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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民政局2020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2024-08-29 来源:伴沃教育

当我们想要做某一个项目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我们的工作实施十分必要,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推荐:民政局2020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样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民字[20xx]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我局20xx年度禁毒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应对形势发展变化的新挑战,全面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结合民政业务实际,推进民政系统禁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结合基政职能,推进社区禁毒。将社区禁毒工作纳入全县20xx年城乡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指导基层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无毒社区(村)"创建纳入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措施落实。结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指导村(社区)将禁毒内容编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局属各单位。任务期限:20xx年12月底前)

(二)结合救助职能,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深入村落社区主动发现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及时掌握戒毒康复人员家庭基本情况,

有针对性的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开展救助,将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社会救助局,局属各单位。任务期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各级民政干部要从维护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我县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禁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全县民政系统禁毒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各责任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责任分工事项,要注重工作落实,做好工作台账及档案、图片资料的留存,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相应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本部门推进禁毒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禁毒工作已纳入全县民政系统整体工作规划,纳入全年综治考核内容,各责任科室、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县民政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对未按分工履责或分工项目严重影响局禁毒工作年度考核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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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深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优秀篇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为切实做好20xx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面推进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为核心,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特殊群体关爱、社区治理等职能统筹衔接的民政领域脱贫防贫工作格局,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民政力量。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实现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补尽补、应帮尽帮。(二)综合施策助力脱贫攻坚。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志愿者服务力量等向扶贫领域聚焦;加强贫困农村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开展贫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三)重点关注非贫困低保对象,完善举措防致贫、返贫。

三、推进措施

(一)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实现“五应五尽”1、加强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力度,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始终高于扶贫标准;聚焦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对全县建档立卡人口中未享受低保、特困保障政策的进行集中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进行保障,对符合临时救助的及时进行救助,对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中已享受低保、特困救助政策的进行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助力解决“三保障”问题,提高保障水平;集中开展以农村低保、特困为重点的社会救助服务对象核查工作,解决“漏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重点难点问题;指导乡镇开展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的贫困人口中老人、无劳动能力人员大排查,落实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坚决兜住脱贫攻坚的底;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建档立卡,按人(户)建立登记表、按村建立花名册,建立统一的统计表,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指导意见,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规范性和精准度。2、加强临时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实现应救尽救。将因易地搬迁、子女就学、疾病治疗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在解决住房问题过程中基本生活遇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可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动态监测、及时救助,防止返贫;对已返贫人口,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推动各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合理提高审批额度,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额度。3、加强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养育和保障服务,实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强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高供养服务水平;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护政策。4、加强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实现应补尽补。密切与残联部门的配合,从源头上确保两项补贴政策落地落实,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系统,经常性开展信息比对;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工作,加强动态管理,规范资金发放,确保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人员及时足额享受补贴。5、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实现应帮尽帮。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建立各类信息台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导,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建立和完善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台账,继续建立完善分类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二)强化综合施策,聚焦聚力脱贫攻坚6、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支持我县脱贫攻坚;加大我县社会组织对接全县脱贫攻坚需求;配合省民政厅完善社会组织扶贫信息平台和数据统计平台对接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扶贫项目资金落地落实。7、引导慈善、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向扶贫领域聚焦。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实施社会工作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困境人员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服务、志愿者服务组织的形式完成关爱农村留守人员、困境人员项目的实施推进。8、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贫困乡村群众移风易俗、倡树新风,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到年底,实现每个村都要有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三)完善脱贫防贫举措,防止非贫困低保对象成为新的贫困人口9、筑牢非贫困低保对象保障防线,确保不致贫。充分利用好省民政厅防致贫信息系统,进一步对非贫困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完善电子档案,按人(户)建立登记表、按村建立花名册、乡以上建立统一的统计表,建立完善动态监测机制,采取信息筛查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形式,对低保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加强与扶贫、教育、住房、医保等部门信息比对,对因残、因病、因学、因房或其他意外情况导致家庭刚性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水平,符合条件及时纳入民政社会救助范围,发现确实存在致贫风险的,及时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由民政、教育、医保、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及时核实情况,按政策提供救助,实施精准防贫。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精心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落实。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二)加强指导监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成功经验、做法,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对标对表重点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要完善监督机制,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加强工作督导和纪律监督,严格追责问责,对工作中不担当,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政策落实,影响扶贫脱贫效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三)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国家、省、市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的政策措施,创新服务项目外包形式,量化购买服务经费,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水平。

