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时间要求
除了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参加培训学习外,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人每次安全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初聘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二、参加人员
公司全体员工及全体驾车驾驶员及押运员。
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内容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典型案例讨论、突发事故的应对、驾驶常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相关内容。
及时各类交通事故情况、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四、制度保障
公司领导、安全员在举行例会之前,要对学习内容做好准备,做到心里有数,内容丰富。公司在每年年初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安排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顺利开展。
五、学习方式
学习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采取观看光盘、听录音、看录像、经验交流等形式,也可采取集中教育可走访教育形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类人员管理部门规定的外出培训。
六、公司要对安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记录,参加人员须签到,对召开地点、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学习内容、考勤作详细记录。
外出安全培训须做培训备案卡,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1、部门所有人员,
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三、安全生产控制标准: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覆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实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一、总则
为遵守国家关于《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公司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削减危急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急源的确定:
根据《危急化学品重大危急源辨识》(GB18218)标准对公司生产、储存、使用的危急化学品进行辨识,我公司生产、储存的危急化学品数没有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本公司没有重大危急源。
三、重大危急源的管理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急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健环质团队,负责重大危急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急源的使用管理部门为生产部,详细实施单位为联悦气体。
四、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
1、本单位的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工作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齐进行,安全评估报告的相关资料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体现,一般状况不单独进行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
2、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无重大危急源。
五、重大危急源的备案:
安健环质团队应在完成重大危急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填写重大危急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急源档案
材料,报送赣州市萝岗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重大危急源的场所和设备管理:
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按国家的管理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测检验。2、制定重大危急源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巡检,发觉问题即时处理;
4、制定重大危急源应急救援预案: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安健环质归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释权在赣州联悦气体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上一级主管部门,重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部、筹备处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二、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筹备处的管理目标。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年初提出任务目标,年终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确保安全的有效机制,形成大家关心安全、大家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经常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防微杜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教育广大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筹备处各项工作在安全、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章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厂级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副厂长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
2、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他、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培训1-2次培训。
3、各项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厂级负责人培训制度:包括厂长都必须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厂长安全资格证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关系,学习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保证每年至少进行1-2次培训。
3、各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已经取得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制度:新工人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熟练后,方可独立工作。
5、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要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1-2次。
6、“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三、安全生产议事制度
为了增强企业安全意识,强化各级安全责任,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安全议事范围包括公司的各个部门及生产岗位,,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所有议题。
2、安全议事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管安全的副厂长,参加人员有厂领导、安全科长及相关人员。
3、议事时间和内容,与厂,由各参加会议人员针对自己的工作岗位或其他岗位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情况。
4、针对提出的建议和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检查到的因素进行评议,并拿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执行的相关部门。
5、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议事的召集、记录和会后执行情况的跟踪。
四、值班管理制度(夜间和节假日)
1、值班时间:夜间带班人员按管理部安排(值班表)晚8点至早晨6点。
2、带班人要每天填写值班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清楚。带班人把当班发生的问题直接通知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要验证前一天发生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把整改情况写清。
3、值班期间,对厂内、各生产车间及重点部位进行巡逻,并在巡逻记录上签字作为巡查标记。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岗的,用替班、换班等形式自行解决,但要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带班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岗自行换班,不能请假。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设备管理负责制,主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责。
2、加强对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3、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修人员应立即排除,并做好维修记录。
4、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找设备维修人员立即采取措施。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6、对于设备管理中由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造成设备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清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听取值班人员的,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使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要定期测试。
4、每年二月份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5、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6、对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7、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配电管理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参加培训,要持证上岗。
2、非配电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任何电气工作,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禁止任意架设临时线,如因生产或检修需要架设临时线时,应有电工按规范操作并负责,到期拆除。
4、一切电器设备(包括变压器、电机、开关)和生产设备均须有保护接地。
5、配电室及电器设备附近禁放杂物,保持周围清洁。
6、所有电器开关、插座设备规范、无缺损,开关箱完好。
7、车间配电柜旁禁止放半成品或成品。配电柜里面要清洁无杂物。
八、生产安全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车间主任等有关领导。
2、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发展和扩大。
九、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对较大安全隐患要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改和严格控制,予以消除。
