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被证实为属实后,可以成为法庭上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但所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分析
如果电话录音被证实为属实,它将能够成为法庭上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主要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所有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拓展延伸
我国民事诉讼法如何看待电话录音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话录音是一种常见的证据形式。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提供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来证明某些事实。然而,电话录音的证据价值并不是无限的,其可信度和可靠性受多种因素影响。
首先来看,电话录音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否则取得的证据可能被视为非法证据。其次,电话录音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如果存在剪辑、删减等情况,就会影响证据的可靠性。此外,电话录音的听取过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否则所得到的证据可能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电话录音的证据价值。如果电话录音能够提供充分、真实、完整的证据,并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那么法官可能会采纳。但是,如果电话录音存在疑点或者无法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那么法官可能会否定其证据价值。
电话录音作为一种证据形式,需要符合法定程序和证据价值的要求,才能在民事诉讼中发挥其作用。
结语
电话录音被证实为属实,将成为法庭上的有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所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电话录音的真实性对于案件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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