优秀方案:民政局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模板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冲刺阶段,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绝不收兵”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勠力同心,砥砺奋进,向绝对贫困发起最后总攻,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根据《县20xx年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局领导同意,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月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脱贫攻坚冬季攻势,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总理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期间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攻坚态势,满怀信心不动摇,坚定决心不松劲,保持恒心不懈怠,集中优势兵力,凝聚最强战力,发起最后总攻。

二、重点工作

(一)着扎实做好社保兜底扶贫工作。严格标准和规范工作流程,全面开展检视核验,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1.着力抓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聚焦88户206人未脱贫户、13户26人脱贫监测户、178户485人边缘户,加强排查走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好20xx年脱贫和未脱贫低保贫困户12个月渐退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再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法定赡抚养人系未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不计算赡抚养费”,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单独立户等政策;坚持按户施保为主、按人施保为辅,做到精准施保。

2.着力抓好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严格按照《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审批和退出全流程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贫困户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加强特困供养对象档案管理,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完善集中供养服务协议,规范院内供养人员资料档案。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落实照料护理人并签署委托照料协议。增强特困供养机构兜底功能,加快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养护能力建设,提高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

3.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积极运用乡镇备用金缓解

急难型救助对象生活困难;健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特困)政策衔接,对未(返)脱贫户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可视情给予临时救助;困难状况如持续,按规定流程纳入低保(特困)。

4.抓好禁捕退捕渔民的生活保障工作。新河镇、丁桥镇要指导村全面掌握建档立卡渔民禁捕退捕基本情况,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5.着力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完善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大动态监督管理,强化信息化建设,确保精准实施、应补尽补。深入开展贫困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工作,在摸排调研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多方整合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统筹相关渠道资金集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

6.推进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及时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坚决杜绝无人监护现象。加强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摸底排查农村留守妇女情况,完善农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完成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录入工作,持续推进农村老人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工作。对农村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人,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基本服务。

(二)配合所在乡镇(村)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1.着力抓好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坚持将各类问题整改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解决。巩固提升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抓好省督查暗访、市、县督查暗访等反馈问题整改,提升整改质量,确保清仓见底。

2.着力抓好消费扶贫常态长效。进一步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进食堂、进社区、进医院等,鼓励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农产品,推动消费扶贫深入开展。

3.持续巩固疫情灾情应对成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持续抓好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防范因疫致贫返贫。坚持特困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救助(管理)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中心)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核实受汛期影响的188户贫困户、4户边缘户,对经农业、应急等部门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低保、特困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防范因灾致贫返贫。

4.持续提升社会扶贫工作成效。持续做好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干部包户”责任,持续巩固社会扶贫日活动成果。

5.持续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程序,配合乡镇(村)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突出边缘户,特别是因灾因病支出骤增户和收入骤减户,做到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第一时间跟踪帮扶,有效防范因灾因病致贫。对照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求,逐村再排查、逐户再核验、逐人再审示、逐项再提升,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6.持续巩固提升数据质量。协助局包村按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原则,紧盯脱贫攻坚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实地核查中发现问题,结合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持续开展数据清洗,抓好核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据质量工作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7.扎实抓好社保兜底总结宣传。全面盘点社保兜底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全方位梳理兜底政策带来的根本性变化、标志性变化、趋势性变化、主要指标和重要数据、典型案例等,形成脱贫攻坚总结。扎实做好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加强脱贫攻坚宣传,系统学习宣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涉贫舆情监测、研判,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8.扎实推进志智双扶。协助局包村推广“爱心超市”、“孝道扶贫”等经验模式,着力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加快实现从消除收入贫困向消除能力贫困转变。

