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根据上头委派的任务,我们必然要将实施方案给制定好,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好的实施方案都有哪些内容?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荐】市场监督局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实用”,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贯彻落实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创新提升影响力、营商环境协同力、营商环境影响力4个维度,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执行、推进任务协同、工作创新方面,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按照《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任务分工,任务包括4个维度、12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
(一)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
1、加强基础建设
(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公开。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2)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考评内容及标准: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如有变更须及时报备。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围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4)行业禁令制定。
考评内容及标准: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
责任部门: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5)机关作风建设。
考评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6)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2、强化工作执行
(7)完成省标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省对我市评价中,所负责的各项二指标的评价排序。(涉及2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
责任部门:信息网络分局、知识产权科
(8)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9)数据共享。
考评内容及标准:完成本部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责任处室:信息中心、法规科
(10)信用联合奖惩。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及时共享和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信息分局
3、推进任务协同。
(11)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处室:办公室
(12)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二)创新提升影响力
4、工作创新
(13)学习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考评内容及标准: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14)研究“一招鲜”工作举措。
考评内容及标准: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5、上级肯定
(1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1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1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1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全省软环境建设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营商环境协同力
7、创新监管
(19)明确任务要求。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办法举措着实、责任时限清晰。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0)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内至少发出以此软环境建设工作警示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1)投诉举报受理。
考评内容及标准:没有企业和群众软环境方面来电、来信(含网络)、来访受理处理记录的;因没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的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2)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8、信用建设
(23)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事实没有查清、纠正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以追究而未进行责任追究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室
(24)推进《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
考评内容及标准: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四)营商环境影响力
9、创新监管
(2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的;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2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2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组织保障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将考核评价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指标体系中的工作任务,了解掌握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采取措施做好修改、弥补和提升工作。
(三)定期对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督查,针对考评指标,按照任务分工逐项进行自我评价。办公室将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向局领导汇报并报省软环境办。
03kKk.com其他人还在看
优秀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动力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六稳”、“六保”要求,落实市委“五抓一优一促”部署,聚焦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惠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县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商标品牌,营造更加宽松便捷公平有序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至20xx年末全县市场主体达2.6万户,到2025年末,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突破3.6万户;全县商标总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5年,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数量翻一番达到1500件,其中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达到5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激发创业潜力
1.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指导帮助企业综合运用股权出质、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手段解决融资难题。20xx年,要组织落实好县市场监管局与邮储银行联合开展的“百亿送贷”活动,筛选一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中交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银企恳谈会、产品推介会等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贴身差异化的融资服务,力争全年投放贷款0.7亿元。(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和知识产权保护股)
2.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适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针对涉企的水电气价格、企业房屋租金、物流领域相关收费、融资过程相关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各类保证金等六大领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责任单位:价格监督管理股)
(二)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让监管更加高效公平。除随机抽查、质量抽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开展上门检查,让企业安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每年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为依托,加强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做到“应归尽归”、“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归集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鼓励各类企业自愿作出信用承诺,注重归集、公示民营企业荣誉、专利等正面信息。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深入挖掘涉企信用信息价值,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涉企信用信息公示率达100%。(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对整个执法过程实行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自由裁量权幅度较大的案件,必须经有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单位:法规股、执法稽查股、综合执法队、相关股室)
(三)持续深化服务方式改革,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6.推进质量强市。深化质量提升行动,选取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发挥质量奖标杆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帮助企业通过质量提升,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质量计量股)
