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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2022-12-14 来源:伴沃教育
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24小时内 单位应通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科室:工伤认定科),传真《工伤事故报告书》至84235989 30日内(经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单位应向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审核提交材料 (材料不完整的,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完整的受理 出具《受理回执》 不受理 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60日内 进行调查核实 (单位、职工、工会组织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对是否工伤有争议的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海珠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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