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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谁先提出离婚

2020-02-12 来源:伴沃教育

1、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跟离婚是由谁提出来的,是没有关系的;

2、影响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情况包括共同财产的确认、夫妻双方是否有过错等;

3、离婚时分割的只有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以及婚后所得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的是不加以分割的,如果在这点上有争议的话,可以在离婚前找律师做好咨询了解工作;

4、夫妻一方被认定为婚姻过错方的,应少分或不分财产;构成婚姻过错方的情况有:

①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②实施家庭暴力的,

③虐待家庭成员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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