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理所当然要充分发扬政治民主。但是,建国以后的一段时间,由于个人崇拜盛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对我国法律、人权、民主制度的践踏,导致我国的政治制度改革相对经济体制改革来说比较滞后,政治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却又困难重重,邓小平在这一关键时刻大胆创新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指明了道路,开创了我国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局面。
1986年9月邓小平同志正式提出了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这个改革对于建国以后尤其是文化大革命十年权力过分集中的中国来说无疑是一次划时代的创新和发展。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在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目的明确指导下邓小平同志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又进行了创新性的阐述:“改革的内容,首先是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权力下放问题。第三个内容是精简机构,这和权力下放有关。”围绕这个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邓小平同志又确立了三条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即:“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这一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改革的目的、改革的内容、改革的目标既符合我国的发展国情又具有时代特征,创新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道路,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胜利实现创造了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