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录
街道(镇) | 招录 职位 | 招录性别 | 招录人数 | 职 位 条 件 | |
户籍、年龄、学历、工作经历条件 | 笔试附加分(累计加分最高加5分) | ||||
文教街道 | 一般社工 | 不限 | 2 | 。 | 1、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文教街道户籍且居住文教加1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3、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加1分(提供单位证明) |
洪塘街道 | 一般社工 | 男 | 5 | 宁波大市户籍,27周岁-40周岁,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 1、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洪塘街道户籍且居住在洪塘加3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3、街道、镇或村社工作经验加3分(提供单位证明) 4、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加1分(提供单位证明) |
女 | 5 | ||||
前江街道 | 一般社工 | 男 | 2 | 江北、海曙、鄞州户籍,27周岁-40周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 1、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前江街道户籍且居住在前江加3分,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加2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3、街道、镇或村社工作经验加3分(提供单位证明) 4、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加1分(提供单位证明) |
女 | 1 | ||||
慈城镇 | 一般社工 | 男 | 3 | 。 | 1、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慈城镇户籍且居住在慈城加3分,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加1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3、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笔试加2分(提供单位证明) |
女 | 2 | ||||
统战部 | 统战工作者 | 不限 | 2 |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从事统战工作满半年以上的,户籍、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愿意服从全区统一分配。 | 1、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加1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2、从事过统战工作且满半年以上的加3分(提供单位证明) 3、复转军人及随军家属报考的笔试加1分(提供单位证明) |
组织部 | 专职党务工作者 | 男 | 2 | 。愿意服从全区统一分配。 | 1、江北区户籍且居住在江北的加2分(提供户籍及居住证明) 2、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加1分,有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加2分。(提供单位证明) |
女 | 4 | ||||
合计 | 27 |