7.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指导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进行注册商标、专利申请。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全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量和拥有量持续增加。(责任单位:广告和知识产权保护股)
8.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帮扶、指导标准化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建设。到2025年,建成市级标准示范试点2个,完成标准立项7个。(责任单位:标准和认证监管股)
9.加大认证支持力度。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到2025年,全县各类认证获证总数达到150张。(责任单位:标准和认证监管股)
10.加强党建指导力度。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积极为市场主体发展建言献策、解决问题。以党建引领非公企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和扩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活动,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使非公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86个,党员总数达到610人。(责任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所、队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统筹、政策落实,为培育市场主体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所、队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研,摸清基础数据,将本实施方案细化为具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行分类施策。各业务条线要针对规上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特点,梳理出“服务菜单”,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差异化帮扶举措,健全市场主体从准入到存续、退出的“全链条”服务模式,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进得来、活得好、出得去。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和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对培育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和熟悉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分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例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专项实施方案》(北发(20xx)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加快提升城市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我区环保营商环境优化的短板、痛点和堵点,全面建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打造投资成本洼地。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
1、确定包联名单
确定20xx年生态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口包联帮扶企业名单,分局科级干部每人包联2家企业,其他人员每人包联1家企业,参加对口帮扶人员32人、共帮扶企业37家。
2、全面走访帮扶
自20xx年3月开始,帮扶人员每半月至少走访1次包联企业。一要送"法"进企业。送政策法规进企业,帮助企业提高环境守法自觉性;送解决办法进企业,帮助企业查找各生产环节环境保护方面的不足;送方法进企业,为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二要放"心"在企业。切实做到真为企业着想、真为企业谋划、真为企业做事。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全力协调解决。关心企业生产发展,环境执法检查严禁"一刀切",实现环境监管与生产发展良性互动。三要齐心协力建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切实做到达标排放。指导企业完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制度,使企业污染防治无漏洞。推行企业检查正面清单制度,引导企业争创绿色环保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四要回应企业诉求。倾听和收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详细了解企业困难,制定帮扶措施并积极落实。
3、健全台账制度
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帮扶人员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与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面对面沟通,全面准确掌握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全面详实的问题台账及整改明细表,撰写调研报告,为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地帮扶措施提供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成果台账。各帮扶人员认真开展帮扶工作,每月13日、27日前将"帮扶记录"报环境执法大队,由大队总结活动阶段性成果。三是建立一企一册。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方案,建立一企一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制度,帮扶人员定期督促企业落实帮扶措施。四是开展制度建设。帮扶过程中制定建立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企业建立的自律性规定措施,及时向环境执法大队反馈。
(牵头科室: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办公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二)治理环保"一刀切"问题,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分类施策精准治理。
1、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此次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对全区供应热力的保障民生企业;二是污染少、科技含量高、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电子制造企业。
2、建立完善防止"一刀切"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对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如发现企业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并立即将其调出"正面清单"。
(牵头单位:环境执法大队;责任科室:管理股、环境监控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生态环境分局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局局长冯立朋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姚超颖担任,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
2、强化各方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相关责任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督促落实。相关责任人要严格督促落实,建立跟踪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对优化环保营商环境的意见与建议,对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反映,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妥善解决。
营商环境九大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服务”,做到“十最”,打造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九大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营商办发〔20xx〕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县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立足“全省最优、全国一流”,紧紧围绕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评价指标、先进经验、问题短板、企业需求、服务质量、数字政府建设、服务方式创新等方面,开展补短增效、达标提升、争先进位、复制推广、整改提升、纾困解难、评优创优、数字营商、服务提质“九大对标提升行动”,全力补齐差距短板,做优“五星级”服务品牌,加快打造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政策高地、成本洼地、投资热地,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对标条例规定,开展“补短增效”行动。
1.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确需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强制措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程序进行。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冻结和扣押涉案财物,鼓励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查封、扣押,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施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举报投诉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专利预警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收益权和监督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县法院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规范涉企收费。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法核定和清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县财政局、发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提高融资担保能力。组织开展“千企评银行”活动,扩大“惠企贷”“政银保”业务覆盖面,防止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建立担保费补贴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引导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降低或取消反担保条件,通过信用保证方式提供融资担保,引导保险公司为小微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更灵活的保险增信服务。