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应先从公司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财产再偿还债务。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管理和分配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包括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债务、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等。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先偿还破产费用,并按比例清偿。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可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分析
企业破产后,在债务偿还前,要先从公司的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的财产再来偿还债务。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结语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在破产后需要先清偿破产费用,然后再偿还债务。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费用,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管理和分配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包括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债务、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应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如果财产不足,则先清偿破产费用,并按比例清偿。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应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法院将在收到请求后的十五天内作出裁定,并进行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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