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退赔,可免刑罚。根据司法解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诈骗案件,行为人主动退赔、投案自首,可不起诉或减轻处罚。具备法定从宽、退赃、退赔、未参与分赃、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也可免罚。此规定适用于公私财物三千至十万元以上的诈骗案,除非情节轻微且危害不大。
法律分析
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后,知错悔罪,主动向受害人退赔,投案自首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它情况也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此外,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拓展延伸
取消诈骗案件处理的法律程序与要求
取消诈骗案件处理的法律程序与要求通常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受害人应及时向执法机构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详细描述。接下来,执法机构将展开调查,收集证据,以确定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如果调查确认诈骗行为成立,受害人可以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受害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有罪,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取消案件处理,通常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决定是否同意取消案件处理。受害人应遵循法院的决定,并与相关执法机构和法院保持沟通,以确保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后,如果能够主动退赔受害人并投案自首,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还列举了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下,也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受害人在处理诈骗案件时,应及时报案并提供充分证据,与执法机构和法院保持沟通,以确保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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