(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人行营业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综合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用服务、人才培训、法律维权、市场开拓等全方位的公益性服务。(县中小企业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依法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公开交易目录、规则、程序、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推进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培育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行业发展标准、技术服务标准,发挥其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依法规范监督。(县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依托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县信息办、人行营业部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完善政务诚信监督机制,着力解决政府部门不履行承诺和合同,减损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问题。20xx年底前,对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的欠款要应清尽清,存在分歧的欠款要通过协调、协商、司法等途径尽快解决,不能增加新的拖欠。(县信息办牵头,县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13.简化企业注销程序。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强化与税务、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协同办理,鼓励推行清税承诺制,提高注销便利度。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整企业识别、信用修复等机制,支持破产市场主体的债务重组和后续发展,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处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县法院牵头,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建立“审管联动”机制。制定公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清单,逐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进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加强行政审批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审批监管有效联动,闭环管理。(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6.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制度,制定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明确事项的主要申报材料和次要申报材料。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17.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行分类管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特殊管制行业外,企业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目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但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业、领域除外。(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加强政企常态化联系。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建立政企沟通机制,通过定期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和反映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电商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差评”问题整改,全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和差评整改全覆盖,通过企业和群众的评价倒逼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优化服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建立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依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等,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督管理。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减少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对信用风险较大的市场主体加大监管力度;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强化新型信用监管。分期分批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安排、企业投融资服务等事项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公共信用综合评分、公共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等作为重要参考,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防范决策风险。(县信息办牵头、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人行营业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鼓励创新、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加强重点领域“互联网+监管”。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依托“互联网十监管”系统,规范监管行为,实现信息可追溯,减少人为干预,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县职转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规范招投标监管服务。推进工信、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将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依法建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黑名单制度,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县住建局、信息办牵头,县工信局、交通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适时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存在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县司法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建立纠纷解决途径。建立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县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对哄抢财物、强迫交易、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惩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负责人、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建立执行特约监督员工作制度,协助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人大办、政协办、工商联负责落实,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二)对标目标任务,开展“达标提升”行动。
30.狠抓任务落实。对照《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改革任务、改革举措,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夯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标准,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落实到位。(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31.强化督导落实。各改革任务牵头部门负责本项任务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和各镇办(社区)落实本项任务的督导和培训,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对标评价指标,开展“争先进位”行动
32.完成季度评价考核。组织县级各参评单位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安排部署,做好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倒逼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力争在多个行业领域树立标杆,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以优促建”目标。(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推进“六减一增”工作。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从企业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着手,深入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证明、减跑动、减时间、减费用”等“六减”工作,切实方便群众企业办事。进一步做好政策公开和解读工作,审批依据、审批要件、业务流程要在网上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办事进度要对外公开可查,切实增强服务透明度。(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制定任务清单。县级各参评单位要在总结20xx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标20xx年中央及省、市、县对口部门政策文件和决策部署,认真研究确定本行业、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坐标系”,找准职能定位、标定推动方向、破解瓶颈问题、制定任务清单,抓好贯彻落实。(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夯实工作基础。县级各参评单位要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素材收集、挖掘工作亮点,围绕企业实际需求,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为20xx年参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6.加强协调配合。县级各参评单位要逐指标明确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指标填报人,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评价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对标改革举措,开展“复制推广”行动
