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防止黑恶势力进入农村干部队伍。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不仅关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坏,也直接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败。近年来,随着税费改革完成和“两个反哺”方针的实施,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是,也存在着黑恶势力在农村以及城市边缘地带,如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蔓延等问题。如何巩固基层政权和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干部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强化农村干部监督管理。乡镇政府是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直接责任者,只有乡镇党委、政府强化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加大对拟任农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考核力度,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自我考核与上级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党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准确评价履职情况,使考核结果作为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业绩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农村黑恶势力和不法分子生存发展的空间就可以最大程度予以清除。二是积极推进农村警务改革。长期以来,我国警力分布大部分都集中在城镇,对农村地区的延伸力度不够 ,农村警务较为薄弱 ,导致了农民在遇到纠纷后不能真正有效地用国家公安司法资源来解决纠纷和问题 ,这也使得许多黑恶灰色势力相继抬头,应把落实农村警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切实做到警力下到基层 ,逐步建立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警务机制。在乡镇设置派出所的基础上 ,以行政村设置警务室 ,根据不同的治安情势设置
民警数量 ,实现每村有警可用 ,有警可出 ,农民有警可找 ,从而促进警民关系 ,形成警民合作的良好局面。三是切实加强对农村农民的教育工作。强化农民的教育 ,就是要农民自身能够对乡村黑恶势力有正确的认识 ,认清其本质 ,从而自觉抵制乡村黑恶势力。要针对农民广泛存在的政治意识薄弱、参政热情不高、自信心不强等现象加强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 ,提高农民的主人翁意识 ,逐渐培养农民的政治素养,将广大农民的参政积极性调动起来,而不是遇事盲目依靠黑恶势力;全力做好下乡普法工作 ,提升农民的法律素养,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四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要研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执行措施,堵塞漏洞。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以及违规、违纪问题。同时,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全面实行村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积极推进村账站审和会计委派制等工作,并支持他们切实做好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要严加惩处,为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