文化”的概念。( 对 )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梅里曼的法律文化概念 【P41,最后一段,倒数第五行开始。】
答:梅里曼认为,法律文化是关于法律的性质、关于法律在社会与政治体中的地位、关于法律制度的专有组织和应用以及关于法律实际或应该被如何制度、适用、研究、完善及教授的一整套植根深远、并为历史条件所制约的观念。
2.日本学者田中茂树的法律文化概念【P53第一段第二行开始,一句话。】
答:法律文化,不仅包括在法律体系噩耗文化体系交错、重复之领域内生成的、以西方的“法治主义”和东方的“德治主义”相区别为基础的法律的结构和社会功能,还包括了与西方法治国相异的东方传统思想支配之下的人们的风俗、习惯、规范、实践活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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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国华教授的法律文化概念【P58,最后一段。】
答:法律文化属于社会精神文明,它反映了法作为特殊的社会调整器的素质已经达到的水平,反映发历史积累起来的有价值的法律思想、经验和有关法的制定、法的适用等法律技术,法的进步内容,有很大的实际应用价值。
4.现实主义类型法律文化【P174,第一段】
答:现实主义类型法律文化即没有宗教、伦理色彩,注重调解人们现实社会关系,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 属于这一类型,现实主义类型法律文化一般还可分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类型。
5.法律文化的适应性【P218,第二段第一句】
答:所谓法律文化的适应性,其含义主要是指一种法律文化对于解决特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矛盾及调整特定社会各种社会关系的能力、价值和功用。具体讲,就是指它具有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的有效性,调整各类社会关系的有序性和有用性,及对社会发展的进步性功能和价值。
三、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1.简述马林诺夫斯基有关文化的概念及组成要素。
答: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特性,它们都是直接的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需要。
文化的组成要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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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质设备,也即物质文化。
(2)精神文化之方面。
(3)语言。
(4)社会组织。
2.简述L.S.温伯格与J.W.温伯格的法律文化观点。【P43,第一段第三行开始】
答:法律文化概念包括人们对法律、法律机构和法律判决的制作者诸如律师、法官和警察等人的知识、价值观念、态度和信仰。法律文化有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人们对法律的知识、态度和信仰;二是人们对法律机构的知识、价值观念、态度和信仰;三是人们对于参与法律判决的制作者的知识、价值观念、态度和信仰。
3.简述张文显教授关于法律文化的概念及要素。【P64,倒数第二段,倒数第五行】
答:张文显教授将法律文化理解为法律现象的精神不符,即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决定的,在历史过程中积累下来并不断创新的有关法和法律生活的群体性认知、评价、心态和行为模式的总汇。
包含了以下五个要素:
(1)法律文化是法律现象的组成部份。
(2)法律文化的主要内容是社会成员对法律的认知、评价、心态和期待的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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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文化具有历史性。
(4)法律文化且有群众性。
(5)法律文化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决定的。
4.简述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P213-217,四点黑体字。】
答:法律文化冲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
(2)社会的变革。
(3)各种异质文化的影响和冲击。
(4)法律文化的适应性。
四、论述题(18分)
1.试论述弗里德曼关于美国法律文化的特点。【P40,最后一段。】
答:弗里德曼关于美国法律文化概念的理解,主要是指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态度、看法和行为方式,是有关法律现象的观念形态。此外,他关于两种法律文化的区分及相互间关系的论述,是从美国社会客观存在着的现状出发的,这种现象在其他国家也是存在着的。法律职业阶层代表的是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化,而普通人阶层代表的则是大众社会的法律文化。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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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法律文化必须符合法律职业阶层的法律文化的要求。这一分析的结论颇有趣味。这里面的裨是,法律职业阶层的法律文化在一个社会中居于主导的、统治的地位,并且它有可能由观念形态演变为制度形态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为社会创造出符合法律职业阶层的利益和要求的行为准则。由于弗里德螺是美国学者中关于法律文化理论的最早提出者,他的法律文化理论对其后美国的法律文化观以及世界各国的法律文化观产生较大影响。
《法律文化》平时作业(4)
一、判断题
1.苏联法学家不仅仅把法律文化看成一种纯粹主观的、思想的观念形态,而是倾向于把法律
文化视为一种广泛而复杂的现象,它包括主观和客观两种因素在内的“状态”。( 对 )
2.一般认为“法律文化与文化史个别与一般、部分与整体、子系统与系统的关系”。( 对) 3.武树臣教授认为,法律文化系统内部可以区别出四种结构:认识结构、评价结构、心态机构和行4
.