9.扎实推进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任务、规划、政策、力量、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聚焦乡村振兴“20字”总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系统衔接。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持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强化抓扶贫、抓乡村振兴工作格局,持续压紧压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冬季攻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阻点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围绕省考核评估有关要求,突出目标任务完成、克服疫情灾情影响、脱贫退出质量、巩固脱贫成果、问题整改、攻坚作风建设等重点内容,全力做好省第三方监测评估、市际交叉考核等考核评估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帮扶责任。全面发挥帮扶责任人、帮扶干部作用,全面盘点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确保真落实、真见效。全面盘点定点帮扶计划落实情况,确保帮得准、帮得实。全面盘点驻村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不松劲、不懈怠,做到常态化、可持续。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坚持从严从实、科学精准,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以及后续工作衔接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保障。

民政局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


民政局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

民政局办公室20xx年5月11日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方案根据州委“学党史·办实事”教育活动和州委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总体安排部署,经20xx年第二次两改领导小组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试点工作,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便民利民、服务高效”为目的,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服务效率,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让群众少跑路,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片区婚姻登记处设置工作

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1月全面完成。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中旬)工作动员部署,制定《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的实施方案》。县(市)民政局根据任务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试点有关工作。

(二)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5月中旬至20xx年7月底)一是必须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县(市)民政局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务必落实编制,每个婚姻登记处必须配备2名专职婚姻登记员,人员隶属民政管理。

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确保人员的稳定性。二是必须设置独立的登记场所。必须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有条件的应设置颁证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登记场所可利用撤乡建镇后的闲置资产。三是必须配置完备的设施设备。婚姻登记处必须具备良好的网络环境,设备技术性能良好。必须配有计算机、身份证阅读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高拍仪、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硬件设备。使用民政厅统一规定的VPN网关客户端,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四是必须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开展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落实。五是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州局统一组织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

(三)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0月)全面铺开设置片区婚姻处试点各项工作,对照实施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四)工作总结阶段(20xx年11月)总结片区婚姻登记处实施情况,将活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果集中归档,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把试点设置片区婚姻登记处作为“学党史·办实事”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内。各县(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必须成立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推进过程中要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时完成。

(二)积极主动作为。各县(市)民政局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该项工作,并解决编制、场地、设施、经费等问题,确保片区婚姻登记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及时妥善应对。在实施试点过程中,县(市)民政局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妥善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州民政局报告。

方案范文:民政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督促调度会精神,切实做好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全省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我市农村困难家庭,除纳入特困供养、孤儿保障范围外,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经民政局研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督促调度会精神为指针,明确兜底保障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坚定必胜信心和决心,保持战略定力,不停顿、不放松、不懈怠,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基础更牢、质量更高、成色更足,要紧盯“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加大排查力度,主动预警监测,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全力推进我市兜底保障工作行稳致远。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脱贫渐退政策。要对享受扶贫政策后暂时脱贫,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2倍的建档立卡家庭,低保补助金按暂时脱贫前核定水平确定,低保补助金递减幅度为25%。经核算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及时清退。

(二)大力加强易致贫人口监测。要加强“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监测预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特困供养、孤儿保障和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同时,要综合运用好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项救助政策,确保我市农村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应有保障。

