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宣判等步骤。原告起诉后,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包括各方发言和证言,最终由审判长征询各方意见后作出判决。如能调解,则进行调解,否则应及时宣判。
法律分析
一般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和宣判。具体流程如下:
1、原告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3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以及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以及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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