法模律
规
结范
是
构法
律
。制
度
的(前
提
条
件
错。(
对
)
)
5.在法律文化的表层结构中,法律规范是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对 ) 6.法律文化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法律文化产生和存在的终极原因。(
对
)
7.以法律规范的内容所依据的总体精神为标准,可将法律文化分为宗教主义类型、伦理主义类型、现
实
主
义
类
型
。
(
对
)
8.最能揭示法律文化运动规律和阶级本质的是对法律文化进行历史的、阶级的、社会形态的划分。( 对 )9.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对 )10.法律文化的混合模式,是对当代中国法律文化内在冲突和矛盾的一种理论概括。( 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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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日本学者千叶正士的法律文化概念【或参考P55第一段】
答:以法的同一性原理加以统合的各种官方法、非官方法、固有法、移植法、法律规则、法律原理等组合的整体,以及国内的各种法、国家法、世界法等的多元结构及其文化特征。
2.法律文化的“二元机构”【P264最后一段,第二行开始】
答:“二元机构”是指:在当代中国法律文化整体结构中,存在着两种不相协调,想到冲突的文化现象和构成。即以适应现代化社会潮流的较为先进的制度性法律文化和以传统社会为根基的较为落后 的观念性法律文化,这两种相互冲突的法律文化共融于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整体结构中,使得当代中国法律文化呈现出一种二重性特征,这种二重性特征就是法律文化的二元结构。
3.法律至上【P287,第二段】
答:法律至上,是指法治原则的最重要体现。法律至上既是一种观念,同时,出标志着法律在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最高地位。衽法律至上原则,意味着在法治国家中,法律具有高于一切的决定性作用。既然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和反映,那么,法律至上,也意味着以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至上。实行法律至上原则,实质上为一切国家的职能工作确定了严格的法律界限,并确保笨重广大人民的尊严和维护公民的不可分割的权利。
4.宗教主义类型法律文化【P173,最后一段,第二行。】
答:宗教主义类型法律文化注重宗教教义并将它们法典化,其代表是古代印度法律文化,阿拉伯国家的伊斯兰法律文化和中世纪欧洲教会法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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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伦理主义类型法律文化【P173,最后一段,最后一行】
答:伦理主义类型法律文化注重伦理道德规范的作用,并把它们上升为法律规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即属于这一类。
三、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1.简述美国法学界对法律文化的普遍观点。【P45,第三段,一共三点。】
答:
(1)法律文化是一种法律观念形态。具体指的是社会上人们对于法律及法律现象的一系统认识、信仰、看法、态度等等。
(2)法律文化多被用来说明不同社会传统而形成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法系。
(3)在不同的法律及法律制度中,凝结着各自所特有的文化因素,这种文化因素对法律及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变化具有巨大的力量和作用。
2.简述日本法律文化研究的特点。【P55最后一段开始,一共4点,每一点写一句话。】
答:
(1)以法律意识作为法律文化研究的核心与出发点。
(2)注重比较法律文化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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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重对日本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
(4)注重社会调查,将法律文化的研究与社会现实生活联系起来。
3.简述法律文化冲突的表现形式。【P219-232,黑体字标题一共四点。】
答:
(1)法律文化与社会的冲突。
(2)特定社会、民族的法律文化同外来法律文化的冲突。
(3)法律文化与其他高速文化的冲突。包括法律文化同习惯风俗调整文化、社会道德调整文化和政策调整文化的冲突。
(4)制度性文化与观念性文化的冲突。
4.简述实现形式法治必须具备的条件。【P286,倒数第二段。】
答:
(1)必须以宪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备、协调配套的法律制度体系,使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2)法律一旦颁布并生效,就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国家的一切活动(包括政府行为和公民个人行为)必须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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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法机关在执行法律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对于违反法律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依法追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普遍公民都必须自觉遵守法律,将法律作为其行为规范和守则,并运用法律来行使正当的合法的权力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论述题(18分)
1.试述法律文化的两大结构和七个层次。【P150,第二段,由于是18分的论述题,可以参考本章内容,对上述答案做详细解答。】
答:
两大结构:法律文化的深层次结构和法律文化的表层结构。
法律文化的深层次结构,就是指构成法律文化两大内容的法律意识形态和总和,它分为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体系。它作为一种观念,同人是分不开的。无论法律心理、法律意识或法律思想体系,都是指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体系。离开人,法律文化的深层结构诸同内容便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法律文化是法律规范的灵魂,法律文化是制度法律规范的中介,法律规范是法律文化的外化形式。法律是被制度化、规范化了的法律意识形态。
法律文化的表层结构,就是指作为法律文化深层结构的法律意识形态的外在化的表现形态。它有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
七个层次:法律心理层次、法律意识层次、法律思想体系层次、法律规范层次、法律制度层次、法律组织机构层次和法律设施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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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心理层次是法律心理是法律文化深层结构中较深的一个层次,主要表现为一种心理的感受和心理的反映经及长期形成的习惯和风俗等心理文化,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现象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法律意训形态的初级阶段,是一个民族千百年来民族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它不不随着社会的变化而立即发生变化,要改造一个民族的法律文化是艰难的,当然并非是完全不可能的,但要充分估计到它的艰巨性。法律心理在文化上呈现出它的潜意识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法律心理的相对稳定性和滞后性,常给一些法律制度在法律实践中的实现带来困难。
(2)法律意识层次是法律文化深层结构的第二层,从理论上讲比法律心理更深化一步,是法律心理向较高层次的法律思想体系的一个过渡,它既有法律心理的成份,也有法律思想的因素。它较法律心理有较大的易变性。按主体划分有个体、群体和社会法律意识,三者互相影响。
(3)法律思想体层次是法律文化深层结构的最高层次。是高水平的法律认识,是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理论化、理性化、体系化了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价值观的总和。它的显著特征是整体性。它是法律意识形态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阶段,法学家、法律思想家以及法律工作者是法律思想体系的创造者和主要传播者。法学理论、法律学说是法律思想的表现形式,法律思想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学说的实体内容。它的理论性决定了法律思想在一个社会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具有指导性的地位和作用。
(4)法律规范层次是法律文化表层结构中的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它属于制度性文化范畴,是制度性文化的核心内容,是法律意识形态外化物的直接体现,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法律意识形态,而是已经规范化了的、法律化了的法律意识。
(5)法律制度层次是法律文化表层结构的第二层,法律制度是与法律文化深层结构的法律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制度化表现形式或叫做制度化了的法律文化,它一般是由法律规范规定的。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构成了一个社会法律生活的核心内容,成为法律运行的主要方式。法律规范是静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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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而它是动态化的。
(6)法律组织机构层次是法律文化表层结构的第三层,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不同的权力职能范围而分设的,不同法律机构的存在,表明在法律活动和法律秩序中权力和职能的不同分工,它的变化和发展再现了各个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文化形态,也表明了法律文化的发展水平。
(7)法律设施层次是法律文化表层结构的第四层法律组织机构和法律设施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构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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