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未签合同无法获得,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实际施工人可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或直接向发包人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仲裁法》第二条。
法律分析
一、没签合同的工程款拿不到怎么办
1、没有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施工方拿不到工程款的,施工方可以先收集与工程款有关的证据,如工程预、决算报告;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按以下方式处理:
(1)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2)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二、实际施工人可以向谁追讨工程款
(一)首先了解这里说到的实际施工人包括哪些类型,合法的承包人不是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有以下类型:
1、转包的承包人;
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5、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二)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有以下途径:
1、途径一,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同,他们是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相对人。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2、途径二,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实际施工人直接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是行使代位权的表现。在起诉时,以发包人为被告,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结语
在工程建设中,若没有签订合同导致施工方无法获得工程款,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对于实际施工人来说,可以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或者直接起诉发包人。这些途径可以帮助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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