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宅基地用地动态巡查实施方案(试行)
为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宅基地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行为,保障农村占用宅基地建房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降低宅基地违法用地案件发生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XX镇宅基地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机构及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村镇建设服务中心、XX自然资源所、XX行政执法队、XX派出所、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主任兼任,动态巡查专干由部门单位相关人员担任。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宅基地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工作,指导各村(社区)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宅基地违法用地制止、查处的主体责任,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力争实现镇域内农村住房建设的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
二、巡查方式 1.村级巡查 各村(社区)要明确基层宅基地管理员1名,建立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机制,制止和查处执法权限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行为。各村(社区)要对本村域范围内公路沿线、林地、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开展动态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建立巡查台账,及时记录巡查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巡查过程中发现宅基地违法用地情况要及时制止,能够自行处置的自行处置,无法自行处置的以书面报告单形式及时上报镇宅基地违法用地动态巡查领导小组。
2.镇级巡查 统一巡查:原则上按照每月1次的频率,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村镇重点区域开展统一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及时记录巡查情况,每年适宜建房时段合理增加统一巡查次数。
分别巡查:XX镇自然资源和生态办、XX自然资源所、XX行政执法队按照条线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及时记录巡查情况。
巡查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发现宅基地违法用地情况要及时制止,能够自行处置的自行处置,无法自行处置的要以书面报告单形式及时上报镇宅基地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查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发现的无法制止且无法自行处置的情况,要上报至镇宅基地违法用地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问题,统一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以问题交办单形式移交至XX行政执法队按规定处置。
三、巡查要求 (一)各巡查单位要建立动态巡查登记台账和登记卡,对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制止情况、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进行详细登记。
(二)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徇私舞弊、故意放纵违法行为、甚至暗中支持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