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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承包工程合同

2024-08-29 来源:伴沃教育

承包工程合同(篇一)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人工、机械设备及实施组织,土方的开挖及转运,场内调配及外运,地表清理,平整场地;废渣垃圾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零星工程:项目场地内开掘道口、协助现场施工、临时设施搭建、场地回填土、回填种植土等的使用挖掘、运土机械作业的项目以及临时挖、移、吊、平整,意外应急和护坡抢险等;工程资料的编制,相关试验;本合同清__建筑废渣、垃圾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 ;挖运土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工期

(一)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决算,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 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此单价为固定价格,不随施工时间、施工次数、施工分层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类别、施工深度、施工天气、道路状况等任何因素而改变。其单价为:

1、清理外运废渣垃圾,现场计量总数,按_____元3包干价执行。

2、挖掘外运土方,不论运距远近,按_____元3包干价执行。

3、场内回填一般土,按_____元3包干价执行,回填种植土,按_____元3包干价执行。

4、其它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二)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文件进行施工,工程验收时,严格按照图纸和验收标准、规范执行。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5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护坡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和适当安排抢工、缓工、暂停工等施工节奏工期保证措施。

3、建筑废渣____要求把浅埋的原建筑物的基础部分都挖尽运走,不得遗漏、(禁止)填埋建筑碎块和垃圾,完成后,要求场地标高在原庄点的室外地坪,并及时配合甲方准确测量整个地块的原室外地坪的原始高程。

4、土方工程施工完成后要求坑底平整,地基无机械碾压或外力扰动;表面验收标高与甲方要求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77;5C;边角齐整且放坡符合要求。并及时配合甲方准确测量完成后的高程。

5、及时完成工程资料,计量文件、签证单等,按规范整理归档保管,竣工资料为1式____套。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高程及实际计量工程量进行决算,双方核定签认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结算完毕且乙方向甲方完整移交竣工资料后,甲方一次性付至结算总金额的_____%,剩余尾款_____个月内付清或以甲方所建___________项目的房屋按市场价抵顶工程款。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水、电、气、通讯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顺延外,还应补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协调处理影响施工的相关事宜,解决相关的问题。

3、甲方负责放线定位,并提供高程基准点。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日内进行验收。

7、不按合同规定拨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______‰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并经监理、甲方审批同意后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必须组织足够的机械、人员进场,展开施工。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文明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外运渣土、废弃物的卸除、堆放和处理,应遵守____市相关城管、交通、市政环卫管理规定,如有违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4、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本工程,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本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乙方应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工期每落后一天,甲方罚扣乙方______元。

6、乙方对完成的工程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请监理、甲方验槽,验槽合格后,以三方实际测量共同认可的工程量(基坑实体积)为准,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现场管理办法》,支持配合监理和甲方人员的正当要求,服从统一指挥,按照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进行施工,全力配合总包单位和降水、护坡桩基施工等工程施工相关单位的工作。

第六条合同纠纷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

承包工程合同(篇二)

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劳务承包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 215;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分工合作,保证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签订本合同,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二、合同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共同组成合同文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2、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本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6、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7、甲乙双方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

三、工程项目期限基础交付后70天完成筒体混凝土及内衬砌体、隔热层;90天内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工期不含农历春节工人返乡探亲和天气占用时间)

四、工作内容从基础及烟囱筒壁的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负责内衬砖的砌筑、预埋件、爬梯、平台、油漆、平台用木方、木板、脚手板、安全网、隔热层材料、密目网等主要材料,砌筑;筒壁预埋件、外钢平台、钢爬梯、内安全爬梯、螺丝、电缆、航空障碍灯、避雷针、烟气检测孔钢管、烟道口连接法兰、钢平台爬梯材料的购买和制作、安装刷油漆;避雷装置、沉降及倾斜观测点的焊接、留设,航空色标漆施工等图纸以内达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项目经理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六、甲乙双方职责甲方职责: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统一对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与协调;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手续、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

2、甲方提供形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混凝土、砌筑内衬水泥砂子(除此以外,其他为完成本合同所需要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提供烟囱内、外地面安全防护材料(钢管、扣件、木板等)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有关资料及设备仓库场地。

3、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物资需用量计划、月进度施工计划的编制。

4、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乙方的生产临时设施及特定情况下的生活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及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和运行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质量有关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8、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质量、作业质量、现场文明施工物资保管使用情况;查看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修复、返工、清退的指令。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乙方职责:

1、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乙方人员迟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市要求必备的证件,并将其人员按甲方要求登记造册进备案。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体检身体健康者方可上岗,并为工人办理保险业务。

3、甲方具备施工条件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时进场,按甲方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甲方工期。

4、负责提供烟囱施工所需要的钢模板、提升井架及设备、吊架、电焊机、台钻、切割机、立式砂轮机、磨光机、乙炔、氧气及表带、电缆电线及照明装置、手推车及施工用的一切小型工具和手用工具。

5、负责烟囱施工模具的制作及组装,施工过程中的调试控制及完毕后的`拆除。

6、负责提供烟囱施工组织设计两份,并进行烟囱施工技术交底。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技术人员花名册一份。

7、乙方严格按照现行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及其他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组织施工。烟囱筒壁混凝土应达到设计要求观感良好,模板接缝应平整且不漏浆,不允许出现气泡、麻面等情况,保证混凝土外表面清洁无污染,若发生质量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8、材料耗费必须在定额规定范围内,超出定额规定损耗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若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2‰)。

10、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2、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____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4、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以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乙方人员住宿及其他日常生活治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因道路阻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造成的不能及时到现场而影响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9、依据《劳动法》,乙方应按时、足额(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劳动报酬。甲方有权监督,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付,直接发放到乙方员工手中。

七、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3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承包价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税金)方式计算;经双方协商包干总价; ,人民币大写:包干总价含乙方完成烟囱整体所需要的设备运输、安装、拆除费用;钢筋及混凝土工程施工;电焊条、8铁线、绑线、铁钉、氧气、乙炔、模板油等以及合同规定乙方购买的所有辅材材料费;内衬砌筑施工;预埋铁件及钢爬梯、钢平台制安;避雷装置、沉降及倾斜观测点、航空障碍灯安装、航空色标漆施工等一切人工费、机械费。春节期间工人返乡探亲往返差旅费和工地看守保安费等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也包含在包干总价内。本工程的劳动报酬,均为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九、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十、工程款支付及财务结算

1、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设备、机械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支付10%工程款;钢筋混凝土筒壁浇筑完每10甲方支付10%工程款;内衬施工完毕,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内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造价的95%,余款5%做质保金,________年质保期满为出现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量核算提交甲方项目负责人核实、签署确认,经甲方项目部核实签署后,乙方可据此向甲方申请本阶段工程款。

4、余款在工程完成满________年后支付。

5、结算程序;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经理→预算员→公司经理→财务。

6、办理财务结算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按本合同规定,因乙方违约所至的各种罚款;

(2)乙方领用甲方的用品,乙方丢失、损坏设备的赔偿费用;

(3)使用甲方机械的租赁费;

(4)甲方已支付的生活费;

(5)甲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6)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7)其他费用;

十一、紧急补救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间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工作属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保修

