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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024-04-03 来源:伴沃教育


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

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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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第二章 工程概况 ........................................................ 15 第三章 保险合同 ........................................................ 16 第四章 第五章

投标书及其他格式 ............................................... 17 开标、评标办法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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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南沙区珠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主)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广州市南沙区 详见招标公告 详见招标公告 承担广州南沙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本保险项目承保范围为广州南沙明珠湾大桥项目工程,起始于万顷沙岛的万环西路,止于南沙经济开发区虎门联络道。大桥项目工程全长约10.42公里,明珠湾大桥长为2.64公里,主桥横跨1300米宽的龙穴南水道,采用三主桁中承式六跨连续钢桁拱,其主跨436米为同类桥梁世界之最;规划宽度60米,为城市主干道;20米跨河涌中桥3座,长度均为60米;近期实现环市大道立交主线高架桥1座,全长599米;超级堤(海滨路)工程长为1.3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明珠湾大桥、环市大道立交高架桥、过山段棚洞、明挖隧道、下穿南沙港铁路隧道、超级堤(海滨路)道路,以及道路景观照明工程等。 详见招标公告 开发区财政资金 详见招标公告 1 定义 2 3 4 5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 6 招标范围 7 8 9 10 11 12 13 保险期限 资金来源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险种 保险标的及 投标价方式 投标有效期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固定价报价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3

14 投标保证金 15 招标控制价 16 踏勘现场 17 投标答疑 金 额:人民币 17 万元 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按上述金额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户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其缴纳情况以开标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具体操作步骤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 人民币 874.5217 万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实施各工程投标保费分项控制,投标保险费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自2018年 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1.方式:网上答疑: 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 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 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一份正本, 四 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二套)。 收件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分部 开始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正 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正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招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开标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正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分部(具体以大厅显示屏为准)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综合评分法 18 投标文件份数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20 开标 21 22 履约担保 评标办法 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条款的具体规定和补充,投标人应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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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 (或称“保险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项目、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保险服务期要求、报价方式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项目概述:详见招标公告。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投标资格 详见招标公告。

5.现场考察、风险查勘及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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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5个部分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投标须知 (2)工程概述 (3)保险合同 (4)投标文件格式 (5)评标办法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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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特别说明

10.1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的内容,如有要求满足的,均应完全满足。

10.2项目交工验收后,按最终建安费结算价扣除保险费、未发生的暂列金额后的金额和中标保险费率对保费按以下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项目交工验收后,按最终建安费结算价扣除保险费、未发生的暂定金额后的金额与本次招标保险金额的差额在±10%以内,保费不作调整;如超过土10%,则按最终建安费结算价扣除保险费、工程安全进度奖和未发生的暂定金额后的金额和中标保险费率对保费进行相应调整。

11.投标文件的言语及度量衡单位

1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格式按第四章要求,无提供相应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几项: (1)投标函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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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函; 2)保险费报价表;

3)技术服务承诺函、结案赔付时效承诺; 4)投标申请公函

(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授权); (4)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省/市级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详见附件:独家授权委托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2)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投标人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保过单项工程建安费10亿元及以上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的。 (5)服务承诺;

本承诺作为保险合同的附件,一旦违反将依照规定给予处罚。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客观的作出承诺。

1)理赔服务承诺

a现场查勘时效承诺(具体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b预付赔款承诺(具体承诺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c结案赔付时效承诺

d理赔服务人员素质及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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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服务承诺

a 24小时优先服务电话(具体方案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b 防灾防损、风险管理计划(具体方案与计划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3)相关知识培训计划及相关增值服务

(6)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人员简介资料;《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及《项目管理服务团队成员简历》。

(7)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为事实之声明(具体声明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8)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12.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其他附件、资料的要求如实填写。 13.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保险范围期限及险种

保险范围:明珠湾大桥工程(不含先行段)项目工程沿线及临近区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保险工程项目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实施施工专用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取土/石场、弃渣场、工棚/库房等,和其它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上述各地域之间的运输途中以及国内工程物资供货地点至上述地域的内陆运输途中(在货物运输合同中约定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

明珠湾大桥工程(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金额为人民币 30.6亿元(详见工程项目清单,此价格最终以经财政评审的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用为准),招标控制价(保险费合计)为人民币874.5217 万元。

保险期限:

建工期42个月加保证期24个月,合计66个月。其中:

1、建筑期:42个月。自保单载明起保日零时起向后顺延42个月(如在前建筑期内尚未完工,经投保人申请本项目的保险期限可自动扩展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投保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暂定自2018年9月1日0:00起,至2022年3月15日24:00止,或至本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为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2、保证期:24个月(自工程交付使用日起24个月(即缺陷责任期),如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

如建筑期保险期限到期后工程尚未完工,经被保险人申请,建筑期保险期限可免费延期3个月,相应保证期顺延。

险 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15.保险标的及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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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投保金额:

总造价约:人民币3068497245.44元。 15.2投标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凡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资料为依据,投标文件的报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2)投标保险费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投标担保

1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18.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公布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

18.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后予以退还。 18.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8.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8.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可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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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法定印章。

18.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18.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二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

19.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

19.1.1投标文件正本(1本)、投标文件所有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先各自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

19.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19.3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19.3.1 招标人的名称;

19.3.2 “[项目名称]项目标投标文件[正本或/及副本]”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19.4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19.2条规定密封,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接收

20.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20.2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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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21.投标截止时间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述的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标记,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4.开标

24.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4.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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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26.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26.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8.中标通知书

28.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 28.2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28.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9.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0.履约担保

30.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0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分行或以上级别银行开具,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银行履约保函格式(格式11)。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1.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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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2.其它费用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33.腐败与敲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3.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3.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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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概况

广州南沙明珠湾大桥项目工程,起始于万顷沙岛的万环西路,止于南沙经济开发区虎门联络道。大桥项目工程全长约10.42公里,明珠湾大桥长为2.64公里,主桥横跨1300米宽的龙穴南水道,采用三主桁中承式六跨连续钢桁拱,其主跨436米为同类桥梁世界之最;规划宽度60米,为城市主干道;20米跨河涌中桥3座,长度均为60米;近期实现环市大道立交主线高架桥1座,全长599米;超级堤(海滨路)工程长为1.3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明珠湾大桥、环市大道立交高架桥、过山段棚洞、明挖隧道、下穿南沙港铁路隧道、超级堤(海滨路)道路,以及道路景观照明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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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险合同

(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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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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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

投 标 函

致: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1.根据你方 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方愿以《保险费报价表》中所列保险费率以保险费总额 万元承保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详见后附《保险费报价表》。

2.我方: (投标人名称)正式授权 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并承诺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予以完全、充分的响应。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经详细研究已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的权利。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包括如下内容:

(1)资格审查文件 (2)评审文件;

(3)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愿赔偿因上述报价和其它证明文件的瑕疵所蒙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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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若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 人民币壹拾柒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我方明白并同意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投标单位 (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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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2:

保险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险 种 投保金额 (元) 保险费率(‰) 保费(元) 总保费(人民币) 保险期限 项目负责人 第一部分:物质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 其中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000.00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0000.00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5000000.00元。 合计 / / 限价:¥ 8745217.00元 损失 3068497245.44 元×(第一部分费率)+ 105000000.00元×(第二部分费率) 人民币3068497245.44 元 备注: 1、保险费率=投标报价÷投保金额×1000(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保险费=保险费率×投保金额(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2、投标保险费合计超过招标控制价的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保险费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 标 单 位 (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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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3:

技术服务承诺函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投标工作,按照如下规定作出免赔处理:

(一)适用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中财产损失(物质损失)项下的部分:

1、地震、海啸: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2、暴雨、洪水、泥石流、台风、飓风、龙卷风、暴风、水灾: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2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3、其他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二)意外事故引起

1、桥梁、隧道工程的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30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以高者为准;

2、其它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0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 10%,以高者为准;; (三)水务工程的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60 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四)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部分:

1、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为人民币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2、人身伤亡:无免赔。

注:①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②当每次事故涉及一个或多个部分超过一个以上的免赔额,保险人赔付时可分项扣除各项免赔额,如被保险人实际承担的自负损失额之和超过本次事故所涉及的本保单名字表中列明的最高得一个免赔额,则被保险人只承担其中的一个免赔额。

③以上注释适用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中财产损失(物质损失)部分及第三者责任部分。

投 标 单 位 (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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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4:

结案赔付时效承诺

致: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我单位在现场查勘完毕后,承诺当场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资料清单》,该《索赔资料清单》应详细齐全及提供索赔资料一次,最多不超过两次。在被保险人按照《索赔资料清单》提供资料后,我单位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定损(定损协议为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后,方视为完成定损)。在被保险人确认定损协议后,按照如下规定作出赔付结案处理:

1、赔付金额10万以下(包括10万):赔付承诺( )个工作日内; 2、赔案金额10—50万(包括50万):赔付承诺( )个工作日内; 3、赔案金额50—100万(包括100万):赔付承诺( )个工作日内; 4、赔案金额100—1000万(包括1000万):赔付承诺( )个工作日内; 5、赔案金额1000万以上:赔付承诺( )个工作日内。

6、当出现人员伤亡、住院医疗等事件赔案时,我单位承诺三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协助甲方或相关单位,于二日内办理人员就医、死亡处理等保险责任范围内以及赔付限额预赔款事宜,并于案件赔付结案时一并结算。

投标单位 (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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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授权委托证明书

( )第 号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负责 事宜。 有效期限: 90日历天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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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6: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

按照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工程保险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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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7:

独家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以下

称“授权人”)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代表本公司授权

(分公司名称,以下称“被授权人”)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投标人,参加 项目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负责人:(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仅限于同一保险机构的总公司授权的唯一家属下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报名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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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8:

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团队名称 服务团队简介 团队架构设置 服务团队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 本项目岗位 姓名 现从事职位 联系方式 备注 超出部分可按此表格式另行填写

26

格式9:

项目管理服务团队成员简历

姓 名 学历 性 别 岗位职责 年 龄 职务职称 从事保险工作年限 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时 间 简 历 与 经 验 简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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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0:

相关增值服务

项目名称:明珠湾大桥(不含先行段)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制作此表格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提供的内容可参考如下(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相关培训计划:

1.保险人应安排保险相应知识的培训,包括保单内容、案例分析、索赔指引、风险管理等内容。

2.培训对象为全体被保险人,包括招标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发中心、承包商、监理、设计、供货商及出入现场人员等。

3.培训方式可以为集中学习、分组讨论、集中研讨、出外学习等方式。 二、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本赔偿责任包括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赔偿责任和相关的医疗费用。 1.保险对象为全体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包括招标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发中心、承包商、监理、设计、供货商及出入现场人员等。 2.保险内容:免费提供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3.赔付额度(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1)被保险人高级管理人员(限30人) a、工期内意外伤害责任: 万元。

b、每次意外事故医疗费:与1)a项共享赔偿限额。 2)被保险人其他职员

a、工期内意外伤害责任: 万元。

b、每次意外事故医疗费:与2)a项共享赔偿限额。

三、其他(由保险人自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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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1:履约保函(格式)

银 行 履 约 保 函(中标后提交,投标时不需要提交)

(无固定期限格式)

银行编号:

致:(发包人) (地 址)

鉴于 (以下称承包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 年 月 日签署)实施 工程名称 ,又鉴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

本行作为保证人并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 元的责任,在收到你方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直至你方通知撤消前一直有效。

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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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行 履 约 保 函(中标后提交,投标时不需要提交)

(固定期限格式)

银行编号:

致:(发包人) (地 址)

鉴于 (以下称承包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 年 月 日签署)实施 工程名称 ,又鉴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

本行作为保证人并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 元的责任,在收到你方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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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总则

1.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1.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1.4《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1.5《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 1.7 国家及省市其他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1.8 本项目招标文件。 2.开标

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3.评标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1省财政性投资的施工招标项目,以及本市辖区内市、区财政性投资超过50%的施工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他招标项目,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2.1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2.2向业主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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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4.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4.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5.定标

5.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5.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6. 开标和评标程序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6.3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6.4符合性审查;

6.5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进行综合得分评审;

6.6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从高至低向业主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发出评标报告。 7. 开标细则

7.1开标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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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7.3 细则

7.3.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7.3.2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7.3.3本项目不设评标参考价下浮率。

7.3.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项目负责人、d、投标报价;e、保险期限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7.3.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7.3.6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合格条件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详见《资格审查表》)。如所有的投标人中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可进入下一阶段的符合性审查。

9. 报价的算术复核

符合性审查前,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进行算术复核,出现以下情况时,如下处理如下:

9.1当投标人各分项目投标保险费与投保金额和投标保险费率乘积不一致时,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修正投标保费或投标保险费率;

9.2当投标人投标保险费合计数与各分项目投标保险费合计之和不一致时,修正投标保险费合计数;

9.3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0.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如果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文件综合得分评审(详见综合评分表)

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共100分,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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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取经过算术符复核的报价为各投标人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