37.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发现的15个地区创新举措和《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xx》提供的210余项改革亮点和18个重点领域70个典型案例,以及省提供的复制推广借鉴典型案例,鼓励和支持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先行先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加快形成可在市、县范围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对标问题短板,开展“整改提升”行动
38.按照市20xx年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报告反馈问题清单,由县级各参评单位负责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后续按照市营商办安排分季度进行评价考核和问题整改工作。(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参评单位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六)对标企业需求,开展“纾困解难”行动
39.全面梳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双包一解”大走访活动。(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持续收集中央和省、市、县惠企便民政策,按照行业、领域、层级进行分类,精准推送至项目企业,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电商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1.探索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发挥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构建职能部门、属地街道“企业服务共同体”,对企业和项目单位反映的涉及多方的问题,由首办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团式”推动解决,形成齐心协力帮扶企业发展的合力。(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电商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2.畅通企业投诉渠道。依托“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服务平台,“互联网+”大走访平台和营商环境“零投诉”运行机制,畅通企业投诉举报反馈渠道,保障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处理。(县营商服务中心、信息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对标服务质量,开展“评优创优”行动
43.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按照窗口单位无否决权,说NO需报告的原则,政务服务类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审批需求、不能简单说“不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拒绝,应给予指导;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事项,不设路障,应予指导;对政策规定不明确,不要否决,要指路径;对法律法规有限制的,不说不行,要帮助分析,逐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4.开展评优树模。依托推优树模评选机制,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青年示范岗评选方案》,明确评选范围、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激励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营造比学赶超,“青年关心营商环境,青年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团县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八)对标数字政府,开展“数字营商”行动
45.推动数据共享共用。进一步强化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应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使用授权机制,推动数据下沉使用,为全面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数据支撑。配合市级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共享清单,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能够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收集的,不得要求服务对象重复填报。(县信息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6.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强财政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全面梳理、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减税降费、行政奖励、财政补贴补助等各项优惠政策和产业促进政策,编制政策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基础上,依托市级“免申即享”系统,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免申即享”新模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变“企业追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推动政策从“纸上”落实到“地上”。(县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中小企业局、信息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7.运用“营商地图”系统。梳理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产业经济、产业规划、发展目标、重点企业、优惠政策、厂房楼宇、交通区位等资源信息,建立产业园区“园小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依托市级“营商地图”系统,为来武投资企业提供“一站式投资导航”“一站式政策咨询”“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解决招商资源“不见面考察”和政策咨询、审批服务等问题,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县招商局、行政审批局、工信局、信息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电商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贸易园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对标先进经验,开展“服务提质”行动
48.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围绕企业群众办事更高效、体验更愉快的目标,聚焦办事需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完善服务功能,丰富应用场景,提升网上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APP)、自助服务终端的办事体验,完善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提速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49.推行套餐式主题服务。以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强化数据共享,注重业务协同,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真正使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县行政审批局牵头,信息办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50.推行链条式流程服务。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立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不动产登记、纳税、融资信贷、办理破产“八事快办”链条式服务机制和县级服务链“链长”机制。支持园区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清单式服务,全面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企业成本切实降低、合法权益有效保护、惠企政策全面落实,让企业服务一键即达。(县行政审批局、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金融办、法院、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产品加工贸易园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xx年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51.推行管家式兜底服务。探索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和三级服务模式,采取重点项目领导包单当管家,一般项目部门专人接单当管家,园区委员会项目成立专班跑单当管家的三级兜底服务模式,按照“企业下单,园区列单,政府买单”的方式,明确管家职责,细化服务内容,确保服务到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农产品加工贸易园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2.推行保姆式贴心服务。在实现线上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线下服务,畅通服务渠道,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用智能技术难的问题。科学合理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接待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社区)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53.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九办四组”工作机制,调整相关成员单位,形成县营商服务中心统筹、8项指标牵头部门专项推进的“1+N”工作框架结构。(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5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营商服务中心牵头,县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55.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季度考评中结果不达标的县级有关单位,由县委督查室发出提醒函;连续两次不达标的进行约谈;三次以上(含三次)不达标的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营商服务中心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6.加强条例宣传解读。及时、解读条例各项法规措施,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应当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和成效,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融媒体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推荐:行政审批局一流营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例文