1、保修范围;乙方承担的全部工作项目。

2、保修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限;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保修办法,保修期为________年,由甲方对业主正式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4、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2天内进行修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按甲方要求完成修理工作,否则,甲方可组织修理。此种情况下的修理费用和乙方未按时到达情况下的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5、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值的2%预留,保修金不计利息。

6、保修金结算;保修期满后,工程保修金一次结算。

十三、不可抗力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其他

1、乙方不得超级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和开展经营活动,否则按乙方工程结算的3%处罚乙方。

2、对甲方委托的工程,乙方不得再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转包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计10%的违约金。

3、乙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工程需要有一定资历的技术人员相一致,特殊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4、在施工中出现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通知单两次,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办理缴纳当地主管部门收取的其他有关税金、基金,治安管理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等。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承包工程合同(篇三)

发包方(甲方):贵阳XX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省____市正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合同依据

本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合同及施工条例》;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是按贵州XX公司设计的《清镇XX110变电所新建工程电气部份

第一卷

第六册全所照明及

第一卷

第七册防雷接地》施工图为依据进行计算及核定。

第二条 工程名称、地点和范围及内容

一、 工程名称:清镇XX110变电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 清镇XX110变电所内。

三、 工程范围及内容:

1:清镇XX110变电所防雷接地安装。

2:清镇XX110变电所全所照明安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将工程以包工包料 按实结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结算定额采用年北京地区价目本;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贵州电力公司黔电定字()04号文件颁发的《关于发布____省电力建设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年价)的通知》;费用构成执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年版);根据____省电力公司电技经43、44号文件:其它相关费用依据其它相关资料计算。

第四条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 该工程以____省____市正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清镇XX110变电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预算书(其中工程款129760元)》为依据签订施工合同。

2. 预付款方式:按工程预算书的工程款129760万元的 %即 万元(万元整)付给乙方。

3. 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后的结算工程款将余款在一个月之内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和保修条件

本工程参照国家《110及以下电气安装规范》进行施工,相关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规定,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的保修期________年。

第五条 双方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

一:甲方应协调好该工程与有关单位的联系,确保该工程的施工进度。

二: 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隐蔽资料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

乙方负责:

一: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应。

二:乙方应按时按期完成该工程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得影响其他工程。

三:竣工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发生经济纠纷处理方式

如发生经济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不能达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八条 施工工期

本工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九条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价款是该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

第十条 安全责任

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的工程款:暂定壹拾贰万玖千柒佰陆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实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正1份。

第十三条 该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合同(篇四)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________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__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建设单位、甲方认定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__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材料检验和施工涉及的内容及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质量检验,全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和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支付违约按照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结算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工程价款为准;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情况,同步执行。乙方按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决算工程总价(不包括税金)再下浮_____%向甲方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根据其工程价款,开具工程材料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表给甲方(可冲抵结算工程款发票)。

2、乙方承包价款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施工和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保福利及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机械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每延一天按______元处罚,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包括材料),必须确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须具备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和甲方企业标准要求,不准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其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和满足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外,甲方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报送建设单位并协助督促建设单位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乙方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甲、乙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或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 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随意拉电线和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

2)乙方还必须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工资按劳务合同要求保证发放到每个员工。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

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4)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乙方本合同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6)积极配合各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的有关约定要求,由乙方按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由甲方、监理(建设方)按有关质量检验标准,会同乙方随机抽样且经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资料。

九、质量验收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优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其中______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个月内返回乙方,另外______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6个月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乙方市政道路工程价款必须纳入甲方财务的统一管理。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上报其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价款,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当月完成的工程价款,并督促建设方及时审核每月工程价款,随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情况,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所占比例,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上交完整有效的全部技术资料后,除留存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中规定的同比例质量保修金外,甲方应随建设单位付款情况按甲乙双方工程价款所占比例计算后,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其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给予全部结清。

3、乙方负责其施工的所有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为两年如甲方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关于其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乙方未能在48小时内开展保修工作,或保修未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中扣回,如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甲方代为维修的费用,则甲方可向乙方索赔,并向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对此应无条件接受。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工程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公司经营处、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工程款结算之日失效。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合同(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

4、承包内容:

5、工程造价:

6、支付方式:

7、工程质量:

二、施工准备

1、甲方:

(1)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

2、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三、工程期限

1、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四、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五、双方职责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六、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4、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七、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

八、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工期顺延的条款归责。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九、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施工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作内容

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钢筋、工具、水、电、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三、材料与施工组织

1.砖: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砂:由乙方自行在砂厂采购运至施工地点。

3.水泥: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在甲方仓库领取和运至施工地点,甲方按成本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水泥款。

4.机械设备、工具、人员:乙方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工具和施工人员,并保证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5.组织协调:乙方积极组织协调所需材料、车辆、人员和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配合。

四、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两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乙方5%的保证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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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工程合同


合同分为多少种类别,你暂时可以不用知道,你要知道的是它很重要,签订合同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第一步。承包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给双方的一个承诺和保证性的文件,所以在制定合同的条款时有很多细节要注意,所以,你是否知晓承包合同是怎样的格式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承包工程合同”,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承包工程合同【篇一】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国家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____日内按工程造价总额____元的____%一次

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____%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____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____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此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____%归乙方,____%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____的奖励。奖

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起诉。

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装承包单位(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承包工程合同【篇二】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小时以上者。

(1)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2)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___________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重大设计发生变更;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___________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4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5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___________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2.承包方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于每月底前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天内支付%的价款,留%的价款存入XX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___________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奖给承包方。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___________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全部施工图纸;施工图预算;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 份,承包方执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 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合同【篇三】

本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下列各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订立: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住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责任成本范围

1、工程地点和名称:

⑴__隧道进口至__隧道进口段贯通线路

⑵__变电所电源线路

2、工程内容:高压架空线路和高压电缆线路.

3、责任成本为完成以上工程项目所需人工费,施工机具器具工具租赁或购置维修费用,材料从项目料库到施工场地的运杂费和工地搬运费,跨越高低压线路的材料租赁或购置费用,往返施工现场的汽车使用费,施工期间所用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看护费用,临时住宿通信和生活后勤费用,劳保安全防护全部管理等费用.

4、责任成本按照人工开挖施工土石方测算;责任成本按照不停电跨越高低压线路测算;包括石围子和铁塔(或钢管杆塔)除材料费以外的全部工程直接费用;责任成本包括定测复测费用和联系政策处理影响等短时间停窝工费用.

5、责任成本不包括材料费用,需要乙方采购或承包地方材料时,另行追加费用;责任成本不包括检验试验等费用.

第二条责任成本

1、平原地区高压架空线路__元每km

2、丘陵地区高压架空线路__元每km

3、山区高压架空线路__元每km

4、大山区__元每km

5、电缆线路__元每km

合同价款以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乘以以上单价计算.

第三条责任成本调整

不可抗力引起的费用增加.

第四条责任成本执行和考核

A、工费.按月支付定量工资.

B、其他费用.根据完成实物工作量验工计价,按月支付或按费用项目支付.

C、考核

⑴甲方按月或工序考核乙方完成实物工作量,并据此按相应责任成本的75%初步核算并兑现.

⑵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责任成本的85%兑现.

⑶建设单位验收并交付使用后,按责任成本的95%兑现.

⑷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按规定决算并兑现.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本合同全部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 __年__月__日竣工.阶段工期根据甲方安排.

2、总工期和阶段工期均满足要求并有所提前,给予工期奖__元.延误工期按违约处罚__元.