(2)在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下浮率浮动范围为[0%,30%]区间的投标报价中,去除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确定为评标参考价(若投标报价下浮率浮动范围为[0%,30%]区间的投标报价不足5家,则直接取投标报价下浮率浮动范围为[0%,30%]区间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定其为评标参考价;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中,没有投标报价下浮率位于[0%,30%]区间的,则招标失败。

(3)当投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5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2.综合评分要求

10.1评委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议,作出个人评价。 10.2评委按照个人评议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各自记名打分。

10.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汇总后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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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唯一授权的省/市级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需提供证书1 复印件);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独家授权其参加 本次投标的授权书(详见附件:独家授权委托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授权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并依法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符合本2 项目经营许可范围的财产保险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分支 机构的,需要提供其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 3 投标人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保过单项工程建安费10亿元及以上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4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的限制期7 内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结 论(通过/不通过) 注:1. 每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画“〇”,否则画“×”,出现一个或以上“×”的,结论为不通过,否则结论就为通过;

2. 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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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序号 评审内容 1 2 3 4 5 6 7 8 结论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不一致;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授权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封面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的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的; 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投标文件,又未事先申明以何为准的; 投标单位对同一份投标书相同险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的或未事先申明以何为准的; 投标报价的投标保险费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

2、未出现上述情况的打“○”,出现的打“×”。

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 4、评审结果全部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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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综合评分表

基础分 项目 总计 单项 分项内容 评分要求 投标人名称 报价部分 50 50 5 5 企业资信 20 5 5 类似项目业绩 10 5 5 2 4 4 技术部分 20 4 (1)取经过算术符复核的报价为各投标人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 (2)在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下浮率浮动范围为[0%,30%]区间的投标报价中,去除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确定为评标参考价(若投标报价下浮率浮动范围为[0%,30%]区间的投标报价不足5家,则直接取投标报价下浮率浮动范围为[0%,30%]区间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定其为评标参考价;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中,没有投标报价下浮率位于[0%,30%]区间的,则招标失败。 (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5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比例不足1%的按相应比例折算扣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亿元(含)以上的得5分,150(含)~200亿元(不 含)的得3分, 100(含)~150亿元(不含)的得2分,100亿元(不含)以下得1分。 投标人2017年度保险保费收入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得5分,1000(含)~2000 亿元(不含)的得3分,500(含)~1000亿元(不含)的得2分,500亿元(不含)以下得1分。 投标人工程险承保能力超过100亿(含)的得5分,每减少10亿元扣0.5分,本 项最低得分为0分。 承保能力=(资本金+注册金)*10%+合约分保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200%以上的,得5分; (2)150%(不含)至200%(含)区间的,得3分; (3)100%(不含)至150%(含)区间的,得1分; 承保业绩:投标人全系统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近三年(2015-2017)承 保(独立承保或首席承保)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单一合同段投保金额10亿元及以上的业绩,每具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5分。 理赔业绩:投标人全系统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近三年(2015-2017)每 有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独立承保或首席承保)理赔业绩(单笔已结案件保单赔偿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得0.5分,最多得5分。 培训 根据保险期限内培训次数:4次(含)以上的,得2分;3次的,得1 方案 分;2次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除“合同条款格式”所列扩展条款外,优惠条款最多的得4分,第二多 优惠条的得2分,第三多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如出现名次并列,排名依次款 顺延。 预付赔对比投标人预付赔款承诺,优的得4分,良的得2分,中的得1分。 款承诺 理赔服根据招标文件中理赔承诺的各项要求,进行进一步优化,每优化一项得务方案 1分,最高得4分。 (1)服务团队人数大于6人(含)的,得2分;3人(含)~5人(含) 服务团的,得1分;1人(含)~2人(含)的,得0.5分。 队 (2)投标人在南沙区开设分支机构的,得2分。 注: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复印件。 现场查评分标准:保险公司接到出险通知后,2小时内(含2小时)到达事故勘时效现场计2分;4小时内(含4小时)到达出险现场 计1分;超过4小时承诺 到达事故现场计0分。 得 分 4 2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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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企业承保业绩:无论是总公司或分支机构为投标人,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业绩均可以作为计算依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企业理赔业绩:无论是总公司或分支机构为投标人,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业绩均可以作为计算依据。需提供赔案赔偿确认书或理赔计算书、赔款收据或支付凭证等相关理赔证明材料以及相应合同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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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投标报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PT(元) 评标参考价 偏差((PT-PC)/PC) (%) 减分(A) 得分(I=50-A) 评委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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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算术复核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编号 投标人名称 修正前投标报价 修正后最终投标标价 备注 日期:

评委签名:

40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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