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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录音和视频做为证据吗?

2020-10-10 来源:伴沃教育

录音与视频在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影响录音证据效力的相关因素:

1.提交录音证据应当出示录音的原始载体,录音笔、手机等,有些人将录音内容导至电脑以录音文件的形式存档,向法院出示的仅为刻录后的光盘,这已经不属于证据原件了,证据没有原件会要命的。

2.录音应当完整。如果录音掐头去尾,剩下的内容仅是对自己有利的干货,这样的证据是不会被采纳的。

3.录音证据不会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录音本身的局限性决定其无法证明全部的法律关系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它更多地是证明案件的部分事实和某些细节,故录音证据与其他书证、物证等证据一同使用为佳。

一、录音证据是否可以只截取中间一段

录音证据不可以只截取中间一段。录音剪辑,从技术上讲是完全可以的;但作为证据,特别是法律上的证据是不可以的,应保留证据的真实和完整性。最好不要破坏原有证据的完整性。

(一)、民事偷录的录音证据不具有法律效力,符合以下条件的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录音证据的取得符合法律规定;

3、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二)、以下录制的音频材料才具有法律效力

1、录音证据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否则容易被对方反驳,被法院判决为无效;

2、录音证据要真实可靠,不能存在疑点。

二、借钱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借钱录音是合法形成的,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录音是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提供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录音证据进行质证的,录音证据能通过质证环节的,该录音证据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录音证据所记载的内容就可以成为认定的事实,不能通过质证环节的,录音证据记载的内容就不可以作为事实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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