3、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工期可适当顺延.

第六条安全质量

1、乙方必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生产,满足《安全协议书》(另行特别制定)要求,给予安全奖__元.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安全奖.并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必须遵照贯标标准,杜绝质量事故,给予质量奖__元.

3、隐蔽工程施工甲方随工检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自验,并会同监理共同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4、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工程质量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中发现乙方质量问题,甲方技术和安检有权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批评指正,责令停工整顿或返工,并处以100~500元罚款.保存资料做好记录,从乙方责任成本中核减.

5、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出现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得顺延,同时取消质量奖.

6、工程质量出现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管理机构.施工负责人李树海,,技术负责人范志强,安全质量为各现场负责人,材料负责人杨新平.责任成本核算孙涛.

2、负责对外协调,清理地上地下所有施工障碍.

3、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按工序需要提供相关的定型图和标准图.

4、为工程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作业环境,和乙方一起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文明工地建设,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和企业形象宣传工作.

5、负责对工程监理的联络和签证工作,负责工程自验和验收交接工作.负责工期以外成品的防护和看护.

第八条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全面施工工作,并负责工程结算和分配.每道工序实行书面技术交底;负责现场安全质量工作,负责现场材料工作.

2、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精心施工并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3、编制合理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确保按期完工.把好质量关,技术关,工期内做好已完工程的成品防护和看护.

4、施工场地干净整洁,保护文物和环境,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5、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作业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抑制噪声的有效措施,设置围挡设施和安全标志,按照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实施.负责保卫安全,重大伤亡和工程质量事故及时通知甲方.

6、必须加强与其他队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同甲方一同解决四邻相关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问题.

7、乙方管理要坚持文明施工,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管理混乱或造成不良影响现象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甲方要对乙方处罚直至调换施工班组.

第九条材料供应和检验试验

1、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在工程上,全部检验试验工作均由甲方进行.

2、乙方的材料人员按甲方限额领料计划领料,严禁超领乱领错领,采取措施防止损耗,盗卖和丢失.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材料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条变更设计和工程数量签证

1、按图施工.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并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变更设计.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或图纸,经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

3、乙方擅自降低标准施工,控制不当或施工方法不正确,造成返工的成本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增加责任成本.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

1、工程竣工后,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规定,乙方自检合格后甲方在三日内进行自验,并在七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直至建设单位单位验收通过并接收使用.

2、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合理使用如果需要修复,发生的工程量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保密

一方对因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合同【篇四】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负责施工的________公园市政道路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就有关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含进出场)、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质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负责施工的__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工程量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和建设单位、甲方认定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

3、工程承包内容为_________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材料检验和施工涉及的内容及施工全过程涉及的全部质量检验,全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成册和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有关施工内容。

三、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认定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支付违约按照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有关约定计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结算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工程价款为准;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按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和违约处理情况,同步执行。乙方按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认定的决算工程总价(不包括税金)再下浮_____%向甲方结算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的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根据其工程价款,开具工程材料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表给甲方(可冲抵结算工程款发票)。

2、乙方承包价款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税金、施工和员工工资、奖金、各类津贴、劳保福利及学习培训、技术措施、赶工费、人员机械进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乙方按甲方指定工期延期2天后,第3天开始每延一天按______元处罚,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按监理、业主签证累计工期顺延,乙方发生的增加费用由甲方协助向建设单位签证。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因此发生的增加费用支出向甲方及时提出报告,由甲方转报建设单位、监理并协助签证。

五、工程质量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为按现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包括材料),必须确保一次性合格,且必须具备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和甲方企业标准要求,不准出现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对工程评优创杯的质量影响。如由于其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或影响工程质量评优创杯,除乙方无条件返工处理合格和满足优质工程质量验评要求外,甲方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可视情对乙方作出质量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处罚。

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有关签证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报送建设单位并协助督促建设单位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布置临时设施的场地和临时用水水源、临时用电电源,乙方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责任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指挥和管理。

(3)服从甲方现场有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施工和甲方管理的要求。

(5)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和甲、乙双方合同的要求返工至合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施工增加费用。

(6)进场后,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或质监部门)认定为齐全完整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8)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9)乙方施工人员家属探亲,禁止上工地现场,工地不安排住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甲方批准许可,并由本人做好家属的安全教育工作,小孩更应由家属严加看管。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 0)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烧饭、随意拉电线和使用电饭煲,一经查实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0元。如发生意外概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

1)施工期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寻求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斗殴,如在施工现场发生聚众斗殴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伍仟元;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罚款贰仟元,罚金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押送公安机关处理,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

2)乙方还必须和甲方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工资按劳务合同要求保证发放到每个员工。乙方劳务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如属乙方责任,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并视责任轻重采取重罚措施。

3)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甲方,严禁隐瞒事故不报。

4)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乙方本合同经济责任人,为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6)积极配合各项目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及业余上课,并落实到每个职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以人为本的现场安全气氛。

7)乙方必须确保专职技术、质量、安全员的到位,并严格履行职责,如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每人每天100元的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管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设置专职安全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费用。乙方负责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相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

八、材料供应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的有关约定要求,由乙方按设计、建设单位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必须由甲方、监理(建设方)按有关质量检验标准,会同乙方随机抽样且经法定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资料。

九、质量验收工程具备质量验收条件,乙方经甲方同意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组织质量验收,并通知甲方报送有关部门。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以及验收报告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在整个工程质量创优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十、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其中______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个月内返回乙方,另外______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6个月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乙方市政道路工程价款必须纳入甲方财务的统一管理。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上报其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价款,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上报的当月完成的工程价款,并督促建设方及时审核每月工程价款,随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款情况,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价款所占比例,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上交完整有效的全部技术资料后,除留存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协议中规定的同比例质量保修金外,甲方应随建设单位付款情况按甲乙双方工程价款所占比例计算后,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价款。其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给予全部结清。

3、乙方负责其施工的所有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保修,保修期限为两年如甲方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关于其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乙方未能在48小时内开展保修工作,或保修未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中扣回,如乙方留存的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甲方代为维修的费用,则甲方可向乙方索赔,并向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对此应无条件接受。

十一、附则

1、乙方必须有效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资金,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需要,严禁转包,一旦发现乙方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应无条件由甲方自行处理。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部、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施工合同,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款首先应满足弥补甲方的所有损失后,余款结算给乙方,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工程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报送甲方公司经营处、分公司各壹份。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经济责任人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工程款结算之日失效。

甲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乙方经济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承包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

一般条款

定义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拆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同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则自己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

(二)承包人所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图纸和命令,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增加开支,工程师将决定延长承包人的规定工期。且只要开支合理,承包人将得到补偿。

第七条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正确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且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第八条

(一)根据合同条款,承包人要认真进行工程建设维护工程。只要合同规定需要,为了建设和维护工程承包人应暂时或长期提供劳力、材料、建设机械等。

(二)承包人将对施工现场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当、稳定、安全负全部责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决定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的设计、规格不负责任。

第九条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签订并执行的一个合同协议,协议由业主人准备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为了执行合同,承包人在标书中应承诺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业主共同同意的保险公司、银行或其它保障机构开出的保函。保函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所要求的保函数额。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将负担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向投标者提供经过考察获得的有关工程的水文及地层资料。标书正是以这些资料为基础的,但承包人对自己的理解负责。

