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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合同范本

2024-08-28 来源:伴沃教育

委托招标合同范本 篇1

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及服务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010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物质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委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项目概况: 30万以上(含30万)物资采购,以及部分30万以下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实行委托招标的物资采购,不包含特殊商品物资采购等部分。

二、委托内容:委托乙方承担我司货物或(服务)的招标代理工作。本次物资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内容包含从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推荐中标单位以及协助签订合同的整个招标过程。

三、合同时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年内为合同有效时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双方职责(一)总则

1、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福建省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2、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 1

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3、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有关事宜。乙方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4、乙方在承接甲方招投标委托代理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6、代理招标范围以甲方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乙方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7、委托项目实行前,甲方将在甲方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三家中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单位做为实施项目受托方。

(二)甲方职责、义务与权利

1、确定招标方式:甲方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确定委托项目具体的招标方式并通知乙方。

2、邀请招标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投标邀请单位进行删减或增加。

3、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文件。

4、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概况及资金来源;(2)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5、协助乙方组织招标答疑。

6、乙方有权参与开标会议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的活动。

7、甲方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8、甲方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9、如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程序并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10、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方式及时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12、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13、履行甲方的其他有关职责。

三、乙方职责、义务与权力

1、按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2、乙方负责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并及时报送甲方审核,并按甲方审核意见对其进行修改,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定稿后,乙方不得作任何修改,需修改的必须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项目进度要求,认真制定招标 3

工作计划。

4、乙方在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为甲方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并提供有关的其他服务。

5、负责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报名登记工作及发放投标邀请函。

6、乙方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时,每份招标文件不得超过 元。

7、负责组织标前答疑或进行书面答疑。负责整理答疑资料,形成澄清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意见组建评标委员会。

9、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组织并主持开标会议。

10、编制中标公示材料,报送甲方审核。

11、根据招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12、协助甲方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及草拟合同。

13、及时与甲方协调解决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4、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过称全资料。

15、代理人工作中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 4

主动提出回避。

16、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17、代理人在接受甲方招投标项目后,应成立招投标项目组,并任命项目组长及成员,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1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19、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四、费用与支付

(一)取费标准

1、双方同意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闽价[2002]服610号收费标准的百分之(%)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并采用差额累进计费。

2、单项物质采购招标代理项目按上述标准计算收费低于1000元时按1000元收取。

3、当招标过程中出现流标时,乙方投入的会务费用(含各项劳务费)按以下条款处理:

(1)因甲方或乙方责任引起的流标,由责任方承担会务费 5

用。

(2)因甲方及乙方共同责任引起的流标,由双方各承担会务费用的50%。

(3)因投标人引起的流标。若投标人无违规违纪行为的,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会务费用的50%;因投标人违规违纪的行为,由甲方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从投标人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所蒙受的损失。

(三)付款时间:

乙方根据实际完成项目情况提供项目清单及具体金额,经甲方审核后,凭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全额发票。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进行物资采购招标代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违约,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委托过程中,乙方不能因委托项目金额小而不履行委托项目招标服务,否则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招标代理资格;

2、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采购资料后5日内(不含法定假日)完成招标文件初稿编制,方便甲方进行讨论,每延期一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百分率扣5%;因甲方造成的原因,时间顺延。

3、所有物资采购招标必须在邵武开标。

4、乙方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

5、乙方不得将委托项目转包、分包,如有发生,委托协议自行终止,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

6、乙方违反执业操守,被发现有与供应商串通或泄露有损甲方利益信息给供应商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招标代理资格。

7、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应接收本合同约定费用以外与委托招标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六、合同的签署、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签字后,即行生效。

2、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使得乙方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乙方。

4、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甲方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5、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 7

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6、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7、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8、乙方完成甲方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甲方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9、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0、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邵武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邵武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9

委托招标合同范本 篇2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项目编号:xxxx[2000]第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 年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招标范围: 5.招标方式:。

二、委托范围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2.办理招标申请 3.起草招标公告

4.组织或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 5.编制招投标情况报告 6.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7.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招标代理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费 整(¥),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代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2)专家评标费;

(3)代理本项目的差旅费、汽车费用、开标室租赁费;标书制作费;

(4)代理本项目应支付放入税金;

(5)代理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其他办公费用;(6)代理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2.招标代理费支付主体

委托人与代理人共同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招标文件中确定。3.招标代理费支付方法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代理人。

六、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的约定

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担,委托人不承担公告费、专家评审费。

七、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返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伍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监督人壹份。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二o一年 月 日篇二: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瑞金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方(乙方): 江西省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规范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代理机构的责任,搞好协作配合,经双方协定,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工程概况1、2、3、4、1、2、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及层数 第二条 关于招标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第三条 关于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1、2、3、1、2、3、1、图纸提供日期 图纸提供张数 其相关资料第四条 关于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第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下列 内容。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招标方案;