(三)坚持公开透明依规操作。要加大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加强公开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要明确工作职责,严密工作流程,夯实责任,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上,做到规范化操作、透明化管理、优质化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政策,搞好发动。各乡(镇)要采取形式多样方式,大力宣传当前国家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和社会救助政策,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全省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吉民发﹝20xx﹞12号)文件规定,运用农村低保“补差式”核算办法,严格落实“脱贫渐退”以及特困供养、孤儿保障、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项救助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切实做好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二)严密程序,阳光操作。各乡(镇)在农村低保核查认定工作上,按照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要求,采取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评估计算办法,严密操作程序,公开运作,切实把握好“家计调查、信息比对、评议审核、审批公示、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杜绝一切形式的暗箱操作行为,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公正透明,阳光操作。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导。各乡(镇)要明确农村低保工作属地管理职责,纳入工作日程,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好“脱贫渐退”政策,实行动态管理,特别是要严格把好农村低保核查认定“出口和入口”关,保证农村低保对象进出有序,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中,民政局要加强督导,适时入户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对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中,擅自违反救助政策、违反操作规程、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和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涉及违法问题线索,一经发现,要坚决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达到预期效果。

推荐: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落实"20xx年不能有人在危房中居住"的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居住在场地危险房屋或居住在C级(局部危险)D级(整体危险)危房中,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其他农户危房改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住建部门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农户实际居住唯一住房和由各镇认定身份为其他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虽然符合上述(二)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扶持补助范围:

1.实际拥有车辆且正在使用的(农用车的除外);

2.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3.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4.农户身份是村干部的(由财政拨付工资的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和妇女主任,对于村会计或妇女主任,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实后可列入补助范围);

5.征地拆迁得到拆迁补偿款足以改造危房的;

6.长期无人居住,房屋闲置的(具体为房屋已破损,院落荒芜,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

7.农户收入过高等其他情况。

对于无上述情形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均要由农户本人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

二、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成立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二)确认身份。各镇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身份认定工作,加快推进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

(三)开工建设。各镇具体负责对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20xx年危房改造户尽早开工。

(四)验收竣工。区住建局采取"完工一户、验收一户"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核查验收。确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五)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按照补助标准,向区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六)档案完善。由各镇负责,严格按照卷宗模板要求完善相关档案。档案原件报区住建局审核后留存,复印件由各镇备份妥善保存。

三、政策标准

(一)补助标准

1."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省、市明确补助标准最新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xx]40号)要求,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的标准实施补助。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为:修缮加固补助为10000元/户;新建补助为40000元/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2.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0号)文件要求,按照新建、修缮改造方式,结合各镇危房改造户实际情况,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二)面积标准

立足于实现住户安全有保障,坚持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翻建户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如遇婚嫁增加人口、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比户口本多、其他亲属出资共建房屋、原有房屋面积在改造范围之外等特殊情况,需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在确保不出现举债过多致贫、返贫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镇附明确意见后,予以改造。

(三)改造标准

维修:以消除危险点,达到房屋安全为目的,对墙体开裂、起鼓、剥落、下沉处进行加固除险,瓦面漏雨的更换瓦面,对门窗、屋顶、椽子、墙体、地面进行修缮。

翻建: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确保达到安全住房条件: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在达到住房安全的同时,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确保不超出标准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房屋等级鉴定(认定)、政策解读、督促推进、房屋检查验收等工作。区扶贫办负责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脱贫不脱政策户;负责指导各镇做好"四类重点贫困户"身份认定工作。区民政局负责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区残联牵头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认定。各镇会商区扶贫办、区民政局联合认定改造户身份。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各镇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申请把关、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对无改造意愿、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危房户,由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台账,核实家庭状况,完善好佐证材料。对"闲置房屋",要登记造册,挂牌警示。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保障力量。各镇镇长是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1名分管副职、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区住建局要进行督导指导,协助各镇完成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行周报制度,各镇要将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每周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上报进度及实地督导核查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实行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解决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

(四)强化问责。对危房改造,重视程度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违规使用资金的,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时介入,依纪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各镇要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策,掌握规范程序,逐户宣讲政策。要因户施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获得群众支持理解,动员其主动改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精选】民政局二次创业工作方案实用


为弘扬提出的“自强不息、求实创新、团结拼搏、奋力争先”的二次创业的精神,进一步提振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2月

