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考核范围
分局在建水利水电、非水电项目(管理型项目除外)。
三、各级间接费控制指标
(一)公司施工板块2018年间接费用控制指标:国内综合奖励指标5.45%,处罚指标6.06%。
(二)五分局2018年间接费控制指标下:奖励指标6.4%,处罚指标6.57%。
。
四、间接费的考核奖罚
(一)完成指标计算公式
以分局2018年财务年报中各施工项目的间接费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为基数进行考核计算,具体如下:
1.间接费占比实际完成指标=项目年间接费用金额/项目年营业收入金额。
2.实际利润率=项目利润总额金额/项目年营业收入金额。
3.年目标利润率=(施工项目年营业收入*目标利润率)/项目年营业收入金额。目标利润率为《2018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的数据。
(二)完成指标判定标准
1.2018 年间接费占比实际完成指标小于或等于控制指标。
2.项目实际间接费占比较控制指标降低值要对应转化为利润增加值:
(1)2017年考核未实现奖励的项目:2018年实际利润率较 2018年目标利润率的增长值大于或等于2018年间接费占比实际完成指标较控制指标的降低值。
(2)2017年考核实现奖励的项目:2018年实际利润率较 2017年实际利润率的增长值大于或等于2018年间接费占比实际完成指标较控制指标的降低值。
以上1、2两者都符合才判定完成目标,否则为未实现目标。
(三)奖罚办法
1.奖励
(1)基本奖励:实现2018年间接费控制奖励指标的,项目班子基薪上浮20%。
(2)超额奖励:实现2018年间接费控制奖励指标的,间接费占比较奖励指标每降低0.10%,班子成员基薪上浮5%,超额奖励最高值为基薪的100%。
2.处罚
未实现2018年间接费控制处罚指标的,间接费占比较处罚指标每增加0.10%,项目班子基薪下调5%,处罚最高值为基薪的50%。
以上上浮或下调基薪额度不作为其他奖罚的计算基数。
五、考核依据及要求
(一)控制原则:遵循“合理高效”与“动态管理”的原则。间接费控制指标或间接费预算额原则上一年一制定,动态管理。
(二)指标制订:各项目根据分局制定间接费控制指标,组织测算项目间接费占比控制指标,并细化对管理人工费、材料及机械费、费、水电费、办公费等的管控,分解到项目部各责任部门,并制定相应奖罚措施,报分局工程管理科备案。
(三)过程控制纠编:各项目部每月随经济活动分析对间接费控制情况进行专项分析,根据间接费构成控制指标分析项目间接费超出公司水平的因素,查找原因、拟定措施,进行纠偏改进。
(四)考核奖罚:措施要体现节约奖励,超支处罚,奖罚分明,公平合理,激励项目做好间接费用支出管控。
六、其它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由分局工程管理科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