2、有安全隐患的区域未整改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对容易发生隐患的部位,每月至少要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4、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由厂长指定付厂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定,限期整改,并进行验收。
5、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程度,必要时加以修订。
6、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机构,由厂长任组长。
十、事故报告与处理及安全奖惩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
2、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本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安全部门及有关领导,对重大事故,安全管理员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监部门、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就、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地点、时间、部门,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处理结果。
奖惩:1、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未发生事故部门及个人每发现一项次,扣罚领导100元;责任人200元
2、造成事故1000-5000元,扣罚部门领导200元,责任人400元。
3、造成事故5000-10000元,扣罚部门领导500元,责任人1000元。
4、造成事故10000元以上的,扣罚部门领导1000元,责任人20xx元。并对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对责任人给予除名。因玩忽职守出现事故者要从重处罚,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物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职工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法律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体现了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尊重。
1计划
各单位根据《河北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范围、标准、品种、数量,每月提出计划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后,下达采购计划。
2采购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采购,所购置与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3保管与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做好保管、发放的记录台帐。 4资金保障
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的保障,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每个职工都应受惜、保管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更换与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满后应及时更换;对一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对检验、检测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7监督与检查
公司工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带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行教育外,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及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二。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在生产、贮存、使用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易造成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的场所。
2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防爆警示标志。责任单位要进行定期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易燃易爆场所要明确岗位责任人,消防设施、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备良好状态,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会使用。
4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电机、照明应采用防爆型,要避免因接触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设置避雷装置,检修照明采用安全灯具,避免机械性撞击。
5易燃易爆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
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6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如安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等,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校对,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7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储存点、要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 8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9加强可燃物质的管理,对大宗可燃物质必须按品种堆放;对酒精、酒类、油漆、甲醇等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10易燃易爆场所1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严禁私拉临时线,确需拉设临时线要严格执行公司《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补、切割前要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并经检测,可燃液体、气体含量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倍;进入容器、管道内进行焊补、切割,容器、管道内含氧量应大于19%,容器、管道外应设专人监护。
12易燃易爆场所确需动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危险性作业审批与监护》制度。
十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公司的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
4、各单位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5、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6、新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7、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8、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专职安全员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9、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1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各车间每月对本车间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认真做好记录。
13、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4、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十四、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A、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事故后,应当按时限要求立即报告安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明珠集团公司及有关
部门和工会组织。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类别;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7、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续报;受伤人员在受伤后30日内死亡的,应当及时补报;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伤亡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B、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建立由永华店主要负责人为主的事故调查组,由事故调查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为事故调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不得阻挠和干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3、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
(1)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2)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3)事故责任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受到教育;
(4)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4、事故调查组负有下列职责:
⑴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⑵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⑶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⑷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⑸提出事故。
5、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等内容。
事故处理或事故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事故的性质;
⑵事故的责任;
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意见;⑷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
十五、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A、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配电室值班人员对变压器、配电高低压柜每班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领导;
2、电工安全检查人员每天对店内用电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领导;
3、店内各经营部有电器报修,电工班要在1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
4、每年对变、配电设备要进行两次停电检修和清扫,并做记录;
5、店堂各经营部每天对所用电器检查四次,并做记录,物业电工对经营部用电检查进行监督;
6、分管电工每天对所分管责任区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操作电工、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B、电梯安全检测、监督管理制度
1、所有电梯必须按期申请,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电梯进行年检,并取得年检合格证,方可运行。
2、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
3、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电梯及时加油、保养。
4、每三个月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整、并记录。
5、按大修规定年限,进行大修并记录。大修时要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检测。
C、中央空调安全检测管理制度
1、值班操作人员在开机前要对燃气管道进行检查(压力正常、漏气)方可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