二、主要目标

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明确目标,推动绿色发展考评指标争先进位,争取民政各项指标位列全市前三。

三、重点任务

以全方位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超越为目标,围绕“保民生、补短板”,着力从五个方面再攻坚。

(一)养老服务再攻坚。一是认真编制民政“十四五”规划,推进养老项目建设。加大和发改对接力度,集思广益,争取推进谋划一批多层次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抓好区福星老年照护中心项目建设,采取“两条腿走路”,分别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专项债资金,做好与区发改、区财政的沟通协调,争取列入项目资金盘子,尽快启动项目开工建设;抓好百合养老项目,对照建瓯百龄帮等连锁性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标准,采取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树立我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的标竿。二是重点抓养老项目规范管理。对涉及所有养老项目和资金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强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加强上下沟通,统一项目管口,做到项目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三是重点抓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所有养老设施在建成半年内必须全面启用,不能闲置或挪作它用。加快与新招标的居家养老第三方机构对接,把城区已建好的紫云、水南、水东、四鹤等4个街道照料中心逐步规范运营起来,并协调街道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开放运营工作。四是重点抓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充分利用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推进养老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

(二)社会救助再攻坚。一是要加强同乡村振兴办的有效对接,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在“补缺”基础上适度扩大兜底保障范围;落实好“刚性支出扣除、收入扣减、延保渐退”等惠民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所有重病重残户要全部纳入低保。二是实施精准救助专项行动,加强动态跟踪管理,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动态摸底排查,做好监测预警,及时“补漏”,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三是持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分散特困人员要全面加强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监管,要通过宣传引导、意愿摸排等措施,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要全部落实集中供养,确保年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85%以上。

(三)基层政权再攻坚。提前部署,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民主权利,落实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以上妇女成员。指导村民委员会履行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村规民约进一步完善,学习深化“六要”群众工作法,调动村民参与村务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村里的事党组织“要引领”、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

(四)殡葬改革再攻坚。加快推进区公墓项目,将西芹镇凤山公墓进行国有化改革,盘活墓地资源;加快补齐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短板,确保年内完成现在剩余15个乡镇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大力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弘扬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

(五)安全生产再攻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网三责”,持续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行隐患整治清单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建设,建立民政领域全覆盖、无漏洞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长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民政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把“二次创业”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机制。成立“二次创业”工作专班,压实相关股室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督查考核。对“二次创业”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推荐:全镇2020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春运工作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共计40天。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对开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为保障春运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今年春运新形势新要求,全力以赴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减少拥堵区域、路段、节点,缩短拥堵等候时间;坚决防止发生执勤执法问题引发负面舆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调整充实了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综治、道路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道安办、综治办、工作站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镇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道安办,具体负责全镇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从严排查整治隐患,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以镇道安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立即开展春运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减少不利因素。一要检查企业。1月20日前,镇行政派出所要深入辖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及客运场站,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客运驾驶人警示谈话、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等措施,重点检查客运车辆日趟检、凌晨2至5时停运、安检、动态监管等制度落实情况。二要审查资格。1月20日前,派出所要督促辖区客运企业排查参加运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限期上报基本信息,联合开展资格审查,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三要摸排车辆。1月20日前,镇派出所、安办、道安办等部门要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确保检验率、报废率达100%。重点检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驾驶人、押运员是否会正确操作;大型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是否配备乘客安全带、灭火器、限速装置等安全设施;校车是否取得有效使用许可;农村面包车是否粘贴核载提示牌、是否从事非法营运。四要排查路面。镇道安办、工作站等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易结冰、易积水、团雾多发、事故多发路段,通行营运客车、校车的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隧道等路段隐患整改情况,三级以下山区公路是否设置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标志牌。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相关单位应立即增设临时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五要清除隐患。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人员、车辆、道路等问题隐患清单,并上报镇道安办,逐一督促整改。同时,加大对"车闹"、"霸座"、"阻挡车门"等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从严管控路面秩序,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一要严点违法。春节、元宵节期间,全镇开展夜查统一行动。要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为重点,严查酒驾醉驾。国省道、景区道路要严查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违法行为,严管货车通行秩序。各村(社区)要全面启动辖区劝导站,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镇行政派出所要在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指导、协同派出所加大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要严管重点时段。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是影响春运安全畅通的最大因素,要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对于大雾能见度低、道路积雪结冰等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要及时提醒,设置禁行等标志,果断采取封闭道路等措施。三要严管重点路段。结合今年春运交通新特点和往年道路通行情况,提前研判春运期间辖区易拥堵路段,深入分析运行不畅原因,逐一制定交通疏导和分流绕行方案。春节期间,原则上除政府重点保障施工项目外,停止占道施工作业,最大限度保障通行,严防因施工造成严重拥堵。

