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携带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材料至企业所在地镇(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领技能补贴。
长春市社保局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采取网上、现场和集中申请的方式,提交材料、申请补贴。同时进行审核和公示,对未通过审核的,将原因告知申请人或单位。申请人有异议的,长春市人社局协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复核。公示无疑义的,一次性核发补贴资金。
长春技能补贴申请条件:
1、必须是与企业具有劳动关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欠缴失业保险费,包括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国家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核查;
4、证书核发日期12个月之内进行申领。
综上所述,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携带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材料至企业所在地镇(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领。对技能补贴标准的规定是职工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中级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高级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也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紧缺工种加发30%)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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