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收付款凭证核对
收、付款凭证是登记现金日记账的依据,账目和凭证应该完全一致。
核对的项目主要是:核对凭证编号;复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查对账证金额与方向的一致性;检查如发现差错,要立即按规定的方法更正,确保账证完全一致。
2.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分类账的核对
现金日记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的,现金总分类账是根据收、付款凭证汇总登记的,记账的依据是相同的,记录的结果应该完全一致,但由于两个账簿是由不同人员分别记账的,可能发生差错。出纳应定期出具“出纳报告单”与总账会计进行核对,找出错误后应立即按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做到账账相符。
3.现金日记账与库存现金的核对
首先结出当天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再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看两者是否完全相符。一般是通过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法查对,应按“库存现金实有数+未记账的付款凭证金额-未记账的收款凭证金额=现金日记账账存余额”的公式进行核对,清查完毕,要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问:我司做促销活动,若顾客买一个床垫可赠一个水杯,床垫和水杯都是在床垫厂家购买的,水杯我应入库还是走费用呢?
答: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因此,建议您将采购的水杯入库,在随床垫销售时,按比例确认相应的收入并结转成本。
问: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答:
(1)按规定需要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2)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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