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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应急预案

2021-01-02 来源:伴沃教育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应急预案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 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或其他传染病,特制定本预案。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 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等传染病人的血液、体液(包 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 体物质)污染了皮肤或粘膜,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等病源物质的血液、 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遭受感染的情况。

一、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医务人员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或其他传染病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要求戴手套,操作完毕,脱

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 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必要时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三、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1、脱离污染环境,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从伤口近心端向伤口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 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 洗干净。

四、职业暴露的登记和报告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向所在科室领导及感染管理进行 报告,追踪可能污染源的流行病学资料,认真填写《利器损伤报告卡》, 接受相关指导,必要时给予药物预防干预。在感染管理部的指导下, 根据相关传染病的特征,进行自我监测,并保持信息沟通,以便及时、 积极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五、艾滋病职业暴露及其处置

(一)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

(二)暴露级别

一级暴露: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 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二级暴露: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 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 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针刺伤。

三级暴露: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 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三)暴露源类型

轻度类型: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 染者无临床症状、CD4

计数正常者。

重度类型: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 染者有临床症状、CD4 计数低者。

暴露源不明型: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

(四)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处置

按照正确程序处置污染部位,并立即向所在科室领导、上级领导 部门(医务部或护理部)及感染(管理)科进行报告。认真填写《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报告卡》,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 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4 小时 内,最迟不得超过24 小时;即使超过24 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 感染(管理)科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给予随访和咨询,在暴露后的第4 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 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每半年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 况进行汇总,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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