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双方合意合同上写上“作废”字样合同就作废。一方擅自写上“作废”并不具有解除合同的效力,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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