为深化开展"三创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行政审批局"三创四建"活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市、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加快提升城市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制约我区营商环境优化的短板、痛点和堵点。作出承诺,接受监督,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增加市场主体获得感,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向纵深延展。
三、重点任务
(一)政务环境优质高效
1.提高招投标便利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继续开展根治欠薪活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
其中,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由杨阳负责,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由杨秋锦负责,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天由贺宏伟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2.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在开发区推进区域评估替代项目逐一评估,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
3.强化督导推进。针对不足补齐短板,区直责任单位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省市级层面支持;抓好工作责任人,强化服务意识;区直各部门密切与服务对象的联系,每月开展1次面对面为企业解难题活动。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二)市场环境公平有序
1.加强市场监管,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数据共享、监管全覆盖并强化结果运用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2.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落实国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实质性下降。开展重点领域政务诚信专项治理。
其中,开展重点领域政务诚信专项治理由戴文军负责。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3.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用地指标优先向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区级组卷时间压缩至2个月以内。
其中,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由贺宏伟负责。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
(三)法治环境公平正义
1.加快诚信建设。建设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打造诚信体系建设"平台"。
责任人: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股室要凝心聚力,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职责,将全面提升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二)加强配合,分工协作。各股室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效开展。
(三)广泛宣传,及时晾晒。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广泛征求各界对我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大力宣传好的事例典型,工作亮点,及时晾晒工作方案和进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方案范文:人保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制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排队等号,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別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数据通道,加快统一身份认证、证照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通办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枚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日,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竟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已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五、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梁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六、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杋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
(三)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査,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査结束后要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方案推荐: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追赶发展,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坚持线下线上结合,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进“一窗通办”和集成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
(二)实现更广领域不来即享。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一揽子针对性创新性突破性惠企政策,依托“省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梳理公布不来即享政策清单和事项清单,实现更广领域惠企利民事项“不来即享”。
(三)全力保障项目落地建设。牢固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理念,将优化服务向重大项目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帮办代办,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四)推动行政效能大幅提升。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规范大厅服务管理,强化能力提升,提高服务效率,补齐“放管服”改革效能短板。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行政审批提质提标工程。
1.加快推进“一事联办”。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聚焦民生关切、涉企服务、人才服务等重点领域,梳理“一事联办”事项清单,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环节办理事项,采取“五减”措施,推进业务流程再造、细化办事场景、优化窗口设置,做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实现更多事项“一事联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全力实施“异地通办”。对“通办事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流程,6月底前,在区政务大厅配置“跨省通办”自助一体机,部署专窗系统,积极推行“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9月底前,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等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市公安局分局等有关部门)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将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指导、监督、支持各乡镇街道对承接事项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对接、规范实施。将街道便民服务事项尽可能下放到社区办理,对不能直接下放的,认真落实帮办代办,采取社区受理、街道审批、兜底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清理整治“变相审批”。梳理编制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重点对2001-20xx年省、市已经取消、调整和下放的40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做到应接尽接、应取尽取,确保接住管好、运行顺畅。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清理重复审批、变相审批事项,规范备案事项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纵深推进“减证便民”。继续梳理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6月底前梳理完善并公开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制定工作规程,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率和群众知晓率,努力实现“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的“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惠企利企提质提标工程。
