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激发工会基层组织活力的几点思考
关于激发工会基层组织活力的几点思考
关于激发工会基层组织活力的几点思考
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要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重视基层、活跃基层,努力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激发工会基层组织的活力呢?
一、夯实自身基础
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新世纪新阶段工人运动的主题,服务大局,紧贴中心。工会要更好地服务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全面加强工会基层工作,夯实自身的基础至关重要。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工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的承载者和实践者。目前,工会基层工作的现状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非公企业迅猛发展,新建企业与日俱增,职工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大量涌现,使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的任务越来越重。新经济组织建会难度加大,空白点、盲点增多,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的发展与其工作基础薄弱的矛盾十分突出,工会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与职工群众的期望差距较大的问题普遍存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工会基层工作又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因此,我们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强化固本强基的意识,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增活力、促发展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做为基层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工会基层班子,切实按照《工会法》的要求选出职工群众信得过、能够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的工会组织班子。
三是加大建会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手段、多渠道,加大依法建会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队伍中来,最充分地把工会的活力激发出来。
二、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层职责,这是由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要适应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工会基层组织必须与时俱进,准确把握自己的定位,切实履行好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基层工会只有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要求,理直气壮切实履行好维护的基本职责,才能得到所在单位、职工群众的认可,才能把职工群众有效的团结在党的周围,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工会基层组织还要从实际出发,履行好其他社会职能。
针对当前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必须着力抓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要把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与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有机的衔接起来,并用集体合同调整规范劳动合同。二是积极协助政府加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续保、征缴、清欠工作力度,努力为政府分忧,为职工解难。三是建立健全各项调整劳动关系的机制,维护好职工群众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方面的权益,积极调查、干预拖欠职工工资,随意加班和克扣加班费情况,规范工资支付,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四是密切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困难,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
三、推进群众化、民主化进程
深入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进程,是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符合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要求的,是基层工会改革和建设的方向。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在一些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许多民主制度、民主生活没有坚持,不选举会员代表,不知道会员代表常任制,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不按期换届选举,不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问题依然存在。透过这些现象,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些基层工会作用发挥不好,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它们群众化、民主化水平不适应开展工作的需要,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
实践表明,工会的力量存在于会员和职工之中,哪个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水平高,哪个基层工会作用就发挥得好,反之就形同虚设。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根据会员群众的意愿开展工会工作,是催生基层工会活力的不竭动力。基层工会要始终把体现会员、职工群众的意愿、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始终把依靠会员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保证,始终把会员和职工群众作为评判工会工作是否到位,工会干部是否合格的主体。为此,要积极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增强职工群众的工会意识、主体意识。要全面贯彻落实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力度,大力推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和厂务公开制度建设,构筑“双赢”平台。要不断完善规范和深化新形势下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全面建立“会员评家”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基层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激发工会基层组织活力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