承包人被视作在提交标书前,已检查了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掌握了关于工程性质的信息,包括地层情况,水文、气候状况,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达现场的交通和食宿问题等。总之,承包人被认为已掌握了可能影响投标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风险,偶发事件。

第十二条承包人被认为在其标书的工程量表和价目表中已规定好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这一价格已被认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义务,正确执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执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认为有经验的承包人也不能预见的情况或人为障碍(天气状况除外),他将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书面通知。如果工程师确认其不可预见性,将要求业主支付承包人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的费用。包括:

(1)为执行工程师相应指示的合理费用;

(2)在没有工程师特别指示时,采取工程师同意的恰当措施的合理费用。

第十三条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建设工程,要得到工程师满意的肯定。无论合同中是否有规定,工程师有关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在第二条的情况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条

(一)承包人中标后,应在第二部分条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执行合同的顺序计划,待工程师肯定。承包人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详细叙述他进行工程安排的书面报告。

(二)一旦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上述计划不符,将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计划,保证在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这样的计划,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责任。

第十五条承包人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或在工程师认为履行合同义务必要时,提供监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全权代表应随时在现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师可随时撤销对全权代表的确认,如果这样,承包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撤销对其的授权,不再录用他,并提供替代人选。全权代表将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示,或按第二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条

(一)承包人在工程进行中,需在现场雇用如下人选:

(1)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监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领班和带头人。

(2)为及时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二)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雇其雇用来执行合同的人员,这些人员在工程师看来未履行职责或不称职。被解雇的人员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员的职位应立即由工程师同意的称职人选接替。

第十七条承包人负责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示正确地开始工程,保证工程位置、面积、水平面及各部分组合的质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设备和劳力。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在这些方面发生错误,承包人应负担改正的费用,直至令工程师或其代表满意,除非这些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其代理提供的不准确的书面资料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改正费用由业主承担。工程师或其代表对开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线的检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确的义务,承包人应仔细保护保存开工中使用的水准基点、观测轨道、测标等。

第十八条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挖深坑,应书面提出要求。除非这一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则这一要求将被视作根据第五十一条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条承包人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工程师或及代表的要求,或应权威机构的要求,自己承担费用提供灯光,警卫等来保卫工程,保障公众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条

(一)从工程开始到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如果工程师发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证书。则承包人从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这部分工程负责,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至业主。承包人要对尚未完成将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部责任,除了“意外风险”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对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损害、损失,承包人要负责负担费用修理好,以确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时状态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发生“意外风险”,则承包人按工程师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在完成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条合同义务时,操作对工程造成损害,也要负责任。

(二)“意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反叛、革命、骚乱或军事政变内战,或在工程进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员、分包人制造的动乱、混乱,或业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烧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以及爆炸引起的各种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行物的声波压力,和其他有经验的承包不能预见的事件,所有这些被称作“免除风险”。

第二十一条不限制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任义务,承包人要以业主和承包人的联合名义,对按合同条款在第二十条规定的时间内对除免除风险以外的任何损失投保,同时还要对维护期前产生的原因在维护期内造成的损失和承包人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条义务而采取行动引起的损失投保,应保险:

(1)工程及应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或加上第二部分相应条款规定的款额;

(2)承包商购买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金收据。

第二十二条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对建设和维护工程中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对业主造成的损失和索赔进行补偿,及对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进行补偿,以下补偿和损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业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设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权利;

(3)为按合同规定建设和维护工程构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4)由业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为或失职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承包人认为由业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损失,且可公正的认为是业主的责任,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

(二)业主应对按(一)款规定导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和开支进行补偿。

第二十三条

(一)在开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应对非第二十二条原因造成的,而由执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财产(包括业主的)损失或人员(包括业主的雇员)伤害,其所要承担的责任投保。

(二)保险人和保险条款均需业主的同意,业主不得无缘由的不同意。保险金额不少于标书附件的规定。承包人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

(三)应有这样一个条款,即发生承包人应得到补偿的损失时,而该保险受益人为业主,则保险人就这一损失造成的开支、费用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二十四条

(一)业主不对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伤或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承包人应补偿业主,补偿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费用、开支等。

(二)承包人应对发生这样的事故为自己所负的责任投保。保险人应经业主同意,但业主不得无缘由地不同意。承包人应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过程中继续保险,应要求随时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如果再承包人已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但以业主为补偿对象,则承包人的投保义务被视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出示保险单和已付的保险费收据。

第二十五条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条的保险义务,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险义务,业主将进行相应投保,支付保险金,随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或认作承包人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

(一)承包人应注意所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及与执行工程合同有关的地方或其他权利机构的规章细则,以及财产和权利将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并交纳规定的费用。

(二)承包人将遵守以上法规、制度,如因违反上述法规而使业主受惩罚,将保险业主得到补偿。

(三)如果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应付这样的费用,则业主应再支付给承包人。

第二十七条任何在工程现场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考古价值的物品均属业主的财产。承包人应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损坏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处理这些物品,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二十八条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对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设备、机械材料方面受保护权利和专利权,设计、商标等侵权行为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并对其所受损害、支付的费用、开支进行补偿。除另有规定外,如果要为工程建设需取得石头、沙子、砂砾、泥土和其他材料,承包人负责支付吨位费、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凡是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进行,但不应在不恰当的情况下妨碍公众的便利,不应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财产所有人是业主还是其他人,如果发生承包人负责的这类事件,承包人应保证业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其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

(一)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必要的手段,防止与工程现场相通的公路、桥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应选择路线、车辆,限制分散卸货,使因运输设备、材料到施工现场增加的运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避免对公路、桥梁不必要的损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运送货物经过部分公路、桥梁,包括建筑设备、机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这种运送极有可能损坏公路、桥梁,除非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运送货物前应通知工程师或其代表货物的重要及其他特殊事故,还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护、加固方法。除非工程师在接到通知14天内指示不必要采取这样的方法,承包人将采取行动或按工程师的要求实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护加固公路、桥梁的任务,保护加固费用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进行中或以后的时间里,承包人因工程损坏公路、桥梁而被要求索赔,应立即告知工程师。业主将商洽解决办法并支付索赔款,并对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赔、诉讼、损害、费用、开支进行补偿。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二)的义务,则经工程师确认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补偿给业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上述条款中的“公路”应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应包括船只,上述条款同样有效。

第三十一条对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业主签订的其他与合同工程有关的辅助合同项目,承包人按业主的要求,为其他业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业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现场可雇用的机构进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机会。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他机构使用他负责维护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其他设备,或提供类似的服务,则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师认为合理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在工程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程现场没有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从现场清理走残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第三十三条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把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从现场清理走,使其整洁,令工程师满意。

第三十四条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当地或其他来源的劳工,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

(二)只要按当地情况可行,承包人应向工程现场的人员、工人提供适当饮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师代表满意。

(三)除非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承包人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处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许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销售、赠予和易货及处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许向他人给予、易货,处置任何武器、弹药。

(五)承包人在处理与雇用工人的关系中,应充分考虑公认的节假日及导致和其他习俗因素。

(六)一旦爆发了传染病,承包人将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地方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应随时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中发生非法骚乱或混乱行为,并保证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对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条款负责。

(九)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条作出规定。

第三十五条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报告其在工程现场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工人的情况。如工程师代表要求,还应报告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第三十六条

