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开展办案安全检查活动的情况汇报
检察院开展办案安全检查活动的情况汇报在高检院召开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检察机关迅速下发了关于开展办案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我院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各科室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把办案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从河北、山东等地检察机关的安全事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防上松懈和麻痹思想,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件的发生。
一、办案安全检查情况。
按院领导的安排,由一名主管检察长带领综合科人员,利用两天时间对我院的办案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采取先分散、http://www.wmxz.cn后集中;先个人进行局部对照检查,后以科、室为单位进行集体对照检查的方法,逐条对照、逐项检查。通过对照检查,大家一致认为,近两年来我院在查办案件中,虽然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确实存在一些事故隐患。主要表现有:有的同志对安全防范的认识不够到位,防范工作存在时紧时松现象;对高检院的“九条卡死”硬性规定及各级安全防范规定学习不够自觉,有时执行不够坚决。只要这些隐患不根除,就随时都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二、我们针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整改,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安全防范的措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1、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文件,认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帮助大家统一思想认识,掌握严格依法办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我们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检关于“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的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等重要文件。2、进行案前、案中、案后的安全教育。努力做好案前的动员教育,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前,召开安全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案中的督促教育,各办案监督员随时检查,发现问题随时纠正。努力做好案后的警钟教育,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经常用上级的各项安全防范规定来对照检查,做到警钟长鸣,永不松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对人民和法律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心,保证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保证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院成立了以检察长同志为组长,常务副检察长迟庆君同志和副检察长杨威、徐奎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办案的组织领导工作。落实责任制,检察长与分管反贪、渎侦工作的副检察长,分管反贪、渎侦工作的副检察长与反贪、渎侦部门的科室长分别签订责任状,明确规定办案发生重大事故由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反贪局长负领导责任,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各个办案环节出现安全事故都有明确的追究对象,防止相互推诿。由反贪局牵头制订我院反贪部门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计划,进行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从实际出发,找准问题,消除隐患,从对党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杜绝办案过程中一切事故的发生。由于领导重视,学习认真,认识到位,职责明确,全体干警安全防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已成为每位干警的自觉行动,对我院安全防范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http://www.wmxz.cn根据高检院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科室对照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全院干警对我院原先制订的办案安全措施进一步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的规章制度进行重新的研究和修改。1、采取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六个一”措施。即:“一案一长”,就是每起案件必须有一名分管检察长或科长亲自督促办案安全,对办案的每个环节严格把关;“一案一状”,即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分别与各部门的科室长签订责任状,各科室长分别与干警签订责任状,明确未完成安全防范目标任务必须承担的责任;“一案一策”,即每起案件要有一套初查、侦查、安全策略计划,整个办案流程要有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一案一奖”,即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从立案到终结保证安全无事故的给予奖励,对办案中表现突出的干警和部门予以精神、物质双重奖励,符合立功条件的,及时向上级申请立功;“一案一警”,就是每起案件要保证一名司法警察,负责全过程安全工作;“一案一查”,就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实行案件全过程跟踪,对各个环节出现的情况及时纠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设立办案安全监督员。各科室长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兼职办案安全监督员。在涉案人员吃饭、休息、上厕所、签字捺押时,保证两名干警在场,安排一名法警随时做好替换准备,不能出现空岗、漏岗,随时注意涉案人员的变化,有异常反映的及时向办案安全监督员报告,采取措施严加防范。
(四)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加大惩处力度。我院坚持把“案件质量是办案工作的生命线”这一观念牢固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好中政委的“四条禁令”和高检院的“九条卡死”、“六条规定”及各项办案纪律,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把安全防范要求、措施一并布置到初查、侦查计划和方案之中,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办案人员出现的轻微问题也要进行严肃处理,由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出现一次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出现两次问题进行检讨,直至调出办案部门。使安全防范工作成为每个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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