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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不足最低标准怎么办

2021-05-26 来源:伴沃教育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劳动者需要注意的: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水平

(1)最低工资的给付只包括劳动者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劳动付出,非正常条件下的,如加班加点、各种津贴、福利待遇等均不属于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不得计入最低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或者按照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应当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不得拒付劳动者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想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如有试用期,劳动者要了解《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责任: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救济措施包括:

(1)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或者不经调解,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于劳动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工资的具体构成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在这里也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具体工资主要包括哪些,比如说年底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还有就是平时的基本工资都是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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