(一)各种工程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示,且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验。检验可在制造、装配地、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任何地点。承包人要为检查、测量、检验工程及其质量,或材料的重量、数量提供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将材料在应用于工程前提供样品供检验。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提供样品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确要求的检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对于那些货载检验和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在合同中均有列举,承包人可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

(四)如果是工程师要求的检验,而

(1)合同中没有规定,或

(2)合同中未列举,或

(3)虽有规定,但工程师指示由独立的第三人在现场、制造、装配地以外的地点进行检验,当检验表明工艺、材料不符合合同条款或工程师指示时,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费用由业主负担。

第三十七条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可以去工厂、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机械的来源地。承包人应为他们获得这种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一)未经工程师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要为工程师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机会,检验将被覆盖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检验。工程师代表不应拖延这样的检验,除非他认为检验没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二)应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要随时打开已覆盖的工程部分,并负责再次施工至工程师满意。如果被覆盖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满足(一)的条件,则开盖和再施工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第三十九条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师认为不合适的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理走;

(2)用合适的材料替换;

(3)无论先前是否检验过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换掉,不合格的工艺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执行工程师的上述命令,业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杂费业主可从承包人处取得,或由业主从该支付给承包商的钱款中扣除。

第四十条

(一)承包人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内,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间要负责保证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师指示这样做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业主承担。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合同中规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错误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现场天气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师或业主的错误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条“免除风险”引起的,为正确施工或保证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师提出要求后的28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其要求,则无权获得额外的费用。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则由他来决定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和停工时间。

(二)如果按工程师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重新开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况外,承包人将向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天内决定重新开工。如果在此期间仍未得到开工的决定,承包人可书面通知(但不一定这样做),视只影响部分工程的停工为对这部分工程的省略,视影响整个工程的停工为业主放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第四十一条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师命令或认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况下),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开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条

(一)业主在工程师书面命令开工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部分现场,使承包人能开工和按第十四条规定的进度计划施工。此后业主按施工计划的要求,在书面通知工程师后,应授权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现场部分。如果业主不能按本条规定授权承包人使用现场,而导致承包人误工或增加费用,由工程师决定延长完工期,并确定应由业主承担的补偿承包人的合理费用开支。

(二)承包人将承担通向施工现场的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费用。承包人将支付为进行工程而在现场外膳宿供应费用。

第四十三条按合同要求,在整个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个工程应在合同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期限从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延期。

第四十四条非由于承包人的错误行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误或特别恶劣的天气原因,或其他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延长时间由工程师决定,并分别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额外工程开始后或特殊情况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情况,说明其有权获得延期,工程师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况列入考虑。承包人提供的情况要准备接受调查是否属实。

第四十五条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规定,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确认的休息时间一夜间或星期天进行,也不得在其他当地的假日进行。但为挽救生命或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动时,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传统轮作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如果因承包人无权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师认为工程进度太慢,不能确保按规定时间或在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将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将同意加速工程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时间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要求他人为采取这样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师这样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许在休息日一夜间或星期日或当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拒绝。

第四十七条

(一)如果承包未在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将向业主支付合同中规定的违约罚款,此罚款不作为第四十三条规定时间与实际确认完工时间之差的罚款。在不损害其他补救措施的同时,业主可从他手中任何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违约罚款。而这一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和合同规定的他的其他义务。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经工程师确认完成,业主已开始使用,且合同中没有其他条款作相应规定,则应支付的违约罚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削减。

(三)如果愿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奖励,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条规定。

第四十八条

(一)当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承包人将向工程师或其代表发出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诺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被视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师提供工程竣工证书。工程师应在承包人发出通知后的21天内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上面注明他确认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并交给业主一份证书副本;或给承包人书面指示,指出他认为在发出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师在书面指示后还应指出影响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工程并修正缺陷后的21天内有权收到竣工证书。

(二)同样,按(一)规定的程序,在如下情况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师发出竣工证书:

(1)在合同中规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经完成,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应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发出这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证书发出,承包人即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针对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发出了竣工证书,如证书中未明示,并不视作在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一)“缺陷责任期”一词指标书附录中定义的缺陷责任期,从工程师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如果工程师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完工日开始计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作相应规定。

(二)为了按合同的条件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尽可能快地将工程转给业主且令工程师满意(合理损耗除外),承包人应尽快完成按48条的规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责任期内,或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4天内,工程师或其代表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应负责修理、修正、再建、调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错误。

(三)如果工程师认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确规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义务,则修理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工程师认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则费用将得到评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师要求的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费用完成,则产生的费用业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钱款中扣除。

第五十条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在工程师的指导下,对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出现的缺陷、瑕疵和错误进行检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果确应由承包人负责,则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负费用进行修理和改进。

变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条

(一)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他可对工程的形式、质量、工程量作变更,他有权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减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变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

(4)改变部分工程的地层、路线、位置和面积;

(5)为完成工程增加必须的工程量。

但这样的变更不会使合同失效,变更所需费用将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二)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变动。如果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规定的要求,而是因为与工程量的规定相比或多或少,则不要求书面命令。如果工程师因为某种原因认为可以口头命令,则承包人应按命令去做。不论在承包人开始执行命令前后,工程师提出的对口头命令的书面确认,都被视作本款意义上的书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内书面向工程师确认其口头命令,工程师14天内未与驳回,则被认为是工程师所作书面命令。

第五十二条

(一)所有按工程师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应按合同价格表中工程师认为适用的项目进行估算。如果工程师认为没有合适的项目可供选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二)如果工程师认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减少,使合同中规定的某项工程的价格不再合理,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谈达成一个适当的价格。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则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适当的价格。

除非书面命令给出后,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在工作开始之前,尽快给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变价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打算要求额外付款或改变价格,或

(2)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

(三)如果在确认工程完工后,发现增加或减少的工作量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量的10%(除去临时费用和工作补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变动命令累计的结果,和

(2)对工程量表中估计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临时费用,工作补助和按条款七十所作价格调整,

则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商量修正。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由工程师在考虑使用材料,相关因素及承包人执行合同总费用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价格。

(四)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换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将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关规定,以其标书中附录的价格表为基础得到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凭证,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表,待其批准。

针对所有加班进行的工程,承包人应在其进行中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注明所有加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加班时间,一式两份,还应提供说明书,标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设备),一式两份。清单和说明书经工程师代表确认后,将在其中一份上签字,退还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标价的说明书,说明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如未及时完整地提供清单,将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师认为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和说明书是不现实的,则工程师有权决定对加班工时及使用的材料、设备支付合理的款额。

(五)每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详细、全面的报告,说明他认为自己应得的增加款额,和前一个月他应工程师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对未包括在清单内的工程量和费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终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书面告知工程师他将对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则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有权要求对这样的工程量和费用进行支付。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条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到施工现场后,均视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们从现场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则在没有工程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移动。而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即时从现场把所有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时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损坏不负责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进口某些建筑设备,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时从政府部门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现场时再出口这些建筑设备。

(五)业主应帮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时候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通关。

(六)其他影响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条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条中作出规定。

第五十四条执行第五十三条并非暗示工程师同意选择这样的材料或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事项,也不妨碍工程师拒绝使用某种材料。

计量

第五十五条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计数字,不应认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进行的实际工程量。