理服务2、3、4、5、6、7、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组织召开投标答辩会,并将答辩会内容书面文字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编制标底或编制工程量清单;

8、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9、招标备案报告书的备案;

10、协助甲方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1、其他委托内容 第六条 费用的约定

招标代理费在国家纪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全过程招标代理(含标底编制费)按标的总造价收取。

2、全过程招标代理费(含标底编制费)按固定价格:大取。

3、只编制标底代理费按标底总造价元收取。

4、只编制标底代理费按固定价格元收取。

5、甲方要求外出封闭制标底,差旅费、住宿费由负担。第七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预付招标代理费天内付清全部代理费。第八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它

有关招标技术资料。

2、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

构编码值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同时将审查盖章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家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时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3、主持(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和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工程,审查和确定中标人。

4、招标人对招标代理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如工作量较大,应另行

协商增加招标代理费。

5、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有保密职责,并不得泄密。第九条

乙方责任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部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法》的有关规定和《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严禁代理机构违法、违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代理活动。按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填写有关招标文件、资料、表格等,并按法定程序和招标文件的约定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他人转让代理业务。

3、该工程乙方任命

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代理成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最大限

度的满足招标人的合法要求,如因招标代理机构责任达不到和所约定内容的应负责完善,给招标人造成严重共损失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内容,视造成损失严重性和损失程度,依法追究招

标代理机构的赔偿责任。

5、实行全工程代理标的,应依法按招标投标的有关程序,负责将有

关资料送审和备案;按委托范围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联络招标监督机构对有关过程实施监督;草拟施工合同。第十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处理:

1、请调解;

2、调解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约定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建设单位:(章)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罗先军法定代表人:杨秀华

负责人:陈瑞兵 负责人:邱世裕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电 话: 电话:

地 址: 地址:篇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江西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代理机

构的责任,根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他)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年 月日,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浔阳区金鸡坡 3﹑工程规模: 总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建筑面积

约11万㎡。分期实施。4﹑单向合同估算价:5﹑结构及层次: 第二条 招标 1﹑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以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第三条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1﹑开始时间: 2﹑完成时间: 3﹑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天.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项内 容

一﹑确认请在标题前打√反之打×.1.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2.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3.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5.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6.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7.招标有效期内授权乙方签章认可有关招标事宜;8.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 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9.编制标底;10.编制工程量清单;11.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12.编制评标报告;13.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4.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15.协助招标人调查,了解有关招标活动的投诉,处理纠纷工作;16.其他委托内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程序有知情权;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为原始资料;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乙方的全部资料;5.有权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2.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他有关招标资料;3.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

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同时将盖章审查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及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4.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7.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负有保密职责,不得泄密.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三.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前告知委托人.3.完成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密;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7.负责本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责任人(签字).电话.8.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转让第三方;

9.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造成代理人工作严重失误或泄漏标底及其他保密内容,使招标人收到重大损失的,招标人可依法扣减代理费用,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依法提出责任赔偿;

10.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费用的约定及标准

招标代理费、标底编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或按《关于颁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通知》赣价房字【2001】1号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委托招标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组织招标工作,预算金额 元。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规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监督招标过程;

(5)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7)对评标内容保密;

(8)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的责任

(1)授权并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3)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5)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审查投标人资格;

(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0)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

(11)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12)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4、有关费用问题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同时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招标合同范本 篇4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代理方式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具体招标事宜。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 (委托范围)等全部招标代理业务。 工作内容:该项目要求招标内容的全部招标工作,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印刷和发售;投标文件的收取;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组织开标会议、清标及评标会议;组织进行合同谈判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数准备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方案的核准手续; ⑵ 向乙方提供有关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

⑶ 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⑷ 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及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和认可;

⑸ 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⑹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的承包(或供货)合同;

⑺ 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⑻ 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也不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⑷ 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⑸ 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

⑹ 在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后印刷发售;

⑺ 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国家和省发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⑻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和预备会议(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接受依法实施的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

⑽ 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评标会等活动,并承担有关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⑾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标结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确定中标人;

⑿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⒀ 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⒁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⒂ 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20xx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xx]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代理费;

2.代理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4.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⑵ 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⑶ 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⑷ 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乙方被有关部门取消代理资格或被市场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关部门降级而不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的;

⑹ 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6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的,甲方将重新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代理。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标代理服务费已支付了,则无权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则由甲方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双倍返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则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5.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6.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事项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报经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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