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为: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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