第五十六条除非另有规定,工程师应计量并决定按合同进行的工程量的价值。如果工程师要对某部分工程进行计量,应通知承包人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有资格的代理人帮助工程师或其代表进行计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师或其代表要求的详细情况。如果承包人未参加或未派代理人参加,则工程师进行的计量或他同意的计量被视作对工程量的正确计量。如果计量永久性工程时需要记录和图纸,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果承包人被书面要求,应在14天内参与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决定是否同意工程师代表准备的记录和图纸,如果同意应签字。如果承包不参加检查,记录和图纸则被视作是正确的。检查完毕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哪一部分记录和图纸他认为不正确,由工程师作出决定,否则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签字,记录和图纸也被视作是正确的。

第五十七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计量应采用净值,不管惯例和当地习惯怎样。

暂定金总额

第五十八条

(一)暂定金总额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规定的,按工程师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或用于偶发事件款额。合同价格应包括工程师可同意使用的与暂定金总额有关的工程、供货或服务费用。

(二)对每一笔暂定金总额,工程师有权命令:

(1)进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货物、材料、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工程、货物、材料和服务的价值。

(2)由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购货物和材料,将对给承包人的款项按第五十九条(四)确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应提供临时费用支出的所有有关报价、发票、凭证、帐目和收据。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条

(一)所有在合同暂定金总额项下进行工程或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业主或工程师同意,选择或指定,还有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服务的人,均被视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绝时,可不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出于某种义务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条件下拒绝参加分包的人:

(1)针对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货物、材料、服务,指定分包人对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按合同对业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并保证承包人不受因为履行义务、责任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2)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错误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而引起的索赔的损害,并负责赔偿。

(三)如果暂定金总额项下的服务包括设计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确定与工程一体的设备机械的规格,这样的要求应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指定分包合同应说明,负责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赔偿。

(四)由指定分包人负责进行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中,以下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支付的和已实际支付的款项;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或由工程师按第五十八条(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款项,按第五十二条确定的价格;

(3)对其他费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规定了该项目对暂定金总额相应的比率,则以此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款项;若没有这样的条款,承包人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比率视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规定。

(五)在按第六十条发出证书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应得到的支付,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证明,证明除先前证书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况,承包人将被视作拖欠:

(1)书面通知工程师其有充足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和

(2)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其已书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在工程师颁发证书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应付的款项,再从业主支付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抵销。

如果工程师证明业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则其在颁发证书给承包人的同时应把业主已支付的款项扣除,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不延误颁发证书。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进行工程,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超过维修期,则在维修期结束后,承包人应把由这种未结束义务带来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支付

第六十条

(一)除非另有规定,将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的规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款,用于建筑设备、材料的费用,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支付和偿付的相应规定。

(三)如果为工程施工,需从国外进口材料、设备,或从国外输入劳务,或从国外输入劳务,或因某种特定情况,合同项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条规定使用某种外币,则此情况下的支付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作出规定。

第六十一条只有第六十二条提及的缺陷责任证书,可视作对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条

(一)只有当工程师签发了缺陷责任证书并把它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并接受保修,情况令他满意,合同才能视作执行完毕。工程师应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内颁发证书。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责任期,则以最近到期的为准。如果在缺陷责任期内,按第四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命令承包人进行的工作已完成并令工程师满意,则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拥有或使用这部分工程,工程师都应尽快颁发证书。颁发缺陷责任证书不构成将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颁发本条款规定的缺陷责任证书前,就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或与进行工程的有关事务提出书面索赔,业主将不再对其承担任何义务。

(三)尽管颁发了缺陷责任证书,承包人和业主仍应负责合同规定发生在颁发证书前而在颁布证书之时尚未履行的义务。合同将被视作对双方继续有效,以便决定的性质和多少。

补救措施

第六十三条

(一)如果承包人破产,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产申请,或作出有利其债权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组织的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公司将进行清算(非为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未事先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严重受损,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1)已放弃合同;或

(2)不开始进行工程且缺乏正当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要求继续进行工程后,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拒绝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后28天内未从现场清理走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尽管工程师已提出书面警告,仍不按合同进行工程,或持续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或

(5)不顾损害良好的工艺技术,或公然对抗工程师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业主可在给出书面通知14天后,进驻工程现场,驱逐承包人,但合同并不因此无效,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不予免除,也不影响合同规定的业主及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条款,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们认为合适的,为进行工程师专门保留的建筑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设备、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于支付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给他的款项。

(二)在业主进驻工程和驱逐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通过询问双方或调查单方面决定,到进驻时为止,对承包人按合同已进行的工程部分应支付多少款额,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筑设备、临时工程的价值。

(三)如果业主进驻工程,驱逐承包人,他将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且待施工、保修费用、延迟完工损失和发生的其他费用确定并被工程师确认后履行对承包人的支付义务。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为,工程师确认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应接受的款额减去上述各项费用的差。如果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若妥善完工应接受的款额,承包人应要求应向业主支付超过的部分。超过部分视作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业主可相应收回。

第六十四条如果在工程进行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因全部或部分工程发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其代表认为补救或修理工作需马上进行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工作,业主可雇用他人完成工程师或其代表认为必要的工作,并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师认为业主进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义务自负费用完成,则业主发生的所有费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或其代表应在上述紧急事件发生后,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风险

第六十五条

(一)除了对在特殊风险发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被视作不适用的工程,承包人对由以下定义的特殊风险导致的工程损坏,业主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事件不负补偿或其他责任。业主要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失、费用、开支等的损害,并对承包人进行补偿。

(二)如果工程或在现场、现场附近及运输经过现场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将用于工程的财产将遭受由特殊风险导致的损害,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师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坏或损坏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将以费用加上工程师认可的合理利润为基数;

(2)修整工程被破坏、损坏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将用于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导弹、弹药爆炸或冲击导致的,或由战争爆发引起的受伤或死亡被视为特殊风险的结果。

(四)除以下关于爆发战争的规定外,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风险导致的进行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和杂费,但不包括在特殊风险发生前按第三十九条规定视作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业主一旦知道费用将增加,应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五)特殊风险指战争、敌对状态(宣战或未宣战)、侵略、外国敌对行动、第二十条规定的核及压力波风险,即将进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国发生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只限于承包人和分包人雇工进行工程中发生的骚乱、动乱、混乱。

(六)如果在合同进行中,世界上爆发战争,无论是否宣战,且战争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实质影响,在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前,承包人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可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这样的通知发出后,合同将终止,但双方在本条款下的权利和第六十七条的操作不终止,且不损害任何一方因以前发生的违约而获得的权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现场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样去做。

(八)如果合同终止,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在终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项将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计算,再加上:

(1)对已提供工作、服务完成的预备项目应支付的款项,和对经工程确认已完成项目部分应支付的款项;

(2)为工程所需而订的材料、货物的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后,这些材料、货物成为业主的财产;

(3)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发生的合理费用,且此费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条款(一)(二)(四)规定应追加的支付;

(5)按本条款(七)规定清理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设备运回其注册国的主要工厂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不超过运回注册国费用);

(6)在合同终止时,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和与工程有关的雇用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条款下业主应支付的款额,业主有权从承包人应付款中抵销,包括对建筑设备、材料的预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终止日根据合同业主有权从承包人收回的款额。

