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蜀山师德建设活动精神,弘扬高尚师德,进一步凸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大胆创新,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选师德标兵,树立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评选原则
1、主要对教师师德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实际表现。
2、评选公开、公平、公正,注意发挥其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
三、评选范围
正式在职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特别是师德高尚的教师。
评选名额分配:
校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6人数学组:3人
综合组:3人学校中层:3人
区级师德标兵名额分配:
语文组:2人数学组:1人
综合组:1人学校中层:1人
四、评选条件
1、工作严谨负责,爱岗敬业,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品格高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在师德方面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举止端正,语言文明,团结同事,礼貌待人,在同事中有一定的威信。
4、衣着得体、大方,服饰自然、整洁,且与教师职业相称。
5、在课堂内外内精神饱满,积极向上,态度和善。
6、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以及其它商品;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
7、对学生尊重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关系,深得学生爱戴,家长信任。
8、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
9、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评选资格
⑴受市、区、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⑵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⑶学生、家长满意度差,受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一次及以上。
⑷由于教学行为不当或责任过失,造成影响学校声誉的教学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
⑸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被“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参评。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张寿平
副组长:孙波
成员:吴宏霞胡庆菊刘明亮汪华孙明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胜
六、评选办法
1、每位教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师德论文,并于下周一(3月19日)下班前送交到刘胜处。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的师德论文和个人工作实际推选出校级师德标兵15人。
3、推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进行师德演讲,评比打分(领导打分占40%群众打分占60%),评选出区级师德标兵5人。
4、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评出师德标兵。
5、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3天,最后报校党支部审批,确定报送教体局表彰人员名单。
6、在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宣传“师德标兵”先进事迹。
七、评选要求:
1、坚持层层选拔、优中选优。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到,人人参与,逐级推荐,层层选拔,真正做到优中选优,真正立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立足于树立、宣传、表彰先进教师典型,立足于鼓励先进、激励进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中的积极性。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评选要高标准严要求,操作过程要细、要公开,评选结果要公正、公平,优秀典型要树得住、立得牢,让群众服气、认可。
3、师德标兵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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