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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2024-09-27 来源:伴沃教育

湖南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集中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圣瑜(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李国卿(湖南派出所所长)

        向子宇(大鹤边防派出所所长)

刘亨应(湖滨村村委会主任)

        李克华(仙富村村委会主任)

        池玉芳(仙宅村村委会主任)

        黄尚品(西宅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良贵(蔡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卓忠灼(闽鹏村村委会主任)

            陈财利(鹏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金暖(鹏谢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建福(闽沙村村委会主任)

        陈长才(大鹤村村委会主任)

林宝坤(湖南社区委员会主任)

成  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分管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收集、整理、信息上报等工作。

、工作重点

(一)集中组织清理。要分行业分领域督促指导单位和小区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摊位,要督促社会单位当场清理,督促小区服务企业劝导居民群众当场自行挪移,清除障碍;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要督促管理使用单位签订承诺,限时整改,确保畅通。

(二)集中执法整治。活动中要联合各个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并在联合执法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要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派出所要依法给予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三)集中宣传曝光。组织开展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工作措施

(一)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

(二)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

1、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2、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3、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4、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障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5、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6、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7、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派出所报告。

(三)明确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7月14日前)。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8月18日)。各单位要按照“四个明确”要求,重点落实“四个集中”,通过排查整治各辖区内的村(社区)居民住宅小区、老旧院落消防通道,有效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的车辆,违章搭的构筑物,违法设置的固定障碍物,真正开辟出重点场所和居民小区消防救援的“绿色通道”。

(三)通报阶段(2021年8月29日前)。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集中治理行动,及时归纳行动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固化经验模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消防通道拆违疏堵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开展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同时,进一步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营造出浓厚的整治氛围。

各单位工作部署及集中治理情况要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8月29日前,上报“集中治理行动”。

 

2、消防车通道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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