失效

第六十六条如果因为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法律,双方不必继续履约,则业主针对已进行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等于按第六十五条规定合同终止情况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七条如果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发生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工程进行中,还是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放弃前后,无论是在违约前后,应首先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应一方要求后90天内,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此决定将是最终的,对业主和承包人有约束力的,对业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应继续尽力执行工程合同,无论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师书面通知他的决定九十天后,业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则此决定将仍为最终的,有约束力的。如果工程师未在规定的90天内通知他的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其决定不满意,则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结束后的九十天内,将争议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师的决定不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争议和分歧将由按《国际商会仲裁条款》的规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裁定。仲裁员有权检查并改正工程师的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价格评估。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决定的证据、争论。即便工程师曾作出决定,仍不妨碍他作为证人在仲裁员面前就提交仲裁的争议分歧作证。尽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进行,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因仲裁而改变。

通知

第六十八条

(一)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发出的证书、通知、书面命令均应邮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经营场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二)所有给业主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寄至第二部分条款分别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为工程所在国的另一地址,但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师需书面通知双方。

业主违约

第六十九条

(一)如果业主

(1)除去业主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中扣除的部分,根据工程师颁发的证书,业主在应付款项到期30天内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碍或拒绝应要求同意颁发这样的证书;

(3)破产、公司进行清算(并非为了重组或合并的目的);或

(4)书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状况混乱,无法再履行其合同业务。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书面通知业主,有权终止合同雇佣关系,并向工程师提交通知副本。

(二)当14天到期后,尽管有第五十三条(一)的规定,承包人应迅速从现场移走他带来的所有建筑设备。

(三)如果合同如此终止,业主应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条规定终止时一样对承包人承担同样的支付义务,但除了第六十五条(八)规定的款项,业主还应向承包人支付由于如此终止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

费用与法规的变更

第七十条

(一)有关合同价格的调整,应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条中就劳工、材料费用的增减,以及其他影响工程进行的费用作出规定。

(二)如果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在工程进行国,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权力机构的法规有所变化,或适用这些法律法规,将使承包人在进行工程中的费用发生增减(非本条款(一)所述增减),费用的变化经工程师确认后,由业主支付增加的费用,收回减少的费用,合同价格作相应调整。

货币和汇率

第七十一条如果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工程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合同价格计价货币实行货币管制或货币流动管制。业主应补偿由此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失,且不损害承包人行使此种情况下可行使的其他权利和救济措施。

第七十二条

(一)如果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币,则支付不受特定外币和工程所在国货币间汇率变化的影响。

(二)如果业主要求标书中只使用一种货币表示,而支付将用多种货币,且承包人已声明他要求用其他货币支付的比例和数额,则由工程所在国中央银行决定的,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30天当日的汇率将用于换算外币支付部分款额。这一点应由业主在提交标书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标文件中写明。

(三)如果合同规定用多种货币支付,当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临时费用时,其中用外币支付比例和数额将按本条款(一)(二)的规定确定。

第二部分特定条款

(略)

有关内部承包工程协议


有关内部承包工程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代表公司处理并承担质量、进度、安全等技术及经济责任,经双方讨论认可,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项目各种手续。

2.负责乙方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

3.帮助解决工程上的疑难问题。

4.督促乙方搞好安全。

5.帮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的各种施工手续。

四、乙方责任:

1.完成业主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负责工程上的人事、质量、安全及税收。

3.负责工地上的资金支配权。

4.负责工地上的机械设备管理与维修。

五、核算:

本公司各工地单独核算、亏盈自负,建设方所付工程款甲方不能私自动用。工地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六、资金与帐务管理

各工地上交总价款的配合费_________%,属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

七、缴款时间:

各工地不管建设方欠款多少,必须分两次收完,主体实付一半,初验前必须付清。

八、工程验收:

乙方必须注意工程质量、安全,作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服从甲方行政管理,接受甲方对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九、资料:

乙方房屋竣工后,必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备案证由公司保管。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2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合同汇编(4篇)


现如今,你能在绝大多数的地方见到合同的存在,在此之前,签好合同很有必要,也是必须。承包合同是就双方的承包标准以及利益而签订的一种协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清楚明白合同中的隐含条件,那么,承包合同有哪些可参考的格式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承包工程合同汇编(4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承包工程合同【篇一】

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劳务承包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 215;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分工合作,保证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签订本合同,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二、合同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共同组成合同文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2、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本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6、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7、甲乙双方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

三、工程项目期限基础交付后70天完成筒体混凝土及内衬砌体、隔热层;90天内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工期不含农历春节工人返乡探亲和天气占用时间)

四、工作内容从基础及烟囱筒壁的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负责内衬砖的砌筑、预埋件、爬梯、平台、油漆、平台用木方、木板、脚手板、安全网、隔热层材料、密目网等主要材料,砌筑;筒壁预埋件、外钢平台、钢爬梯、内安全爬梯、螺丝、电缆、航空障碍灯、避雷针、烟气检测孔钢管、烟道口连接法兰、钢平台爬梯材料的购买和制作、安装刷油漆;避雷装置、沉降及倾斜观测点的焊接、留设,航空色标漆施工等图纸以内达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项目经理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六、甲乙双方职责甲方职责: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统一对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与协调;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手续、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

2、甲方提供形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混凝土、砌筑内衬水泥砂子(除此以外,其他为完成本合同所需要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提供烟囱内、外地面安全防护材料(钢管、扣件、木板等)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有关资料及设备仓库场地。

3、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物资需用量计划、月进度施工计划的编制。

4、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乙方的生产临时设施及特定情况下的生活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及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和运行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质量有关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8、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质量、作业质量、现场文明施工物资保管使用情况;查看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修复、返工、清退的指令。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乙方职责:

1、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乙方人员迟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市要求必备的证件,并将其人员按甲方要求登记造册进备案。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体检身体健康者方可上岗,并为工人办理保险业务。

3、甲方具备施工条件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时进场,按甲方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甲方工期。

4、负责提供烟囱施工所需要的钢模板、提升井架及设备、吊架、电焊机、台钻、切割机、立式砂轮机、磨光机、乙炔、氧气及表带、电缆电线及照明装置、手推车及施工用的一切小型工具和手用工具。

5、负责烟囱施工模具的制作及组装,施工过程中的调试控制及完毕后的`拆除。

6、负责提供烟囱施工组织设计两份,并进行烟囱施工技术交底。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技术人员花名册一份。

7、乙方严格按照现行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及其他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组织施工。烟囱筒壁混凝土应达到设计要求观感良好,模板接缝应平整且不漏浆,不允许出现气泡、麻面等情况,保证混凝土外表面清洁无污染,若发生质量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8、材料耗费必须在定额规定范围内,超出定额规定损耗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若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2‰)。

10、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2、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____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4、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以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乙方人员住宿及其他日常生活治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8、因道路阻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造成的不能及时到现场而影响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9、依据《劳动法》,乙方应按时、足额(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劳动报酬。甲方有权监督,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付,直接发放到乙方员工手中。

七、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3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承包价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税金)方式计算;经双方协商包干总价; ,人民币大写:包干总价含乙方完成烟囱整体所需要的设备运输、安装、拆除费用;钢筋及混凝土工程施工;电焊条、8铁线、绑线、铁钉、氧气、乙炔、模板油等以及合同规定乙方购买的所有辅材材料费;内衬砌筑施工;预埋铁件及钢爬梯、钢平台制安;避雷装置、沉降及倾斜观测点、航空障碍灯安装、航空色标漆施工等一切人工费、机械费。春节期间工人返乡探亲往返差旅费和工地看守保安费等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也包含在包干总价内。本工程的劳动报酬,均为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九、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十、工程款支付及财务结算