(三)加强宣传诱导提示,引导安全文明出行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用好各种宣传渠道,精心组织宣传工作,提供优质出行信息,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一要策划开展主题宣传。大力开展"平安春运"活动,利用"双微"平台,开设"春运出行安全"微话题,组织"爱心温暖返乡路"等活动。制作春运文明出行宣传单页,印发宣传折页挂图,建立完善举报平台,鼓励利用车载记录仪、手机、相机等方式记录并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扩大宣传效果。1月20日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二要强化出行引导提示。围绕春运启动日、摩托车返乡和节前自驾出行高峰、春节和元宵节后返程等重点时间段,通过互联网和"双微"平台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及时密集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恶劣天气行车常识等资讯信息,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合理出行。三要突出源头重点宣教。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通报典型违法、事故案例。深入工厂、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域,提醒自驾返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提前做好车辆保养、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开展学生放假、返校前交通安全宣教活动,提升"知危险、会避险"安全防护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部署。各村(社区)要借鉴历年经验教训,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春运工作方案,明确措施要求,责任到岗到人,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积极配合,全力做好春运工作。

(二)规范执法,热情服务。注重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坚持严管和服务相结合。集中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和执勤安全防护教育培训,配齐安全防护装备,落实岗前安全防护检查提示,坚决防止发生执勤执法安全事故。

优秀方案:民政局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合集


为更加深入贯彻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主要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州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具体安排;20xx年,在我县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基础上,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为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持续保障和改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和其他困难户的生活实际,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扎实抓好县委、政府关于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我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做到保障对象“底数清、数据清、基数清”,做到脱贫攻坚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确保20xx年脱贫攻坚巩固任务圆满完成。

二、对象范围

社会保障扶贫对象为:20xx年-20xx年精准脱贫中需农村低保兜底一批的人数。

三、目标任务

(一)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

(二)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三)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四)为所有自愿申请补贴的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登记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进度安排

(一)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为确保到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根据阿县委发〔20xx〕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底做好低保兜底贫困户的收入测算工作。20xx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与农村困难群众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对“国扶办子系统”中低保兜底的对象进行兜底,实行动态管理。发放标准按照人均纯收入每人每年4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差发放(省、州标准提高后,按新标准执行)。20xx年低保兜底人数为按实际人数实施动态管理。资金预算:11893人(20xx年预计人数)*185元(20xx年预计金额)*12月=26402460元。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未脱贫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在20xx年由省级财政100%全额代缴。20xx年的三类人员养老保险资金按照省、州下达的相关政策执行。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资金预算:100元(残疾补助标准)*1135人(预计20xx年人数)*12月=13620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按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资金预算:1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271人(20xx年预计人数)*12月=325200元;70元(二度残疾人补助标准)*415(预计20xx年人数)*12月=3486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5200元+348600元=673800元。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低保标准以下的贫困家庭,保障其达到低保标准,切实维护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其尽快脱贫。

2.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做到应扶尽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二)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深入持久地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贫困乡、镇、村群众积极参保缴费。进一步摸清我县贫困乡、镇、村相关底数,切实提高参保率,确保应保尽保。

