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补助金是根据学生家庭是否经济困难决定发放的,和户口没有关系。贫困生可以申请补助。
每年秋季开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本专科生、预科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父母不用再担心交不起学费,解除了后顾之忧,学生也能安心学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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