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人如何报“父母之仇”?孔子的回答绝了!
中国古人如何报“父母之仇”?孔子的回答绝了!

中国古代碰到这样母亲受辱的情况,古人们又是怎样处理的呢?
其实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礼记.檀弓上》记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shān]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简单翻译一下意思是这样的:侮辱父母的人,不共戴天,我每天拿盾牌当枕头、睡在草席上,就为了哪天遇见你,手无寸铁也要和你搏斗。同样是孔子编纂的《春秋》一书中,也有“子不复仇,非子也”,还有“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父母仇不报不配做儿子,君子报仇百世都不晚,态度之坚决在儒家经典中十分罕见。

孔子一向以谦和有礼的圣人著称,但是碰到弟子提到侮辱母亲这件事,立刻就不淡定了,几乎就要暴走了。是啊,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士可杀不可辱,何况是至亲生母受辱,无论从孝道还是伦理道德从发,这都是要奋起反抗自卫的奇耻大辱。
孔子成为国家公神以后,儒者们的宗教地位也相应提高。唐代为孔子设立“从祀”即陪同享受祭祀的制度(如道家四大真人)。最早选中陪同孔子的,是22位对于注释儒经有重大贡献的儒者,后来扩大到孔子的所有弟子和历代著名的儒者。宋代,从祀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其最高的有四位,被称为“四配”,他们是颜回、曾参、子思和孟轲。其次是
“十哲”,孔子的十个优秀弟子。“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再次是“先贤”,祭祀那些亲自接受孔子教导的弟子们。最后是“先儒”,祭祀孔子弟子以后历代最优秀的儒者。而后来的儒者,也以死后能够进入孔庙成为先儒为最高的荣誉。

《礼记·檀弓》: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翻译:子夏问孔子,父母之仇,应该怎么办?孔子回答:睡在草席上,拿盾牌当枕头随时准备玩命,绝对不跟仇人共存在一个世界。如果在街上碰到仇人,碰巧手上没兵器,别浪费时间回家拿,赤手空拳上去弄死他!
儒家非常重视君臣大义,对冒犯君王的臣子那是绝对要口诛笔伐,但父母之仇除外。伍子胥之父伍奢为楚平王子建太傅,因受费无极谗害,和其长子伍尚一同被楚平王杀害。伍子胥从楚国逃到吴国,成为吴王阖闾重臣,后来伍子胥协同孙武带兵攻入楚都,伍子胥掘楚平王墓,鞭尸三百,以报父兄之仇。儒家经典《春秋公羊传》对此的评论是:“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意思是,父亲无罪被杀,儿子复仇是正当的,父亲有罪被杀,儿子再去复仇,那就是冤冤相报何时了,并不具备正当性。伍子胥鞭尸曾经的君主楚平王,在儒家看来,是完全合理的正当的,司马迁对伍子胥的评价是:“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在真正的儒家那里,万事逃不过一个理字。

到了唐代,旧唐书记载了一个奇案: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父为县尉赵师韫所杀。
后师韫为御史,元庆变姓名于驿家佣力,候师韫,手刃杀之。议者以元庆孝烈,欲舍其罪。子昂建议以为:“国法专杀者死,元庆宜正国法,然后旌其闾墓,以褒其孝义可也。”当时议者,咸以子昂为是。这个案子很有意思,说有个人叫徐元庆,他爹被县官弄死了,后来这个县官上任,徐元庆更名换姓在旅馆当服务员等机会,待到县官来住店,就用刀把他干掉了。大家都觉得徐元庆无罪,但陈子昂建议说,国法讲了,杀人者死,徐元庆应该先按国法处死,然后又因为他是孝子为爹报仇,所以应该表彰。当时的人都觉得他说的对。可是后来的大儒柳宗元看到案卷,批驳陈子昂,说他在胡扯,因为情与法并不相违背。根据春秋大义,如果徐元庆的爹该死,那么县官杀他爹就是正当的,徐元庆报仇就是错的,怎么能表彰?如果徐元庆的爹不该死,那么县官就是枉法在先,徐元庆为父报仇完全正当,又怎么能判处他有罪?应该无罪释放并予以表彰才对。在陈子昂那里,礼和法是对立面。但礼与法的目的,不都是为了社会安定和谐让民众感到公正吗?在柳宗元这里,礼法得到了完美的结合。这才是真正的“礼”,这也是民众愿意服从的“法”。后代的宋儒欧阳修等,在编纂新唐书的时候,也完全赞同柳宗元的意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