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妇女儿童1
一、加强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
市民政局非常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妇女工作做到“四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又经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妇女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坚持把妇女同志的学习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常抓不懈,组织参观活动,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加强妇女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对妇委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显著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扩大宣传、认真履责
解决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中忽视妇女儿童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其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女性“半边天”的重要地位和国家对儿童教育成长的重视;其二,要发挥组织交流谈心作用,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其三,民政局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不遗余力地开拓妇女儿童工作。
三、坚持维护老年人基本需求
始终坚持以维护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开发自助潜能,提升情趣爱好,不断提高生命生活质量,走进小家、服务大家,走出小家,融入大家的“两走”模式成效显著。
四、强化舆论宣传
。。
五、创新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儿童福利普惠
完善基层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生活补贴、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等方面给予孤儿、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给予较为全面的救助。
临武县民政局现有在编工作人员50人,女职工20人。几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全力支持工作,主动将妇女儿童工作融入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贫困妇女儿童排忧解难。通过不懈努力,临武县的贫困母亲家庭实现了贫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医,居者有其屋。民政干部为有效解决贫困妇女家庭的困难,推进社会公平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民政局妇女儿童工作总结2
一、近年来民政部门妇女儿童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民政局党组非常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妇女工作做到了“四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开展各种活动入手,组织开展以“知识竞赛”、“巾帼争先奉献”“三八”、“七一”等重要节日娱乐活动,以此来激发本部门女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增强她们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为民政工作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入手,不拘一格使用妇女干部。目前,我局13个股级单位中,有5位女股级干部,她们分管的工作均取得了很大进步。2008年,在抗冰救灾工作中,我局李雪波同志获得全市“三八”红旗手的称号。
二是完善救助体系,切实维护贫困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了以救灾救济、低保救助、优抚、城乡大病医疗、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平台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妇女儿童救助网络。在生活方面,把困难妇女儿童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农村低保对象中,妇女儿童在保人数4208人,占在保人数的60%,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50元。同时,将孤老妇女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优先在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在医疗方面,对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大病医疗救助活动,城市大病医疗救助42人次,救助资金12.6万元,农村大病医疗救助125人次,救助资金25万元。在慈善助学方面,积极开展贫困高三学生“圆大学梦”活动,每年投入资金10万元,资助20名大学生进入高校。在临时救助方面,救助流浪儿童67人,救助孕妇等各类妇女80人,收养登记5名弃婴儿童。在其它救助方面,为孤残儿童建立了健康档案,提供了各类救助。对全县18周岁的残疾孤儿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了对城乡低保户、特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明天计划”扩面手术工作,共为各类社会残疾儿童实施手术23例,成功率100%。成功对6名儿童实施免费安假肢活动。
三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地位。在第七届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规定每村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使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妇女的比例均超过了30%。选举后,全县村支“两委”成员中女性323人,占总数的16%,其中支部委员115人,村委会委员208人,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参政议政的地位。
四是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步伐。积极宣传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杜绝了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发生。积极提倡婚前体检,倡导建立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严格审核,把好登记关,防止骗婚或胁迫婚姻的发生,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在离婚登记中,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积极做好调解工作,落实妇女的住房、财产分配等生活保障措施及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部门对婚姻登记实行了化管理,把当事人所有信息录入计算机联网,防止重婚,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的良好风尚。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建设中,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及各项对妇女儿童的优惠政策做为重要评比条件,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民政部门虽然在救灾救济、低保救助、优抚、城乡大病医疗、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几方面对妇女儿童制定了救助措施,但资金基本上是县财政配套,社会各界的捐助少,多数患病的特困妇女儿童虽受到民政部门给予的一定救助,但仍然面临着无钱治病的难题。
(二)部门之间协调少,存在重复救助和救助不到位的现象。妇女儿童救助工作涉及残联、民政、社会劳动保障、司法、文化、公安、财政、教育、医疗卫生、妇联等十几个部门和机构。虽然各部门的主要职能不同,但某些职能又存在交叉,由于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有时相互推诿扯皮,或对同一事项又存在重复救助的现象。
三、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理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机制,提高妇女儿童的救助合力。
(二)建议上级部门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