1、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设备、机械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支付10%工程款;钢筋混凝土筒壁浇筑完每10甲方支付10%工程款;内衬施工完毕,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内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造价的95%,余款5%做质保金,________年质保期满为出现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量核算提交甲方项目负责人核实、签署确认,经甲方项目部核实签署后,乙方可据此向甲方申请本阶段工程款。

4、余款在工程完成满________年后支付。

5、结算程序;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经理→预算员→公司经理→财务。

6、办理财务结算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按本合同规定,因乙方违约所至的各种罚款;

(2)乙方领用甲方的用品,乙方丢失、损坏设备的赔偿费用;

(3)使用甲方机械的租赁费;

(4)甲方已支付的生活费;

(5)甲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6)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7)其他费用;

十一、紧急补救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间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工作属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保修

1、保修范围;乙方承担的全部工作项目。

2、保修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限;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保修办法,保修期为________年,由甲方对业主正式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4、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2天内进行修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按甲方要求完成修理工作,否则,甲方可组织修理。此种情况下的修理费用和乙方未按时到达情况下的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5、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值的2%预留,保修金不计利息。

6、保修金结算;保修期满后,工程保修金一次结算。

十三、不可抗力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其他

1、乙方不得超级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和开展经营活动,否则按乙方工程结算的3%处罚乙方。

2、对甲方委托的工程,乙方不得再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转包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计10%的违约金。

3、乙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工程需要有一定资历的技术人员相一致,特殊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4、在施工中出现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通知单两次,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办理缴纳当地主管部门收取的其他有关税金、基金,治安管理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等。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承包工程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经济损失,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资质审查及报备

乙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列入国家和本合同所在地地方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的项目,乙方应提交先关的特种作业资质或资格证书原件供甲方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供甲方存档。

第二条组织架构

乙方承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乙方单位负责人为本合同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在甲方公司内的生产和生活安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乙方必须制定明确的生产负责人,便于生产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必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第三条安全教育

乙方生产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条生产组织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生产。

1、乙方应在生产组织设计和生产方案中编制有关质量、安全及文明生产保证措施,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服从甲方的审查和监督。

2、乙方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受非安全因素干扰(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和打斗等不良行为),确保现场安定、生产质量和保护车间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车间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甲方也会尽力为乙方提供协助服务。

4、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停工整顿。同时,对甲方未提及的安全隐患,乙方有责任及时提醒甲方。

第五条安全防护和文明生产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生产的规定组织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随时接受国家、行业、甲方等单位的监督检查。

1、生产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防具,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焊工、电工等)必须持证方可上岗。

2、乙方承包区域需要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做好设备及材料的安全及管理工作,保持承包区域的清洁,对外发生的污染及火灾事故的全部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禁止甲方已安装有特殊设备的场地中,或在其他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段进行生产及其他活动。

第六条事故处理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按键的预防工作。由于乙方的管理不严,防范工作不落实,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案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由于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案件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

1、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甲方应争事故处理流程,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恢复生产,并在15分钟内电话告知甲方,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事故分析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2、乙方应对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安全负责,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网络安全,由于乙方安全措施或生产不当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数据、文字资料以及其他保密资料,乙方保证履行保密义务,保证不提供给第三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生产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因公伤亡、火宅、车辆安全、员工犯罪、治安刑事案件以及通信网络或互联互通事故、通信电源、信息安全事故等。

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合同【篇三】

甲方:呼和浩特市xx海外公司(习称:内蒙海外公司)乙方:中国xx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双方就承建蒙古国轻工部下属的食品加工厂锅炉改造工程事宜,经友好协商,制定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内容

锅炉改造工程为拆除两台10吨拟报废的锅炉,安装两台上海四方锅炉厂制造的10吨蒸汽锅炉。

第二条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蒙古国色楞格省东哈拉布。

第三条施工工期

3. 1施工工期:8个月

3. 2本工程定于19xx年5月1日开工,19xx年9月31日第一台锅炉竣工,交付蒙方;19xx年11月31日第二台锅炉竣工并交付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 1选派的实施单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安装许可证并有安装过10吨以上锅炉技术经历。

4. 2选派34名符合工程要求的技术人员和管埋人员赴蒙古工作。

4. 3除按完成第一条规定的工程内容外,还应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到施工现场考察,对已到货的锅炉设备进行开箱查,向甲方提出缺损件的清单,做前期准备,确定劳动力方案。

2.会同甲方落实应由蒙方完成的施工准备工作。

3.拆除、封闭锅炉房施工洞。

4.将拆除的旧锅炉就近运至锅炉房以外,堆放整齐。

5.将新安装的锅炉运进锅炉房内,运距不超过200米。

6.锅炉基础和辅机设备基础的变更施工。

4. 4按中国现行的锅炉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4. 5会同甲方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向蒙方交付。

4. 6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 7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挥,与甲方密切合作,一致对外。

第五条甲方责任

5. 1处理涉及蒙方的有关事宜。

5. 2向乙方提供新安装锅炉的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辅机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5.3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工具,等待考察后在现场确定。

5.4对工程设计的解释和变更。

5. 5搜集整理各种工程档案资料,以备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之用。

5. 6为乙方人员采购白面、大米并运至现场,协助乙方采购其它食品。

第六条住房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甲方人员同等条件的住房。

第七条工程价款

7. 1工程价款总价为40(肆拾)万元人民币。

7. 2总价中包括:

1.考察费;

2.劳务工资,伙食费,劳保费,零用费,医药费;

3.出国手续费(护照费,体检费,人身保险费);

4.每人一次往返国际国内旅费。

第八条付款方式

8. 1本合同签订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贰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预付款。

8. 2当和一台锅炉安装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玖)万元人民币。

8. 3当第二台锅炉安装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玖)万元人民币。

8.4当锅炉安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2(贰)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经济责任

9.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及增加工程量而使工期延长时,甲方应负担由此给乙方增加发生的一切费用。

9.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乙方应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传染病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工程暂停或造成损失时,甲乙双方应分别承担各自的损失。

第十一条其它

11.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做到甲乙双方利益不受损失或将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以内,双方经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至财务间题处理完毕失效。

11. 3乙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支行;帐号0149145

11.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xxx 乙方代表: xxx

签字: X xx 签字: xxx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电话:0471一xx066 电话:03xx一3432xx

19xx年3月29日

承包工程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

4、承包内容:

5、工程造价:

6、支付方式:

7、工程质量:

二、施工准备

1、甲方:

(1)_____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_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

2、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三、工程期限

1、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四、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五、双方职责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六、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4、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七、工程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4、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

八、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工期顺延的条款归责。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九、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施工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作内容

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钢筋、工具、水、电、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三、材料与施工组织

1.砖: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砂:由乙方自行在砂厂采购运至施工地点。

3.水泥: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在甲方仓库领取和运至施工地点,甲方按成本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水泥款。

4.机械设备、工具、人员:乙方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工具和施工人员,并保证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5.组织协调:乙方积极组织协调所需材料、车辆、人员和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配合。

四、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两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乙方5%的保证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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