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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胎儿有民事权利吗

2020-08-04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主观:

胎儿享有合法 继承权 。胎儿虽未出生,但其继承权应予保护。 为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 继承人 所 继承 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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