1.简化投资项目审批前置流程。全面梳理投资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筹资方案等审批前置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确定专人提前介入对接服务,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精简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和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模拟审批、帮办代办等措施,对中远期投资项目,及早开展前期论证,有序推动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持续压减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管理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审批信息共享,推行“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持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6月底前,一般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和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办理时限均压减到80个工作日内,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办理时限压减到6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推行重大招商项目“管家式”服务。建立招商项目代办服务中心,设立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专窗,依托招商云平台,开展“云会面”“云洽谈”“云招商”“云签约”等活动,对重大招商合作项目成立专班,确定专职帮办人员,主动向市场主体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一对一”全程服务,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4.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创新“证照联办”模式,聚焦市场监管、卫生、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梳理一批“证照联办”事项,按照“一窗受理、一套材料、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出件、邮寄送达”的方式,固化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构建更加便捷、更为高效的商事登记体系,实现企业办理证照“一趟清”。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成果,6月底前,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网上自主申报;9月底前,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12月底前,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等部门单位)
5.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综合运用普通注销、简易注销、强制注销等方式,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完善企业出清机制,降低注销成本。年底前,实现企业注销登记当场办结(不含法定公告期),手续压减到2个,材料精简到3份以内。(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6.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引导,使企业能够通过平台自主融资需求,快速获得银行贷款。督促金融机构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应延尽延。年底前,制定容错免错监管机制,营造敢贷、会贷、愿贷的金融环境。(牵头单位:区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三)实施便民服务提质提标工程。
1.推动“不来即享”升级扩面。依托市级“不来即享”惠企政策精准兑付平台,进一步梳理“不来即享”的涉企优惠政策清单,为企业提供政策、金融、便企等精准服务,实现惠企政策深度触达,惠企资金精准兑现。依托税收优惠“不来即享”机制和电子税务平台,对符合政策的纳税人实现税收优惠事项办理“自行申报、网上处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使纳税人足不出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聚焦就业、医保、民政等重点领域,继续梳理一批“不来即享”事项清单,推动“不来即享”向多领域、多层级拓展延伸。(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等部门)
2.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再提速。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贷款。在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
3.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等环节,鼓励用人单位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线上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不见面办理”渠道,线下推行容缺受理机制,解决高校毕业生多次跑、空跑趟的问题。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
4.创新医保服务方式。加快电子医保凭证推广应用,探索医保业务“同城通办”,12月底前,实现所有定点零售药店扫码结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5.优化老年人办事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增授权、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老年人办事功能模块,优化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窗口布局,在服务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完善线下服务,配备引导人员,畅通服务渠道,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帮办、代办等精细化个性化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协调推进市电子民生平台与省级热线平台完成对接,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响应,“7×24小时”全天候服务。12月底前,健全完善热线工作机制,实现企业群众诉求办理闭环运行,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信息共享提质提标工程。
1.提升“全程网办”比例。依托“陇码”公共服务平台,协调推进“一人一码”“一企一码”“一事一码”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刷脸办、码上办”。9月底前,配合市政管局建设可信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系统,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比例,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不来即享”。(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能力。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梳理数据共享需求清单,6月底前,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力度。9月底前,可通过数据核验的证照和信息一律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供。12月底前,试点推进政务数据精准授权和可信认证共享,加快隐私数据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3.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9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应用;12月底前,电子证照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可在全国范围内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广运用“掌上超市”。加大“i”陇码公共服务平台和定政通APP宣传推广,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12月底前,注册用户数达到4万人以上,日活跃用户数达4000人次以上。要坚持线上和线下办理相结合,鼓励线上、支持线下,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优化提升“一窗办、一网办、掌上办、就近办”服务模式,各街道办事处在人口密集的社区、市场、银行营业网点,科学布设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建设便民服务驿站,打造“10分钟便民服务圈”,实现资源下沉、关口前移、多点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政务环境提质提标工程。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三集中三到位一限时”改革,做到“应进必进、凡进必办、进必授权”,促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主动开展咨询、引导、帮办、预约、免费打印等无偿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局长进大厅零距离”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频率和实际需求,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6月底前,全面开通“跨省通办”“一事联办”“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代办”“老年人服务”等专窗,充实人员力量,配齐必要设备,提升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3.分类分步推进“线下停办”。落实国务院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要求,以政务智能化、服务自助化、办事移动化为重点,梳理“无人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分类分阶段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停办”,推动事项办理“网进网出、全程闭环”,引导企业群众网上办事,所有事项全程留痕、效能监管,阻断权力寻租空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打造一流政务服务队伍。坚持“大厅为主、部门协同”原则,严格落实《市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有效提升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运行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制度办法,按照评优优先、待遇优先、奖励优先、考核优先“四优先”原则,完善和落实区乡两级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坚持大厅为主、协同服务,选优配强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成立大厅党支部,组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最美政务人”“最优政务大厅”“金牌帮办服务团队”等评选活动,增强政务服务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监管评价提质提标工程。