2.进一步完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3.鼓励有经济能力的农村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确保贫困乡、镇、村参保群众的利益最大化。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20xx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费100元。

(四)贫困残疾人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精神,对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护理补贴资金;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费由省财政补助40%,州、县承担60%。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六、社会保障扶贫资金预算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预算资金:2640246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算资金:673800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1362000元。

20xx年社会扶贫保障预算资金共计:28438260元(2843.83万元)

七、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社会保障扶贫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二)实行分工负责。按照社会保障扶贫各项工作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政策,落实扶贫专项资金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健全投入增长机制。纳入预算安排,“两线合一”资金差额县财政局据实安排解决。

(四)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学习宣传关于精准脱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把握政策要求,确保落实到户到人、政策执行严格规范。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五)加强督查指导。加强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范文资料: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样本


一、总体目标

聚焦农村贫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聚焦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地落实。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所盼、所急、所忧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聚焦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二、工作任务

在20xx年专项整治基础上,结合新问题、新任务、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重点开展四类问题整治:

(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特困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任务安排部署(5月5日至5月18日)

(一)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半年复核工作、明确整治目标、行动要求,全部动员各村包村干部把工作要求传达到各村主干。

(二)开展全面排查,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

(时限要求:5月18号至6月20日)

一是清理纠正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村要聚焦农村贫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有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殊困难群众全部要纳入低保、特困范围;重点检查是否将符合条件法人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清理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围绕应救尽救,对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申请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三是清理纠正特困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养尽养,检查各村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四是清理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兜尽兜,检查各村是否通过部门信息比对、疫情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三)严格工作步骤,夯实专项治理工作效能

(时限要求:5月5日-6月18日)

1.民政办根据现有在册低保户家庭和特困人员名单及核对平台报告下发至各村。

2.由各村包村干部牵头,村主干和村两委成员具体负责本村半年审任务,按照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通过走访调查、信息核对等手段对在册低保户家庭及特困人员家庭信息变化如:死亡、婚嫁,毕业、生活条件明显提高、有车、有房、择校出国、困难家庭漏保人员和建档立卡边缘户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乡政府集中审核。

3.如在入户调查中、发现低保、特困人员及不符合条件的或有其他变更情况的,应如实填写崇儒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情况入户调查半年审动态报告表(表格附后),经村委公示后上报予以调整。

(四)营造民主监督氛围,对所有在册低保和特困人员对象在村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8735096、8735166,形成浓厚的监督范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满意度。

(五)任务要求治理举措

(时限要求:6月21日-8月20日)

一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力度。继续运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査等方式,做好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加强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狠抓"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落地见效,各村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试点等,6月底前逐一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农村留守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兜底保障。

二是加大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社会救助热线,落实快速响应机制要求,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对"十三五"以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进行"大起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三是各村每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与殡葬死亡上报及社会保障卡收集等工作,确保低保家庭及特困人员资金发放到位。

四是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各村要健全与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联查联办、严肃查处专项治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疫情防控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每月10日报送民政办(实施零报送制度)加大典型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

四、保障机制

(一)完善制度机制。落实边整治、边完善,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治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查找制度短板,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规范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和问题线索联查联办,制定相关工作流程,以制度形式规范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二)坚持上下联动。各村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立足靶向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村级联络员培训,培养一批作风扎实、业务熟悉的基层经办骨干。通过制订政策解读、宣传手册等,第一时间把出台的新政策、总结的新做法贯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三)开展自查自纠。民政办要主动将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的数据反馈给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组织包村驻村干部、村主干和村两委逐村逐户开展入户调查,结合半年复核、年度年审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开展四类问题整治。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上报乡政府调查办理,切实打通兜底惠民"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开门搞整治。虚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设置宣传专栏,及时公开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挖掘正面典型,讲好专项治理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用群众所得所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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