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制度有四种,具体如下:
(1)根据其特征不同可分为工资等级制度、工资升级制度、工资定级制度;
(2)根据其地位不同可分为基本工资制度、辅助工资制度;
(3)根据其对象不同可分为机关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企业单位工资制度等;
(4)根据其特点不同分为绩效工资制度、能力工资制度、资历工资制度、岗位工资制度和结构工资制度。
工资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1、基础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它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
2、岗位工资或技能工资,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劳动技能、重要性等评价要素明确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内容,工资多少需要按岗位来转移;
3、工龄工资,以工龄为主,结合考勤和工作业绩来确定;
4、绩效工资,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个人的业绩优劣来确定。
工资制度的基本构成体系如下:
1、工资等级制度,指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繁重程度、风险程度、精确程度等因素将各类工作进行等级划分并规定相应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制度,是其它工资制度的基础;
2、工资调整制度,工资调整制度是工资等级制度的补充;
3、工资支付制度,指计算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原则,标准和具体立法的一种制度;
4、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工资基金指用人单位从其经营或者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工资的那部分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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