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依法缴纳医疗保险我们是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但是呢报销的医疗费⽤是有项⽬、⾦额、等等条件规定的,不满⾜医疗保险规定或者违反其规定就医的是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下⾯店铺⼩编...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医疗保险基⾦⽀付范围包括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医疗保险基⾦法律规定
(⼀)医疗保险待遇的给付是指参加职⼯基本医疗保险的职⼯⽣病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事先规定的条件和待遇标准,向⽣病职⼯提供医疗服务为其报销医疗费⽤。
(⼆)医疗保险待遇的给付包括病假医疗期的待遇和医疗费⽤的⽀付,病假医疗期的待遇将在第三节详细阐述,本节将重点阐述医疗费⽤的给付待遇。
(三)⽤⼈单位及其职⼯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职⼯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职⼯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社会保险法》第28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诊疗项⽬、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中⽀付。因此,职⼯享受到的医疗保险待遇是国家规定的治疗疾病所需的基本医疗服务,⽽⾮全部的医疗服务。
⼆、医疗保险基⾦起付线标准以下的医疗费⽤⽀付
(⼀)根据《关于建⽴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年平均⼯资的10%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从个⼈账户中⽀付或由个⼈⾃付。
(⼆)其中,10%左右只是国家规定的⼀般标准,各地可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情况合理调整统筹基⾦的起付线标准,如上海2010年统筹基⾦的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北京2010年统筹基⾦的起付线标准为1800元。(三)起付线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检查费、药费等相关费⽤)⾸先由职⼯个⼈医疗账户基⾦⽀付,职⼯个⼈医疗账户基⾦⽤完后,职⼯个⼈必须先⾃⾏承担起付费,统筹基⾦不⽤于⽀付门诊医疗费。
三、医疗保险基⾦起付线标准以上、最⾼⽀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付
(⼀)起付线标准以上的职⼯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统筹基⾦按照⼀定的⽐例⽀付,但统筹基⾦⽀付参保职⼯医疗费⽤并⾮⽆限制,⽽是有⼀定的最⾼⽀付限额,即年度内统筹基⾦参加医保职⼯医疗费⽤的最⾼⽀付额度。
(⼆)根据《关于建⽴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在起付标准以上、最⾼⽀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中⽀付,个⼈也要负担⼀定⽐例,最⾼⽀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年平均⼯资的4倍左右。(三)统筹基⾦⽀付职⼯住院的⼤部分医疗费⽤,职⼯使⽤个⼈医疗账户基⾦⽀付⼀定⽐例的住院医疗费⽤,个⼈医疗账户基⾦不⾜⽀付的由职⼯个⼈⾃付。
(四)最⾼⽀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个⼈负担⽐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收⽀平衡的原则确定。
(五)另外,超出统筹基⾦最⾼⽀付限额的医疗费⽤,不在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付,⽽要由⼤额医疗保险、职⼯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付。
四、医疗费⽀付的除外规定
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病、伤产⽣的医疗费⽤并⾮都由医疗保险基⾦⽀付。因⼀些客观原因引起的病、伤医疗费⽤,由于具有专门的⽀付渠道或责任承担,⽽排除职⼯基本医疗保险的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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