1.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加强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和报送,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包容审慎和智慧监管。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领域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推进柔性执法,6月底前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市信用信息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在市场主体画像、红黑名单比对、行业风险评价工作中加以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推行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成本。对市场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的“好差评”服务。强化“好差评”结果运用,反映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价结果与接受评价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在区乡村三级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评价。完善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结果反馈和申诉复查机制,全力遏制“差评件”发生。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作用,帮助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将“放管服”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推动和落实,按照《方案》任务分工,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限明确、责任明确,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二)强化跟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工作报告制度,紧盯重点改革任务,紧扣工作时间节点,确定专人跟踪推进落实。要强化对亮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加强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同时,在每季度结束前10天,向区政府办上报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区乡一体、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深化改革体制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组织力量实施重点领域改革攻坚,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要协同支持、相互配合,做到无缝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落实月调度、季督查、年考评工作机制,按照“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细则”,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压茬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加大对各部门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跟踪督办,对问题严重且产生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
精彩范文 环境保护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县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建设,助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优化环评审批,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和高效
(一)全面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在方便企业下深功夫,开通绿色通道和咨询平台。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准入政策、法律法规、环保手续办理等全程咨询服务,为项目单位在环评编制、如何申报环评文件等方面做好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管理。
(二)压缩审批时限。建设项目审批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27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压缩50%以上。
(三)全面履行“审批无假日”的承诺。实施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领办、代办等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一)健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扩展和企业双方沟通的渠道和平台,通过千名干部进千企等活动,面对面征询企业意见,及时回应关切。
(二)建立环保正向激励机制。强化环保信用评价应用,对“绿色”等级企业给予环保优惠政策,在同等法定条件下,给与政策支持或倾斜,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新建项目优先调剂使用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补助资金等,促进企业提高治污和环境管理水平。
(三)依法为困难的企业进行帮扶。对生产经营困难、信用良好的企业,根据其特点,积极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咨询,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确保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
三、不断优化管理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一)不纳入环评管理。认真执行《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xx版)》,对目录中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二)免于环评手续。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较大或环境风险较高的新兴产业外,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三)实行网上备案。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实行网上备案,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量化政策措施,精准发力。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刀切”等懒政、敷衍做法。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散乱污”企业,根据“散乱污”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照“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整合搬迁”的分类整治方式,科学分类,一企一策,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二)妥善处理依法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实行“阳光执法”,加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服务指导,做好普法宣传。对中小企业没有主观故意、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三)充分保障企业法律救济权利。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和平台,受理企业的法律咨询、投诉举报。对反映的执法问题、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积极依法受理、及时办理;对企业因经营困难一时无力缴清罚款的,要甄别情况,依法予以分期收缴。
(四)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坚决查处执法人员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行为,杜绝执法尺度不统一等裁量权滥用行为,坚决查处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重视程度。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转变工作作风。要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掌握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支持企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积极宣传和深入解读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宣传创新落实主动服务中小企业的典型做法,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
【荐】档案馆营商环境整改方案合集
根据县营商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馆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馆20xx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了问题导向,进行了专题研究,全面分析原因和解决办法,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和原因
在档案接收工作中,没有根据《档案法》规定要求的时间节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接应交的档案移交档案馆。其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单位对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根据《档案法》规定按时将档案整理好移交档案馆;二是我馆上门督促的力度不够,导致被动接收档案多,主动上门征集接收档案少,档案征集接收数量不多。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力争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的大部分档案应接尽接,及时入库,以完善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馆藏全宗档案完整性,充实丰富馆藏。
责任股室:业务股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1、根据新修订《档案法》的规定向县委办以县委办名义下发关于全县档案资料征集接收工作相关文件。
2、依法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整理移交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档案整理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使档案整理更加规范化。同时主动上门督促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收集、整理档案和移交档案。
总之,我馆要夯实责任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当前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来抓,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要强化“一盘棋”意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持真抓实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
方案推荐: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市监办函〔20xx〕1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制定我县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稳中向好的态势,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及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抽检,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农村和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力度。围绕“十大攻坚行动”,大力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覆盖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专常互补。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四)坚持检管结合。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监督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沟通,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坚持质量安全底线。对各类食品的抽检,要把对主要安全性指标的检验放在首位,同时,检验产品的主要功能性指标。
