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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05-04 来源:伴沃教育

一、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什么
1、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百分之十一,或各百分之十二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二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
(3)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1、提取公积金的理由必须与相关法规条文符合;
2、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吻合法律条文,相对应的审核资料;
3、经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及材料;
4、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后出具书面受理通知;
5、银行经办网点向公积金中心提价材料进行审批;
6、经批准后提取转账至提取人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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