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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2021-10-29 来源:伴沃教育

1、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为:犯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会被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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