三、工作任务
(一)本级抽检任务
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涵盖27大类食品、66个食品品种、90个食品细类,共抽检3040批次。
具体安排如下:
1.抽检对象、品种和项目。主要为辖区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大型餐饮企业以及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同时加大乡镇(主要含乡镇、乡村、景点)抽检批次,乡镇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任务批次的40%。
抽检品种和项目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28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详见附件2)。
2.抽检时间和频次。20xx年3月-11月,6月底完成任务的50%。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食品在节前20天-30天开展抽检工作。
在加大高风险食品抽检频次的同时,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加强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覆盖本行政区域街道、乡镇居委会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购买。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作坊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20xx年,全县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1650批次,县局相关股室指导基层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
1.抽检品种、项目。我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指定的抽检品种和项目的抽检量不少于全年抽检量的50%,在覆盖所列检验项目的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掌握的农兽药使用情况以及日常监管情况增加针对性检验项目。其他食用农产品,结合本地区食用农产品种养殖情况以及市场销售和消费特点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项目,且每个品种至少检测2个检验项目,应覆盖问题多发的重点项目。
2.抽检时间和频次。县局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覆盖每户入场销售者。
3.抽检场所。乡镇(含乡镇、乡村、景点)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体任务的50%。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抽检批次不少于总任务的40%。食用农产品现场抽检应由2名监管人员参与。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承检机构
我县组织实施抽检任务和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使用省局遴选入库的承检机构,并通过询价,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确定承检任务,签订承检合同。
(二)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要全面落实“双随机”要求,随机确定抽检机构、随机确定被抽检对象。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样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xx版)》执行。抽样过程严格履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和法定手续。检验过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实施,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靠。
(三)数据报送
承检机构对抽检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相关科室。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省局,同时,报告市局相关科室。
(四)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或问题食品检验报告后,县局相关股室,根据事权划分,转交给基层所或大队,执法人员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问题)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通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五)信息公布
我局全面落实一公开,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抽检信息每周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及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产品合格信息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不合格产品除上述信息外,还包括不合格项目及结果、承检机构等。对不合格产品信息要进行风险解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细化工作要求。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质量控制。明确参与抽检的食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的质量保证职责,加大对承检机构的监督考核,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四)严格进度管理。统筹安排月度、季度、半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xx年12月3日前完成全年的计划任务,20xx年12月20日前将抽检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上报市局。
六、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的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精选】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实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积极发动乡村两级干群力量,群策群力排查风险隐患,抓牢抓实整改,严防各类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放在当前首要位置,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对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完成安全风险排查问题整改。
(一)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排查。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废物混堆混放、台账不清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企业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进行固废(危废)鉴别,并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责任人:吴隆、杨建华)
(二)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及辐射安全管理。对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院3家二级医疗机构、8家乡(镇)及松源社区医院的医疗废物进行排查,加强对三维利纸业有限公司辐射源的监管。(责任人:吴隆、杨建华)
(三)开展饮用水源地、垃圾、污水等环境风险排查。对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源、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及乐松矿业和三和矿业的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责任人:罗荣政、吴隆负责)
(四)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方面的排查。深化整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工作制度。(责任人:罗荣政、吴隆负责)
(五)开展机关内部消防、用电安全检查。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合办公室做好消防、用电安全检查;监测站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责任人:董昌鉴、王暾负责)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5日)。成立环境安全领域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县环境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排查整改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根据分工,全面开展排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是否规范处置及辐射是否安全管理;饮用水源地、垃圾、污水和2家尾矿库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办公场所消防、用电是否安全;实验室是否安全。各责任人要在3月底前完成现场摸底,填好环境安全检查表,及时报送排查情况,办公室要统一将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将整改自查表上报县安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检查人员及时跟踪问题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汇总给办公室,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落实。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安全风险排查对象,明确责任主体,组织现场排查。各责任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的原则,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领域检查。
(二)强化督促整改力度。要统筹推动,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问题单位立行立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依据相关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确保发现的问题按要求逐一整改到位,防止环境安全领域的事故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生态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领域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领域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