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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方案

2024-09-27 来源:伴沃教育

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 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有效解决道路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问题,做好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镇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派出所所长同志、分管道安的领导同志、分管安全的领导同志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镇道安办、安办、矿山巡查队、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道安办:一是对各矿山治理企业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常态化法律法规宣传,督促治理企业加大对企业运输车辆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驾驶员安全运输意识。二是联合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治理企业运输车辆的安全,从源头上管控运输车辆,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台账、整理完善内业档案资料,并严格按其上报的错峰出行执行。

派出所和交警中队:一是积极参与镇政府部署的联勤执法,对各相关企业运输车队进行查纠并处罚,确保企业按照错峰出行方案运输货物。二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置。

安办:一是切实发挥安办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巡查,严防企业私拉电线、加工设备负荷生产、安全设施老化缺失,警惕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督促矿山治理企业按照县石材矿产综合整治指挥中心会议纪要的要求做好机制砂、碎石和石制品的减量生产,从而减少运输车辆进出。

矿山巡查队:一是继续加强矿山巡查,对重点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一般区域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
二是充分利用矿山监控系统加强管控,发现有未按错峰出行方案要求运输货物的,及时上报交警中队,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内容 做好治理企业运输车辆的监管,督促市环保建材有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县合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6家治理企业运输车辆错峰出行,做到治理企业运输车辆每天早上7点-8点、中午11点-12点、下午4点-5点不前往,缓解金涵路口拥堵问题。同时要求治理企业与码头对接,在码头租用堆积存储场所,便于运输车辆调控,避免集中出行。

四、6家治理企业错峰出行安排 (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至方向:第一趟7:30-9:00发车,9:00-10:45抵达,第二趟15:30-16:30发车17:30-19:30之前抵达。若干车辆司机在自有意愿走第三趟次的情况下,安排在该时段高峰期过后出行。

(二)建材环保有限公司:
上午5:30-6:30、中午9:30-10:30、下午14:30-15:30,以上时段方向车辆禁止离开矿山。

(三)市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上午5:30-7:00、中午9:30-11:00、下午14:30-16:00,以上时段方向车辆禁止离开矿山。

(四)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上午6:00-7:00发车,9:00之前抵达,11:00之前回到厂里;
下午12:30-13:30发车,16:00之前抵达,19:00之前回到厂里。

(五)县合民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早上6:00-7:00发车,8:30-9:30之前抵达,12:00之前回到场地。下午12:00-13:30发车15:00-16:00之前抵达,19:00之前回到场地。

(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暂无进入金涵路段车队,后续如有后续再行调整。

五、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治理企业错峰出行的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协作,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6家治理企业运输车辆错峰出行进行检查,做好相关台账,对没有按照错峰出行安排规定执行的企业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其立即整改,确保矿山治理企业运输错峰出行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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