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何时能给素质教育打分
曾读过一篇名为《“新课改”怎会加重学生负担》的文章。 该文作者把他们所在地区的新课程教学方法总结为三种:一是努力按新课程理念上课的;二是按少许新课程标准上课的;三是完全按老方法上课的。在实施新课程一年后,该文作者“突然发现”:按第一种方法上课,虽然“课堂气氛有点像新课改所倡导的那样,思维活跃,也常有一些令老师惊讶的思维火花”,但“在统一出卷的考试中考不出好成绩”。实施第二种方法的“每堂课几乎都无法完成传统教学中的教学任务,因此必须在课外‘抢’时间补课(用老方法上),学生累,老师更累”,但由于相对传统教学方法大大减少了讲题和学生练题的时间,“考试效果当然就不理想了”。第三种则完全按老方法、旧教材上课,相对前两种方法,“教师轻松且学生成绩好”。 于是该文作者总结说:“课改实验并非像想象的那样,学生在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的同时,还大幅度地提高了综合素质。相反,课改不但没有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而学生的学业成绩却出现了滑坡的迹象。” 那么,这第三种方法所教学生的“综合素质”是不是真的比前两种高呢?我看未必! 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由一些元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构成,其整体水平不仅取决于元素的性质,还取决于元素之间的关系即结构。系统下的元素又可以自成系统,称子系统,系统的优化有赖于子系统的优化,但子系统的最优化不等于全系统的最优化,这还与每个子系统在整体系统中需要达到的权数(重要性或比例)有关。 如果我们把学生的综合素质看作一个系统,每个素质单元(例如可以把整体素质分为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和生理素质等几个单元)都是一个子系统。教育强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际上是要求教育对象素质的各个子系统发展都达到相应的权数。目前,我们的教育拼命提高学生的知识素质水平,并因此挤掉学生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和生理素质的发展机会,学生的综合素质是无法提高的。 所以要是给上述三种方法所教学生的各种素质都加上实际权数的话,用第一种方法上课肯定要比后两种成绩好,第三种方法应该是最差的。 但实际上,在近代社会,知识在人的整体素质中占有着绝对大的权数,甚至就代表着人的整体素质。随着教育的普及,知识在人的整体素质中权数一再下降,继续用知识素质代表整体素质所显示出的误差越来越大。一些发达国家近年来虽还没有形成严格的像知识素质一样的考试体系,但由于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作保障,学生的各种素质水平还是能够区分出来。由于各种原因,国外的这些素质评价方式我们现在还不能借鉴,这就造成了我们的“统一考试”还局限于知识内容,不能评比学生的全面素质,甚至评价结果与实际素质水平相差太远的现象。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把学生的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和生理素质等也通过考试的方法考出来呢?它们各自在整体素质中的权数又应该是多少呢?我想,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新课改也就进入了柳暗花明的新境界。 (作者单位系河南省确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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