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及公司投资人承诺:本人己学习及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本人在此承诺,在申请此公司之前,从未在任何地方申请设立过任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有隐瞒事实,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字:
公司投资人签字: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